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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章学习心得 —— 上

2023-05-01 13:43 作者:MrRain98  | 我要投稿

道德经讲解 第二十章


第一部分


绝学无忧。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


我们首先来翻译一下这段话。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不去追求学问就没有忧虑了。应诺和呵斥,相差有多远?美好和丑恶,相差有多远?别人所畏惧的,自己也不可不畏惧。精神领域开阔啊,好像没有尽头的样子。


这段话看起来好像前言不搭后语,没有什么逻辑关系。但其实这段话十分完整的为本章定下了主旨与基调。但其文字简练,固然更贴近于道不可道的本质,却使得人们有着各种各样的诠释。我们不能说谁对谁错,毕竟能用文字表达出来的就不是道本身,但我们却是可以借鉴着前人的解读来更好的理解这一段话的智慧。


我们首先来看前四个字,绝学无忧。刨除对这句话的理解不讲,目前对于绝学无忧应该出现在本章开头还是前一章末尾,还是有所争议的。在通行本和帛书版道德经中,“绝学无忧”都放在本章开头。这点通过古时前辈们的注解我们也能作证这一点,例如在《河上公章句》和王弼的《道德经注》的十九章注解当中,都没有出现关于绝学无忧的话语。但是近现代的很多人却认为从句式和理解上把“绝学无忧”归到十九章末,代表人物有刘笑敢,余秋雨。对于这次分享,我也只是选择尊重原本的安排而已。但文字都是形式、是载体罢了。无论是怎样的形式,老子的本意都是想通过这些载体让大家能够抓住一点道韵。所以我们也不必过分纠结在文字本身之上,无论怎么理解,自己能够有所收获,认识道多一点点,就已经足够了。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看看王弼和苏辙对于“绝学无忧”的解读。


王弼在《道德经注》当中说道:“下篇,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然则学求益所能,而进其智者也。若将无欲而足,何求于益?不知而中,何求于进?夫燕雀有匹,鸠(jiū)鸽(gē)有仇;寒乡之民,必知旃裘(zhān qiú)。自然已足,益之则忧。”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道德经》下篇说:追求学问的人知识一天比一天增长,是做加法;追求大道的人繁琐肤浅的机巧、智识和杂念一天比一天减少,是做减法。然而学习是增加自己的能力、知识而增进自己的智慧。如果没有求知的欲望而满足于自己所知道的,那还求增加什么呢?自己没有意识而恰恰处在合适的位置,还求什么进步呢?燕雀鸠(jiū)鸽(gē)都有各自的伙伴;冷的地方的人必然擅长制作御寒衣物。事物依自然规律发展就够了,增加则会产生令人忧虑的影响。


总结一下王弼的话就是,人们依着道,依着自然发展就够了。人们想要多学知识、追求学问,只不过是因为不满足于自然发展,有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但如果人们能够意识到自然而然才是最高境界,那自然就满足了,不去求了。


苏辙在《老子解》当中也有相似的见解:“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不知性命之正,而以学求益增所未闻,积之未已,而无以一之。则以圆害方,以直害曲,其中纷然不胜其忧矣。患夫学者之至此,故曰“绝学无忧”。若夫圣人,未尝不学,而以道为主,不学而不少,多学而不乱,廓然无忧,安用绝学邪?” 他说,追求学问的人知识一天比一天增长,是做加法,追求大道的人繁琐肤浅的机巧、智识和杂念一天比一天减少,是做减法;不知道生命真正的意义,而通过学习增加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学习积累没有停止的时候,却不能将这些知识统一、贯穿起来。于是各种知识、各种学派之间就会因为不同而产生矛盾,就像方和圆,曲和直一样难以通融,让人难以忍受其中的纷乱繁杂。老子怕治学的人陷入如此境地,就说“抛弃学习才能没有忧虑”。圣人不是不学习,而是以对道的探求为主,不学知识也不显得贫乏,多学也不会觉得繁杂,清晰明白而没有顾虑,哪里用得着弃绝学习呢?


