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年检存续证明公证认证/代表处公证认证/外资公证认证
外资代表处年检存续证明公证认证/代表处公证认证/外资公证认证。
根据工商局关于外资代表处年检的规定:
办理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代表机构应当于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须提交下列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须经公证、认证)
所谓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就是相当于国内工商年检通过的文件,在国外不同地区,叫法不同。在英属维尔京等离岸岛屿是良好信誉证明Goodstanding.
办理时需要经过外国公证机构公证,该国外交部认证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根据施行的最新代表处管理规定,所有涉及到代表处母公司出具的文件都必须办妥公证认证手续。代表处设立,延期,变更,年检等都需要提供相关国外文件,因此都需要公证认证。
关于代表处年检是否需要提供存续证明,各地要求不完全一一致,目前北京地区也需提供存续证明,而上海浙江等地需要提供,如果要求提供,则必须办理公证及中国驻外领事馆认证。
办理投资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公证认证的流程一般是:
外资存续证明公证认证流程:
1、文件出具国公证人公证;2、文件出具国外交部认证;3、中国驻文件出具国使领馆认证。
办理时间由于国家不同时间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是能完成公证认证手续的 。
对于美国公司来说,需要到州政府申请Goodstanding,然后送美国公证人公证,州务卿认证和中国领事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