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正确应对?
一些情况下,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可能会恶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比如将技术岗位调整到客服岗位,来变相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以此来逃避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那么针对单位这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关键条款的行为,劳动者应当如何处理呢?
劳动合同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既然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肯定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也有规定。如果单位单方面变更了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关键条款,那么劳动者可以尝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另外,劳动者也可以给单位提出书面异议,告知单位你不同意调岗降薪,并且保留复印件。如果单位在收到你的异议后仍然拒绝改正的。你就要考虑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单位工作了,如果还想在单位的,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对扣减的工资等进行补发。
如果劳动者也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和单位耗着了,那么可以以单位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给单位发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然后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总之,一定不要一气之下自行离职,否则后续的权利也就无法争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