总结一下苏辙的话就是,普通人不知道很多东西,所以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越学越多,却难以摸清大道的原貌。但是圣人却越学知识越少,这是因为圣人探求的是大道。


有人说,王弼说人不应该追求学识,苏辙却说圣人也在学,这不是矛盾么?这里要注意区分知识和本质的区别。人们如何才能像王弼说的那样,够摆脱求知的欲望,不刻意却能够处在合适的位置呢?自然是知晓大道,顺应大道了,这才是万事万物的本质。如果一个人知道了大道,那么他自然也就知道了从大道之中延伸出的万千知识。


好,下面,我们看下本章接下来的两个问句:“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这里说,应诺和呵斥,相差有多远?美好和丑恶,相差有多远?苏辙对此有着这样的解读:“学者溺于所闻而无以一之,则唯之为恭,阿之为慢,不可同日言矣。而况夫 善恶之相反乎?夫惟圣人知万物同出于性,而皆成于妄,如画马牛,如刻虎彘(zhì),皆非其实,泯焉 无 是非同异之辨,孰知其相去几何哉!苟如此矣,则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无足怪矣。” 他说,学者沉溺于大量的知识而无法将它们统一、贯穿起来,所以唯的恭敬和阿的怠慢难以合二为一。何况善恶真的是相反的吗?只有圣人知道万物都是从本性开始,到虚妄结束,如同画出的马牛、刻出的虎猪,都不是真实的,没有是非异同的差别,哪里知道相差多少?如果能如此,万物共同发展繁育而不互相伤害,各种规则规律同时存在而不相违背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这里苏辙强调,说一切相对的事物表征都是从道中生出来的。他们的本质并没有区别,只不过在人们的眼中有区别罢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一个人遇到了土匪劫财,他可能会唯唯诺诺,这是因为他对土匪的畏惧,不想让自己受到伤害。同样是这个人,遇到了恶狗向他狂吠,他可能会大声对着恶狗呵斥,这同样是因为他对恶狗的畏惧,不想让自己受到伤害。我们能看到,同样的一个人,抱有相同的目的,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行为。所以唯唯诺诺和呵斥对方在这个例子中从本质上有什么区别么?并没有,只不过人运用这些行为的场景不同罢了。


如果说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是一个人、一个狗,终究还是有分别的,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一个母亲宠爱自己的孩子。孩子已经六七岁了,但还是在公共场合不合时宜的大喊大叫,四处捣乱,别人都很厌烦,但是这个母亲却说他只是个孩子,淘气罢了。我们说这个母亲是不是对自己孩子很好?确实,生怕自己孩子受半点委屈,半点责骂。但是等这孩子长大之后,依旧是无规无矩,到处游手好闲,惹是生非,这时候我们再说这个母亲在孩子小时候如此溺爱孩子真的是对孩子好么?可能这恰恰是坏事。所以通过这个例子,我们清楚地看到好和坏都是事物的一体两面。就好像世界上所有的高山都有山顶,一条山路不可能只是向上延伸,一直到天上,无穷无尽。一个人上山的同时,就意味着他之后需要下山。


因此苏辙总结说,所有所谓的唯阿、善恶,都是梦幻泡影,皆非其实,自然也就没有是非异同的差别。


回到本章,这两个问句自然的引出了下面的这句话,“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 苏辙如此说到:“圣人均彼我,一同异,其心无所复留,然岂以是 忽遗世法、犯分乱理而不顾哉?人之所畏,吾亦畏之;人之所为,吾亦为之。虽列于君臣父子之间,行于礼乐刑政之域,而天下不知其异也。其所以不撄(yīng)于物者,惟心而已。人皆徇其所知,故介然不出畦畛(qí zhěn);圣人兼涉有无,无入而不可,则“荒兮其未可央”也。” 他说,圣人把自我和别人、相同和差异同等看待,他的心思不再有所留恋,但哪里是无视世间的法则,不在乎冒范理法呢?别人害怕的,我也害怕;别人做的,我也做。虽然介于君臣父子的种种社会关系之中,生活在行为受礼乐与政治、法律约束的地方,天下都觉得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与外物产生冲突的原因,是心中不以这种冲突为冲突。人们都是按照他们心中的认识来理解事物,处理问题,局限于一小块地方;圣人对存在物和非存在物都有了解,没有不了解、不明白的事,所以说他的见识广阔没有尽头。


