税务局查自然人代开的发票?怎么回事?

在上个月,深圳一家互联网公司被查,原因是公司入账了一些所谓的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被税务系统扫描出来,认作为虚假发票,发票不仅作废,公司还被罚款1.26万。
为什么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被查?小编了解了一些细节想和大家分享,我们接着往下看。
首先,自然人代开是纳税人的权利,当自然人名下没有企业,而对方公司又要求个人提供增值税发票,那么,自然人是有权利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同时,需要缴纳票面的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税。
然后,我们解决讨论为什么这家公司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被查?其原因是什么?原来是这家公司入账的自然人代开的发票,是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定征收个税,按理说,税务局代开发票虽说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那应该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呀?为什么被查了呢?
接着,我们深入探究。原来啊,这家公司接收的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不是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而是一些有资质的个体工商户代开的发票,而深圳税务局稽查力度大,不接受由个体工商户开具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认定业务虚假,发票虚假。
因此,我们在选择代开发票的时候,要优先选择由税务局代开的发票,而不是一些有资质的公司或个体户代开的发票。其次,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个税的,在临时税务登记的时候,默认个人名下有个体户,可以按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
最后,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个税在0.5-1.5%,一人一年可以累计代开500万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出具个人的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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