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文】雪放的异界生活 学院篇 第八十四章 火车上的偶遇

对不起对不起,这阵子意外真的有些多(捂脸)

画面闪过,刚才那个小男孩鼻青脸肿,身上还有几条鞭痕延伸到脖子,红得极其不和谐。他跪在一个满脸胡茬的男人面前,无力地仰视着男人撕着一本书。男人撕完书,扔到地上,踩了一脚,抡起一瓶酒晃晃悠悠地离开了。男人离开后,小男孩把书的碎片一张一张,一块一块缝缝补补,虽说封面沾上泥土和酒水不成样子,但总算让它看起来像一本书了。
那个男人他的毒打变本加厉,除了鞭子长棍之外,还有火钳,竹签一类。小男孩身上没有一条完好的,眼神也暗淡无光。
而小男孩待着的房间遍布着一具具男人的尸体,他们衣口袋里的一条条欠条表明他们的身份——讨债人。但他们都是中弹而亡。因为这里气温低,而且没有什么虫子,尸体的臭味倒不浓厚,只是成天和一堆死人一起生活,难免···小男孩还亲眼看见那个男人拖着几个死人扔到房间里,把欠条撕成片片,踩着一脚血浆出门。有的时候,那个男人还要拖着半死不活留着口气的人拖到小男孩面前,递给他把刀让他亲手结果掉那个人的命。
可他却可悲地习惯了,没什么反应。
全程那个男人都是骂骂咧咧的,骂着什么,但是雪放一句都没听懂。即便如此,雪放还是总结出两个字:“人渣”
在那个男人出去打渔的时候,小男孩从一个满是泥土的角落里翻出另一本书。
那个男人很久没有回来,兴许是喂鲨鱼了也说不定。小男孩在路边看到一个人掉了一张蓝色的纸下来。那个人没有注意到,小男孩便悄悄捡了过来,上面他看到了自己仅存在在嘴巴边儿的国家名,又在终点站看到了“龙”的名字。他抱起了自己的书,从一间他从来没进过的房间里翻到一件有些湿哒哒的宽大的皮夹克。他穿在身上,夹克的下摆能拖到地上。
他匆匆来到了火车站,在检票员异样的眼神下检票进入了人满为患的列车。这辆列车与其他的火车不同,上面有很多装饰画像,多是自己在《人类群星闪耀时》的书配的图里看到过。窗户上还有红色的窗帘。
他不和别人说话,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坐在一个裸露的横着的刚关上看书。饿的时候就望望天,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困的时候就把大衣盖在脸上睡觉,睡的时候也把那本书夹在怀里。
火车在一站停了下来,所有人都下了车,上车的只有一个黑发黄皮肤的人。车厢里一下子空了下来,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站在车门前,一个蹲在车一角。
“哟,小家伙,怎么不上来坐坐?那儿很容易着凉的。”男子坐到公共座位上向着角落的小男孩用中文打招呼。男子一身中山装,挟着一个棕色的公文包,身后也背着一个大背包。
“听不懂中文?呵,是我唐突了。”男子失望地摇摇头,去下背包放到旁边,倚在座位上闭目养神。
“你,好···”
“嗯?”男子睁开双眼看向这个中文说得结结巴巴的小男孩,“你一个人跑出来的?你妈老汉儿···额,我的意思是,你的父母没来找你?”男子在背包的最外层取了一小瓶水扔到小男孩面前。
小男孩咕咚咕咚一口喝完,满足地舔了舔嘴唇,用蹩脚的中文讲述他的经历。
能坐上这辆火车的人都会那么一两门外语,但是男子没让小男孩说他的家乡话,反而饶有兴致地听他说完这段故事。
“啧啧啧,小家伙你命不好啊。”男子感叹。
“所以华夏···我想去华夏···”
“嗯?怎么说?”
“我在书上看到过,那个地方比任何国家都安全···”
“哦。所以你去那里是为了在那里住下来?”
“不,不只是。我要践行我的正义。在我的新家守护和我住在一起的人。”
“哦?正义?嘛,随便你,不过我忠告一句,你要想合法进到华夏是很难的哦。”男子微笑,拍了拍椅子上空出来的一截,“来,小家伙,坐这儿。”
小男孩没有刚开始那样害怕了,抱起那本书,把皮夹克盖到脑袋上,跑到男子身边坐下。
这时,男子的背包动了,男子打开包最里面的一层,一只小巧的一点都不胖的小橘猫蹦到男子的脑袋上,慵懒地舔舔爪子,抖抖尾巴睡觉。
“阿川,都说了下车之后再出来。你干嘛出来这么早?”男子轻敲小橘的脑袋。小橘似乎有些不耐烦,用尾巴拍了拍男子的脸。
男子捏着小橘的一只爪子,向小男孩解释道:“这时我们家的福瑞,我家里的兴盛全是这只小家伙在安排咯。”
小男孩对这只小猫咪从满了好奇心,这儿捏捏那儿碰碰,想夸又不知道怎么夸,半天才憋出来一句:“它好威猛啊!”
