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近2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5.26%。其中10个世居少数民族包括满、朝鲜、蒙古、回、达斡尔、锡伯、赫哲、鄂伦春、鄂温克和柯尔克孜。少数民族人口按城乡和散居比例划分,城市和县镇占27.3%,农村占72.7%。黑龙江省建有1个自治县、1个民族区、69个民族乡镇,认定少数民族聚居村6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