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和优化!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和优化!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近日,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则公告,明确延续和优化实施多项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额纳税,税率20%。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税,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摊销。自23年1月1日起。
4、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3年12月31日。

5、有限公司扶持奖励政策,这个政策是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特定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到当地发展的政策。园区内的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当地政府给予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奖励,奖励金额根据留存来定,一般增值税留存50%,企业所得税留存40%,纳税越多,奖励比例越高,比例在50-90%之间,比如1000万增值税,1000万企业所得税,得到奖励增值税:1000*50%*90%=450万,企业所得税:1000*40%*90%=360万,最高可得到奖励810万。基本无行业限制,除了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都可以在园区注册式成立有限公司享受政策。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锦鲤税税》公众号,更多税务筹划请到公众号锦鲤税税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