男子被逗笑了:“哈哈哈,你管他叫威武?你是没见过“吊睛白额大虫”吧?哦,就是老虎。”
“老虎···要是他会说话的话,他要说什么呢?”
“谁知道呢?但小猫咪的感情都很直接哦,爱就是爱,讨厌就是讨厌,就算变成人也是大大咧咧的吧。怎么,你想让它变成人?”
“嗯嗯!要是所有人都变成小猫咪,那是不是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纷争啦?”
男子轻笑,没有正面回答他:“真是个想象丰富的小家伙。呐我问你,看没看过《红星照耀中国》?”
“看,看过。”
“人家斯诺也是外国人哦。你要把他当做你的偶像吗?”
“不一样。我也想当一个住在华夏的外国人,但我更想在科研方面下功夫。”
“哇,说实在的,好多咱自己国家的青年都不理会这个,你一个外来的小家伙还有这样的决心,我很佩服啊。你叫什么名儿?”
“Stevens”
“我姑且音译一下,叫你史蒂芬斯,没问题吧?”
“没问题!”
“好,那我写一下我的名字。”男人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还没有开过封的中文的《朝花夕拾》,拆开包装,在上面的空白扉页写下了一段飘逸的文字:致热爱华夏的史蒂芬斯······
最后落款四个大字:“上官简戎”
“这本书就送你了。本来是送给我侄子的。但思来想去也知道他不会看。好了,要到站了,我先下了。送你点梅菜饼垫垫肚子。很好吃的!这个东西不是雾都的吃的,是我特意从外边儿带回来的。那些高档的我吃不惯,就是这种饼子好吃。”谁能想到这么一个看着十分成熟,一丝不苟的男子会在公文包里放上这么几个看上去就很掉价的梅菜饼呢?
男子把用油纸抱着的三个饼放到史蒂芬斯的手里,又放了一瓶水到他的身边,把一脸抗拒的小橘塞回了包里。
看着史蒂芬斯热泪盈眶的样子,男人摆摆手:“华夏人有两种品德,一是惜财,二是惜才。我先下车了,你的话,想去我老家就一直坐到终点站就可以了。”
恰巧这时门开了,男人下了车,史蒂芬斯目送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茫茫的人潮中。
又有很多人上车,一个白脸的青年面色不善地盯着他,确切地说是盯着他的座位。史蒂芬斯护着怀里的饼走回了角落。
梅菜饼被他夹到大衣里面偷偷吃,书则夹在腋下,用大衣盖住。
等到终点站到的时候,史蒂芬斯走在最后下车。
这个地方的美丽远超他的想象——在那片雪地里,除了书的颜色就是一片又一片无边无垠的白。他从来没见过这样鲜艳的绿,那样娇嫩的红。尤其是现在是夜晚,那万家灯火璀璨,黑幕下依旧不眠的不夜之城,在起伏的山脉山腰上连绵不绝,光照进了他的心灵深处,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住在这里!
一个无家可归的境外黑户,按道理来说应该被审查审查再审查。可史蒂芬斯的运气很好,连续两个多星期流浪街头却没有被揪住,也没有被饿死。这个年代这里的人们都洋溢着幸福的笑,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景象。而这些幸福的人往往在路过的时候给像他这样穷苦到流浪街头的小孩子一点善意的援助。不是什么吃剩的东西,而是那些人看他可怜,专门去便利店买的东西给他。
一天,一个穿着背带裤的小女孩拉着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走路,身边的楼房在施工,一堆堆堆在一起的模板挡住了路,唯一的一点空隙上又有一个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口。一头金发十分惹眼的史蒂芬斯一下子就吸引了她的眼球。
“嘿!那边金头发的小哥哥!可不可以帮我一下?求你了!”
史蒂芬斯急忙跑过去询问:“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的婆婆耳朵聋了,眼睛也不好,我要扶她过马路。可是那边的下水道是空的。你可不可以帮我把井盖拉回来?我给你根棒棒糖好不好!”女孩从包里翻出一个草莓味的圆形棒棒糖塞到史蒂芬斯手里,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盯着他。
史蒂芬斯答应了,跑到井口边搓搓手准备大展拳脚,结果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井盖却一点儿都不赏脸,动都懒得动。碰巧两个满身汗的光膀子肩上挂着毛巾的汉子把井盖扛回去盖回去。
史蒂芬斯不好意思要这两根糖,趁着小女孩不注意又把糖插回了她的裤包缝里。
但今天的事情让他想到——自己可以打工赚钱嘛!
不过碍于身份和身体素质不过关,很多工作他都做不了。好在他挨家挨户地问给不给工作,还问到了一个老大爷。老大爷是个清洁工,但是他不喜欢住在员工宿舍,看史蒂芬斯可怜,就把宿舍让给他了。史蒂芬斯只要扫扫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