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24000元买了个集成灶,没两天水管就堵了,商家:不赔
引言
浙江杭州,一女子花24000元买了一个集成灶,结果没两天水管就堵了,商家派了师傅过来维修,师傅在维修的时候朝着管口吹了一口气,没想到该女子炸毛了,非得让商家赔她一个新的。
事件回顾
刘晓梅是杭州一所中学的一名老师,她教的是物理。为了让家里唯一的孩子刘思思有个好的读书环境,她在城西购置了一处170平米的住宅。
装修好之后,她咨询了朋友的意见,话费了24000元。买了一套高档的集成灶具,希望能提升厨房生活品质。
但是,刚用了没几天,就发现了质量问题,准备做饭时发现水管竟然堵住了,这让她很失望,也很愤怒。
这可把刘晓梅急坏了,她连忙拨打服务热线投诉。
商家派出了一名叫李东的技术人员到家里进行检测。李东检查了一下发现水管确实阻塞,便开始修理集成灶具,师傅判断是管道内细菌过度滋生造成的,于是顺便的就在管道口“噗噗”吹了两口。
刘晓梅看见他的举动,倒吸一口凉气,觉得口水定会残留管道,她不愿意喝到别人的口水,那画面令她极为恶心。
刘晓梅很不高兴,她是个有洁癖的人,所以对李东的行为很是厌恶。
李东试图解释吹气是常规操作,无不妥之处。
但刘晓梅怎么也不愿接受这个说法。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刘晓梅居然要李东赔她一个新的,如果不赔,这件事情就不会这么算了。
李东对刘晓梅的要求很不满意,毕竟维修集成灶是个苦差事,不能保证整个过程都是干干净净的,他拿起工具就要走,却被刘晓梅拦住了去路。
两人就此产生了激烈争执,李东语气有些不友善,说刘晓梅可能患有严重的洁癖症。让她到医院找个精神科医师,别再胡来了。
刘晓梅闻言大为光火,她断然否认自己有洁癖。
争执无济于事,李东只得离开。刘晓梅决定向媒体投诉此事。接到投诉的记者找到李东求证,李东坚称刘晓梅的要求根本无理取闹。还说自己只是来做临时工的,有问题可以和老板商量,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记者来到店家了解事件经过,店主解释水管堵塞属正常情况,吹气是必要的疏通措施,技师并非有意为之。
店主诚恳地致歉并表示愿意免费为刘晓梅更换出水管道,但刘晓梅偏偏一定要店家支付全新厨灶作为补偿,这让店主很为难,不能接受这个要求。
网友们的观点
1、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幸好没在屋里放个屁,不然房子也要赔。
也有网友说,她的目的就是想换新灶,找个借口而已。
还有网友说,确实不该用嘴吹如果维修该带好工具。
2、李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集成灶堵塞的问题,并不是由李东的过错造成的,虽然李东的行为不太卫生,但实际上变相决绝了水管堵塞的问题,因此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刘晓梅要求其赔偿新的集成灶没有法律依据。
3、刘晓梅要求全额赔付新产品的要求过高,可能构成无理由的侵权要求。
根据《民法典》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刘晓梅要求商家全额赔付新的集成灶,这要求过高,超出了修理或更换可以弥补的实际损失。根据民法规定,损害赔偿和违约赔偿都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当,不能超出实际损失。
刘晓梅购买集成灶24000元,要求商家全额赔付相当于要求商家白白承担损失,这有超索赔的嫌疑。
相关司法案例也均支持赔偿数额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当,不能造成经营者的过度损失。如果刘晓梅坚持全额赔付要求,商家付出的赔偿可能超过销售集成灶的利润,造成商家经济损失。这超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边界,有侵犯商家权益之嫌。
刘晓梅的这部分要求缺乏法律依据,超出修理和更换能够弥补的实际损失,商家有权拒绝。
4、本案启示:
消费者应当确保所购商品的质量,对质量问题有权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要求应当适当,不应构成对经营者权益的无理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