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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阶级法权学习笔记

2023-07-29 11:09 作者:はるか彼方です  | 我要投稿

本人坚决忠于党,坚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篇仅作为学习笔记发出,供理论学习使用,请勿代入并联想,与现实任何事件无关,内容非我原创,全部来自于伟大导师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不包含丝毫的个人观点,绝对没有任何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本文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请审核明辨,祝您每天开心。


法权,是指社会的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提出和规定的法律原则,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一定的法权,是一定生产关系的反映,又是用来维护这个生产关系的。

资产阶级法权是资产阶级意志的反映。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资产阶级为了保护其人剥削人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而提出的法律原则。

资产阶级法权的核心是等级制度,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它的阶级内容是把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的不平等关系合法化。

资产阶级法权的特征,是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也就是说,作为资产阶级法律规定的所谓平等权利,资产阶级盛行的“自由”、“平等”等说教,实际上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法权“同任何权利一样,是以不平等为前提的。任何权利都是把同一标准应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应用在事实上各不相同、各不同等的人身上,因而‘平等权利’就是不平等,就是不公平。”

例如,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有这样一条法律,宜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条法律在形式上似乎对一切人都是平等的适用的。看起来好象很公平。

但是,工人一无所有,既没有厂房,又没有机器,根本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需要保护。很明显,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是确保资产阶级残酷剥削无产阶级而积累起来的财产,是资产阶级的工厂、矿山、铁路等生产资料不可侵犯。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尽管法律上也规定着公民的平等权,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分配方式上还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公民之间实际上的不平等还是存在的,有时候这种不平等还会很大,这就集中表现在官僚特权上。所以需要无产阶级专政,以发展社会化的大生产,尽快消灭资本主义存在的经济基础。


本文为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列宁《国家与革命》摘要。再次严正声明:本文与现实事件没有任何关系,绝不存在映射现实的现象,请勿自己代入以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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