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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一百一十二:自然经济的基础及特征)

2023-04-18 09:31 作者:哲学的物质武器  | 我要投稿


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下)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第四十七章 资本主义地租的起源

Ⅰ.导论(续)

1、在真正的自然经济中,农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极小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产品也只有一个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例如古代罗马许多大领地和查理大帝时的领地都是这样,整个中世纪的情形也或多或少是这样(见万萨德《法国劳动和劳动者的历史》)。在这种经济中,大领地的产品和剩余产品,决不单纯是农业劳动的产品,其中也包括工业劳动的产品。家庭手工业劳动和工场手工业劳动,作为农业这个基础的副业,在古代和中世纪的欧洲,以及在传统组织至今还没有遭到破坏的印度公社中,是这种自然经济赖以建立的生产方式的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完全消灭了这种联系;对于这个过程,人们特别可以根据18世纪最后30多年的英国进行广泛的研究。那些在或多或少还是半封建的社会内成长的思想家,例如赫伦施万德,甚至18世纪末,还把农业和工业的这种分离,看做是一种有勇无谋的社会冒险,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冒险的生存方式。甚至在那种同资本主义农业具有最大相似点的迦太基和罗马的古代农业中,这种农业同种植园经济相似的地方,也超过同那种与真正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形式相似的地方。这是一种形式上的相似,而对于已经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且不是例如像蒙森先生那样把任何货币经济都揭示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人来说,这种相似从所有本质之点来看都完全是一种错觉。这种相似之处在古代意大利大陆上是根本找不到的,也许只有在西西里可以找到,因为这个岛是作为对罗马的农业进贡地而存在的,因此,农业基本上是以出口为目标。在那里,可以找到现代意义上的租地农场主。

2、有一种关于地租性质的错误见解,是以下述情况为基础的:实物形式的地租,自中世纪的自然经济以来,并且是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条件完全矛盾的情况下,部分地作为教会什一税,部分地作为由旧的契约长久保存下来的古董,一直沿袭到现代。由此就造成一种印象,好像地租不是由农产品的价格产生的,而是由它的量产生的,因而不是由社会关系产生的,而是由土地产生的。我们以前已经指出,虽然剩余价值体现在超额产品上,但是反过来,超额产品作为产品量的单纯增加额并不就表示剩余价值。它可以表示价值的减少。不然的话,1860年的棉纺工业,和1840年相比,必然表示一个巨额的剩余价值;其实恰好相反,棉纱的价格已经下降。地租也可以由于农作物的连年歉收而大大增加,因为谷物的价格将会上涨,尽管这个超额价值将会体现在一个数量绝对减少而价格已经更贵的小麦的量中。反过来,地租也可以由于农作物连年丰收而下降,因为价格将会下降,尽管这个已经下降的地租将会体现在一个数量已经增加而价格已经比较便宜的小麦的量中。关于产品地租,首先应该指出,它只是一个由过时的生产方式遗留下来的并作为遗迹残存的传统,它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表现在:它可以由于私人的契约而自行消失,而在立法可以进行干涉的场合,例如拿英国的教会什一税来说,它还可以作为一种不合理的东西被强制取消。第二,产品地租在它还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继续存在的地方,它只是并且也只能是货币地租穿上中世纪的外衣的一种表现而已。例如,假定小麦每夸特40先令。在这一夸特中,必须有一部分补偿其中包含的工资并被卖掉,以便能够把它重新投下;另一个部分也必须卖掉,以便支付摊到这一夸特上的那部分赋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发展、社会分工也随着发展了的地方,种子,甚至一部分肥料,都会作为商品进入再生产过程,因此必须购买它们,以便补充;为了提供这方面所需的货币,这一夸特又有一部分必须卖掉。如果它们无须真正当做商品购买,而是以实物形式从产品中取出来,重新作为生产条件进入小麦的再生产——这种情况不仅在农业中发生,而且也在许多生产不变资本的生产部门中发生——,它们就要列入计算,用计算货币来表示,并且作为成本价格的组成部分予以扣除。机器和固定资本本身的损耗必须用货币来补偿。最后,还有利润,它是按这个用现实货币或计算货币表示的成本总额计算的。这个利润体现在总产品的一个确定的部分中,后者是由总产品的价格决定的。余下的部分便形成地租。如果契约规定的产品地租大于这个由价格决定的余额,它就不是地租,而是对利润的扣除了。由于这种可能性,不以产品价格为依据的产品地租——因而它可以大于或小于现实的地租,所以不仅可以成为利润的扣除,而且也可以成为资本补偿部分的扣除——,已经是一个过时的形式。事实上,产品地租在它不仅在名义上而且在实质上是地租的时候,完全要由产品价格超过它的生产费用的余额决定。不过它要假定这个可变量是一个不变量。但是,认为产品在实物形式上首先应足够供养劳动者,然后足以使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得到多于自身需要的食物,而在这以外的余额就形成实物地租,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多么亲切的观念。这和一个棉布工厂主生产20万码布的情况完全一样。这若干码布不仅足以使他的工人有衣服可穿,使他的妻子儿女和他自己有衣服可穿而有余,使他在此以外还有布可卖,最后还用布来支付巨额的地租。事情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从20万码布中减去生产费用,就必然会剩下布的一个余额作为地租。但是,不知道布的售价,就从20万码布中减去比如说1万镑生产费用,从布中减去货币,从使用价值本身中减去交换价值,然后去确定若干码布超过若干镑的余额,这事实上是一种幼稚可笑的想法。这种想法比化圆为方还要荒唐,因为后者至少还以极限的概念作为基础,而在极限上,直线和曲线变得模糊了。但这个想法正好是帕西先生的药方。布在头脑中或实际上转化为货币以前,从布中要减去货币!余额就是地租,但这个地租要在实物形式上(例如见卡尔· 阿恩德的著作),而不是用“诡辩”的邪术去掌握!实物地租的这种完全复辟,不过是这样一种蠢举:从若干舍费耳小麦中扣除生产价格,从一个容量中扣除一个货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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