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腐败研究文献使用的客观数据
近年来,使用客观数据进行腐败研究成为了一个重要趋势。根据我们所收集的资料,国内外腐败研究文献使用的客观数据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是官方数据。中国国内的一些学者利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国家审计局等政府机构公开发布的贪污腐败案件侦查结果数据,对我国的腐败活动发展趋势、腐败成因、腐败效应以及反腐败成效进行研究;国外也有一些学者采用这类数据研究腐败问题,例如,魏德曼搜集我国中纪委和最高法院公布的腐败案件数据,研究“发展-腐败悖论”问题;科尔等人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腐败案件数据为基础,形成了中国1998~2003年省级面板数据,据此分析中国反腐败省际差异及其对招商引资的影响。
第二种是直接腐败经验数据。目前最具代表性的数据是由联合国区域犯罪与执法公正研究院(UNICRI)编制发布的“国际犯罪受害者调查(International Crime Victim Survey)”数据。该机构在世界各地,通过面谈或电话采访形式收集个人行贿或被索贿经历,是目前西方学术界公认的直接腐败经验数据。美国学者采用这些数据分析了腐败活动的微观基础,发现不同国家、不同个体特征是决定腐败交易最终能否达成的因素;尼泊尔学者采用一项针对加德满都853位居民的调查数据,证实了个体腐败倾向性和受教育程度是决定一国腐败活动水平的两个关键因素;刘启君和彭亚平运用中国高校腐败经历问卷调查数据,揭示了信息不完全、社会成员异质性、相互信任水平以及微观腐败环境是引起腐败均衡路径转换的重要变量。
第三种是通过对特定公共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得出的数据。这一方法最早由世界银行研究人员使用,用于研究世界银行对乌干达教育、健康援助资金被截留挪用的情况。最为典型的一个个案追踪研究是由哈佛大学的奥肯对印度尼西亚乡村道路建设项目的跟踪调查。在世界银行资助下,他组织了100余人的研究团队,历时12个月,在每条道路上采集分析样本,逐一测定筑路材料数量,向当地筑路材料供货商询问各种材料价格,向当地村民询问筑适时务项目实际支付的工资,然后独立构造筑路材料实际使用量的估计,再与村民反映的使用量进行逐项比对,最终形成客观数据。
第四种是研究者自行收集腐败案例并整理得到的数据。早在1983年就有学者收集了中国1977~1980年间媒体曝光的275起腐败案件,并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近年来采用这种数据开展的独立研究也越来越多,例如意大利学者通过查阅司法档案、统计官员犯罪数量来研究意大利的腐败成因及其经济后果;过勇利用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的腐败要案案例库,通过建立5大类31项指标,对收入案例库的1978~2005年期间发现和惩处的594个腐败要案展开系统分析,并对经济转轨影响腐败的机制进行实证检验;王一江等人收集整理了130个政府官员腐败案例,剖析了影响官员腐败程度的显著变量;公婷、吴木銮根据《检察日报》2000年至2009年公开报道的2802起腐败案例,描述、分析了我国腐败活动的一些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