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款电动自行车质量不合格,涉九号、旺马等
天津市场监管委员会共抽检78批电动自行车,样品分别来自天津68家生产企业和10家经销单位,对主要质量指标进行了重点检测,具体包括:
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鞍座水平位置、过流保护功能等。
经检测,9批产品不合格,涉及九号、七星豹、旺马、强玛、倍尔捷、快马、追风鸟、天峰顺风鸟等品牌产品,不合格发现率11.5%。
电动自行车的反射器若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光学性能,则可能在暗光环境下,导致周边车辆无法准确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位置及运行状况,有可能发生碰撞危险,从而危及骑行者的人身安全。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反射器光学性能无法满足标准的要求。
其它8批不合格品均检自生产企业,涉及踏豹(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倍尔捷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旺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鞍座水平位置、短路保护等。
鞍座水平位置直接关系到骑行姿态,若该项目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会造成骑行疲劳,对人身肢体和关节造成损伤,既影响骑行舒适性,又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车架结构设计不合理,鞍座前端超过中轴中心线。
如果回路中缺少短路保护装置,会导致电动自行车充放电过程中发生意外时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保护电气装置的安全,易造成烧毁电路、起火自燃的情况。
不合格产品名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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