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斯】尸王从业记
tbc.有人看就继续写下去 算是一个长篇小故事,不定时更新,感情线是细水长流型,全文无虐(催更哒咩,有灵感了我就会写的!!) 01 高斯从一阵地动山摇中醒来,他棺材被人给挖了。 还是大半夜的被挖掘机挖了个对穿,也得亏他没有睡实,不然他自己几百年的修行都得交代在这儿了。 他磨了磨牙,对自己说着懒得和凡人计较,然后走掉了。但过了没几天,高斯就又想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起来,不过在此之前他还得把钱给兑换了,好用来买棺材。不幸的是——他身上的钱完全花不出去,金店里的人当他是骗子把他给轰了出去。 高斯活了将近八百年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啊,于是也就闲庭信步地走了出去。 高斯许久没有出世,故而对这个世界的规则极其模糊不清。这个城市的鬼魂告诉他,想要钱就要工作,有工作以后才能有钱买棺材。于是高斯就这么去参加了几个公司的面试,虽说他可以伪造出一些学历什么的,但谈吐就跟2G网的老太太似的,跟不上时髦。 在经历了一系列挫败之后,高斯都要计划着去抢银行买金丝楠木的棺材了,却在此时收到了一个通知——他被一家自媒体公司给录用了。 按理说这个自媒体不应该选一些能赶得上时髦的年轻人么,结果他老板回应他说,我们小潮team现在就是需要一个笨蛋帅哥。 嗯,高斯是承认自己是帅哥的,但笨蛋他是死也不认!!他死之前还是私塾先生最得意的那个弟子呢。 于是高斯就这么对老板半感激半不满地开始了自己的工作生涯。 老板姓马,叫马浩宁,今年24岁,学历是高中毕业。 准确来说他们公司仅有的那几个员工学历都不高,只有俩摄影师是正经本科毕业的。 最开始高斯是负责一些琐碎的后勤,也用不着动什么脑子。后来,马浩宁让他试着帮忙剪视频。可是活了七百多年的老僵尸可不会剪视频啊,所以他只好挑灯夜读,看了一个又一个的教学视频。 “得亏我早死了,不然成天这么熬下去没累死就得猝死。”高斯作为一个僵尸,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不用睡觉,其他的可以说是毫无卵用。现在是科学社会,建国之后妖怪不准成精的,所以他那修为也就等同于白纸,当然……如果外卖不熟的话,他倒是可以利用法力把饭给弄熟。 这是高斯作为一个尸王最无力的一段时间。 02 “高斯,最近……得让你出镜拍视频了。”高斯摘下了耳机,考虑再三点了头。原因无他——出镜艺人的工资比普通员工要高,于是高斯为了能早日退休住上超奢华金丝楠木棺材板就答应了。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老板特别严格,不要做挑战录了将近五个小时,他CPU都快给干冒烟了。等到视频发出来的时候,他发现—— 视频怎么才六分钟啊! 小杨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说道:“马哥对拍视频真的挺严格的,习惯了就好。” 高斯面上应着,心底却欲哭无泪,僵尸也是要休息的啊!他昨天刚刚通宵刷完了马浩宁以前的视频,了解了他的视频风格。现在白天又那么干坐着录了四个多小时,尸王也扛不住啊!!再这么僵坐着,他就要从尸王退化成普通僵尸了。 高斯生气但他不说,老板小心眼,会扣他工资的。 就这样,高斯尽职尽责地进行着他的工作。 后来,小杨出国留学了,公司又招了个人,他的名字是孙傲,据说还是他们老板的高中同学。但高斯不怎么关注这个,他关注的只有工资条上的数额,离买得起那副金丝楠木棺材还有25万。 03 高斯有一个和他合租的僵尸朋友,他的名字叫做未闻。 不过未闻的修为不如高斯,在某次下班的路上被高斯逮住请教了很多如何在现代社会生存下来的方法,再后来高斯找到了工作,为了避免露宿街头,高斯选择了和未闻合租。 至于为什么不是自己租个房子呢,因为咱们的尸王大人嫌弃上海这地方寸土寸金。要是他自己租个房子,那买上棺材就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 马浩宁也曾经提议说让他搬来和他们仨一起住,这样拍视频也方便。但高斯没同意,并以自己认床为理由拒绝了。 其实,他就是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平常录视频的时候马浩宁经常往他这边贴,每当这时候他就会吐槽:“高子,你这身上怎么这么凉啊,跟具尸体似的”。 