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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所江苏厂房拆迁律师-已签字的空白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撤销吗

2023-06-28 14:51 作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拆迁合同,即拆迁协议,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应全面履行,不允许违约。但实践中也有例外。那么,已签字的拆迁合同可以撤销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宿迁陈先生的合法厂房遇到行政征收,因对补偿不满,他没有签补偿协议,但有关部门多次采取威胁、欺诈等方式上门逼迫他签协议,他最后不堪威胁,签订了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

  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如遇到以下这几种情况,就可以依法请求撤销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

  第一,征收拆迁所依据的许可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据此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合法性也不复存在。

  第二,征收行为的实施不符合法定程序。如未经法定程序,评估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便缺乏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拆迁补偿决定的依据。

  第三,协议存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情形。如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第四,签协议的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比如签订者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即合法的被征收人或签订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本案中的陈先生受到威胁后在空白的拆迁协议上签字,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皆不合法,依法可以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江苏厂房拆迁律师-已签字的空白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撤销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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