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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在法学学习中第一件觉得自豪的事

2023-12-06 10:17 作者:溪_十四寒  | 我要投稿

上周宪法课讲到“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课后经过一番思考和尝试,颇有些疑惑,于是社恐人第一次战战兢兢向老师发邮件请教。 问题大致如下(截取了邮件中的内容):“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对着宪法条文尝试去给每一个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条区分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结果觉得消极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积极权利。虽然课本上说消极权利是要求公权力不作为的权利,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消极权利也需要公权力积极作为,比如人身自由是消极权利,但也需要公权力积极作为从而进行保护。所以我个人在学习的过程中会认为消极权利归根结底还是积极权利的一种,甚至是觉得“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这两个概念的存在是否合理。” 邮件发过去了,结果老师一周没回,于是无数次怀疑自己提的这个问题是不是太蠢了以至于老师都不想回复。 但今天上课,本人实在无法忍受一直不明白的“痛苦”,下课后又鼓起勇气去问老师这个问题。老师说最近太忙可能看漏了,现在当场解答我的问题吧。 现在整理一下老师的回答:“首先,你这个观点很好,可以去看看张翔老师的《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他这本书里提到了和你相类似的观点。第二,虽然这个观点确实有些不合适,但是在教材里仍旧提到这种分类方法的原因是:它确实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其三,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主要是看比例。” 由于本人正处于退烧期脑袋昏沉,在听老师的回答时难免有疏漏之处,如有不妥或需要补充和强调之处欢迎指教! Get新阅读书目:张翔《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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