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传说之下同人文errormager5

2023-06-16 18:40 作者:Mager梦想  | 我要投稿

开始吧,不多bb

开始了!!!


前期回顾:em看到了AU的诞生,但是当他进去时,所有人都没跟他说话,只有一个骨对他说话。

“从一张纸进来?你可真会开玩笑。”

“……是真的,来,抓住我的手。”

“呃,你是谁来着?”

“……?你故意的吗?”

“抱歉,我记忆力不太好”

“……我叫errormager你可以叫我em”

“哦,好的。”用笔把他的名字记在自己的围巾上

“话说你叫什么名字?”

看了看自己的围巾“我叫ink。”(我查不到这个名字的由来,只能算是开始的时候就有了)

“ink?墨水,奇怪的名字……”

“你的才奇怪!”看了看围巾“叫什么错误管理者,很中二啊!”

“算了,不说了,抓住我的手,我给你看看你的世界在外面是什么样子。”

ink犹豫的看了看em伸过来的手,但em直接抓住了他的手。

“喂喂,你干什么啊!”

但是随后他就一句话没说了,因为他看到了在一大片橙色的地方,有两张纸。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只是你瞬移到了这?”

“不,这就是你的世界,我换个样子吧。”

他打了一个响指,随后刚才那些纸变成了一道道门,里面则是之前ink在的地方,只不过另一扇门是被锁上的。

旁边的ink陷入了久久的震惊,但是随后他问道:“你就是上帝吧!?那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他们为什么都是那样的吗?!拜托了上帝先生”

“我不是上帝,只不过我现在的行为也确实有点像,但我可以帮你看看。”

随后那些门变成了纸,em拿起那张纸读了起来。“在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怪物做好了,其他怪物都是没有情感的,没有灵魂和色彩的。”

“……你还好吗?”

ink没有说话他崩溃了。

“哎呀,不该告诉他的,那看来只能把他现在的情感扯出来了。”

em用重力控制把ink关于情感的代码扯了出来,ink因为痛苦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但是随后,他冷静多了…………?

“上帝先生,是你没有做完他们吗?就像把一个没做好的玩具扔掉那样吗?”

ink说着这话时,后面出现了许多龙骨炮。

“那如果我把你杀死了,就可以改变这一切,对吗?上帝先生。”

“……麻烦,情绪这种东西果然不好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了。”

ink的龙骨炮瞬间发射,em甚至都躲不开………?

随着烟雾散去,无效,hp—0

“杀了你,我就可以改变这一切了!!”

em什么都没说,但是他身后冒出来几条线直接把ink绑住了。

“这是我用你的情感做的线,一时半会你挣脱不开的,现在让我们好好聊聊。”

“首先我不是上帝,你的世界也不是我做的,我跟我的名字一样只是一个管理者,懂吗?”

“你的世界是由另外一张纸为原型衍生出来的,是由创造者做的,我管不着!”

“那你是管理者,那你应该也可以救下他们啊!你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虽然会扫你的兴,但我确实大部分时候是没有感情的。”

em说着这句话的时候盯着ink,五秒后,ink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他这时甚至不敢呼吸。(骷髅有肺吗?)

“虽然很不礼貌,但我只能这样做了。”

随后一个黑色的按钮出现了

“我希望你不要在说话了,我会帮你,但请你冷静点,现在你应该明白,你打不过我的。”

em按下了按钮,他看到了ink的所有事情。

“我不太喜欢用这个按钮,因为它几乎可以做到所有事情,但是不得不说,它很好用。”

他打了几个字,随后ink身上的线消失了。

“现在,你可以动了。”

ink起来了,但不知道在想什么,可能是在后悔他刚才的行为。

“好吧,我承认我刚才有点过分,但你刚刚可是想杀我的呀。”

“对不起……!?!?我没有想说这句话!?”

“为了预防你又来杀我了,虽然你打不死我,但是很烦,所以我把你设定为听从指令的傀儡了,不过,在我让你有个好结局的时候我会放过你。(em只是想要给他点教训!没有其他意思!)

“那么,开干吧,我刚才向申请了一个特别的时间线可以改变,所以,来帮忙一下吧,我可以帮你。”

中间的过程懒的写,反正就是画了5个月的时间,在ink的帮助下em让所有人有了情感。(至于为什么不是一瞬间,那是因为他没有完全的管理权限。)

“em!!!说好的在结束后放过我呢?”(ink被命令整蛊他的pap了,所以他这样说)

“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了?”

“………呃额额”

“开玩笑的,已经解除了,只是我提了个建议,你自己去做了。”

“………干”

em在ink的AU待了很久,这段时间很快活,只不过他有点悲伤,因为他想到了pap

乌拉!结束了!

这里的ink跟原ink不一样。1.他有灵魂和情感。(经过了em的修改,不会收到物理攻击,很难被控制,除非他的灵魂直接拽在手上)2.他的综合实力和原ink比,较弱一点。好了结束了










传说之下同人文errormager5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