但后来,他动摇了。 那是某一次在马浩宁家录视频,羊头人提出了一个问题: “你觉得你们算是兄弟么?” 听到这个问题之后,高斯迟疑了。他又回想起了自己死掉的原因——被好兄弟给坑了而且还被灌了毒药,最后死的相当凄惨。 但是他又想起大家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确实……对他很是照顾,尽管有恶作剧,但他还是能从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再后来,马浩宁问他要不要搬过来和他们一起住。高斯答应了。 “如果你们发现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会嫌弃我吗?”“当然不会了,你长这么帅~谁敢嫌弃你啊。”小傲调侃着。“搬家快乐!”马浩宁夺过杜海皇手里的彩炮,狠狠地拉响了。 但彩炮始终没有反应,弄得马浩宁就对着彩炮开始研究,结果那彩炮像是有延迟似的,喷了马浩宁一头。 “我操!!!我刚洗的头!”马浩宁怒吼着。 高斯笑了,笑的他肚子疼。他这才后知后觉地认识到人就算是死了,成了僵尸也会有喜怒哀乐啊…… 04 某天,高斯被他们三个指使者下楼扔垃圾。他收拾好自己,总算是拎着大包大包的垃圾出了门。按照常理来说这活应该是让阿姨来做的,可是阿姨最近事情比较多,所以 就没来。 高斯眯了眯眼,眼底的卧蚕也变得愈发明显。 说实话,作为一个在地底下待了这么久的老尸王,他并不害怕阳光,但总归还是有点厌恶的。不然也不会选择住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了。 垃圾站离他们楼不远,所以高斯迅速地跑了过去把垃圾一丢就想走。结果半路上被一只猫给碰瓷了。 高斯蹲下身,一脸疑惑地看着这只猫。猫小小的,看着像是出生还不到四个月,它弱弱地叫了一声,随后开始晃头。高斯也看到了绑在它脖子上的红绳,他把牌子拨了过来,看到上面有一个小小的塑料片。上面大致说的就是猫的主人偷偷攒钱买了一只猫,结果父母不同意,找宠物店退也退不掉,所以就把它丢在了小区里。 “他的名字叫嘟比,希望捡到他的人能够好好对待他TAT” 嘟比用着可怜兮兮的眼神望着高斯。高斯虽然也是活了将近八百年的僵尸了,却还是招架不住这种毛茸茸的四肢动物,最终还是问了马浩宁一声,而后就是顺利地把它带回了家。 养猫是一个很费精力的事情,最起码高斯有一半的时间都花费在了养猫上。一开始他是拒绝的,毕竟他之前都不肯和老板家的猫亲近。后来就被真香定律给打败了。原因无他,拿破仑矮脚猫的毛实在是太好rua了,细细软软的。 高斯睡觉的时候嘟比会爬上他的床蹭他的脸,连他这个老僵尸的陈年老心都被软化了,而心软化随之带来的则是他对嘟比的纵容,比如—— “狗屎!!!你猫把尿撒我床上了!!!” 05 “马哥,你跟一只猫计较什么啊。”“那要不然我和你睡一张床?”马浩宁没好气地说道,随后变得愈发确定。“我才不要和海皇或者小傲他们睡一张床呢!!他俩脚臭还打呼!!!” 于是高斯就被迫和马浩宁睡在了同一张床上,高斯尽可能地让自己离马浩宁远一点,以免他发现自己全身冰凉。结果由于马浩宁这人睡觉太不老实,一个劲的往他身上贴。不仅如此,还说着梦话。 “这人做的什么梦啊?睡觉这么不老实。”高斯当下立断决定进入马浩宁的梦境,说不定他以后还能凭借这个升职加薪呢。 但当他进入马浩宁的梦之后,又有些后悔了。 现在是21世纪,梦境早不知道还像不像当年那样好脱离了,正当他思考着的时候。背后突然有人大喊一声“我操”。 结果他一回头,正对上马浩宁的那张脸。 不知道为什么,马浩宁看到他这张脸一开始由惊恐变成了疑惑。 “你…是高斯?”他犹犹豫豫地开了口。高斯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来着,于是就低下头往地上的水面看了一眼。 一张腐朽的脸。 像极了常人想象中的僵尸。 就这样,高斯顶着这么一张丑脸在马浩宁的梦中待了一整晚。 第二天,马浩宁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梦见你变成僵尸了,一点都不帅了啊”。 谢邀,哥们儿本来就是。 ………… to be continued 喜欢不妨点个一键三连 求评论!!!! 禁止催更,催更的话就不写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