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1部门联合发文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
来源:中国医疗网、重庆日报
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优化运营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六大方面支持社会办医。
与此同时,重庆市制定出台《重庆市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创新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式,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有关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方便居民。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要求,在政府支持上,将按照医疗服务体系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各区县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要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
《意见》明确,扩大用地供给。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经土地和房屋所有法定权利人及其他产权人同意后,对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等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机构的,可适用过渡期政策,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但原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意见》明确,简化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流程和前置条件,规范审批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部门审批信息共享联动,减轻行政管理相对人负担。设置20张床位以下或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医疗机构,可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优先办理医疗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提高审批效率,增进服务意识。
此外,进一步放宽规划限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
在人才方面,全面实行医师、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制度,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允许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参与职称评审。
按照《意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把社会办医纳入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医疗服务全程实时监管机制、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