我们想想看,如果我们的上司责备我们,呵斥我们,我们能够心中不生怒火,反而感激么?如果我们不懂得上司为什么责备、呵斥,可能我们心中下意识的就会生出愤怒。但如果我们知道了上司是指桑骂槐,或者说想让我们背个锅、之后再补偿,或者说上司对我们怒其不争,想让我们成长,我们自然就不会愤怒了,毕竟我们完全都理解了上司指责背后的深意。我们再想想看,如果我们的上司称赞我们,夸奖我们,我们能够心中不窃喜,反而警惕么?如果我们不懂得上司为什么称赞、夸奖,可能我们心中下意识的就会生出窃喜。但如果我们知道了上司是想让我们当替罪羊,或者说想给我们画大饼,或者说想让我们在外面多说说领导好话,我们自然就不会窃喜了,毕竟我们完全都理解了上司夸奖背后的隐患。


因此苏辙才说,圣人不与外物产生冲突,是因为圣人得道,顺应道,自然对事物的本质都了解,所以根本不认为常人眼中的冲突是什么冲突。这其实就是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所提出的“情绪ABC”理论。在这个理论当中,A是指具体的事物;B即个体对这个事物的认知;C指这件事物造成的情绪结果。埃利斯认为,导致人生气这个结果的,其实是人对事物的认知。而这个具体的事物只是人生气的诱因,导火索罢了。如果用情绪ABC理论来解释普通人和圣人的区别,那就是普通人和圣人面对的都是同一个事儿,但是他们最后的情绪结果截然相反。普通人生气愤怒,而圣人淡然处之。这是因为他们对这件事儿的认知理解不同,仅此而已。


因此为什么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就在于此。一个人远离红尘清休,心神安定,我们不能说他是一个得道之人。因为就像情绪ABC理论当中所说,人生气毕竟还是需要事物作为诱因出现的。在红尘之外,没有那么多纷杂的事物,也就缺少了ABC当中的A这个诱因。因此远离红尘之人没有C这个愤怒的情绪结果,并不能说明他的B部分,也就是对事物的认知究竟有多高,因为他根本没有触发愤怒的情景罢了。只有一个人在红尘之中,天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事物,身边充满了各种让普通人愤怒的诱因,但是这个人仍然能够心神安定,根本不觉得这些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才能说明此人的B部分,也就是对事物的认知是多么的透彻。正所谓红尘炼心,无外乎如此。


《金刚经》当中也对此有着同样的见解。例如金刚经第四品当中就提到,“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这就是修行之人的正确修行方式。念念不住,随时丢,物来则应,过去不留。就算做了一件好事,做完了就没有了,心中不存。遇到了一件不好的事,心里也不会惦记琢磨,自然的就过去了。这个过去了可不是人自己心里反复念叨,我不想它,我忘了它,而是根本连心里提这件事都不提,想这件事都不想,根本就是对这件事不在意。就好像我们随意踩碎了地上的落叶,我们对这件事可能根本就不曾留意,也就根本不会再去反复的催眠自己说,我不要去想自己踩碎了落叶这件事了。而想做到这种解脱,唯一要做的就是放下,不执着,这也就是道德经本章开篇提到的“绝学无忧”。


最后,我们复习一下整个《道德经》第二十章第一部分:


绝学无忧。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荒兮其未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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