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
2023-03-03 15:25 作者:绿日17620962082 | 我要投稿
水土保持资质是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负责,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以下简称“水平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水土保持水平评价实行星级评价,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水平评价工作,申请单位应在每年 6 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评价结果于当年 9 月底前公布。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具有固定工作场所;
(三) 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
(五)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2 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 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