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孙志彪x曹志远)02
别人家的兄弟不合,若是争斗起来,叫做相煎何太急。
落到他们的头上,就成了狗咬狗。
孙志彪觉得这话很可乐,于是讲给了林巧儿听。后者听完,不仅很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儿,而且还骂他有病。
孙志彪想,可不就是吗?疯病也是病,还比一般的病症都厉害一些。别的病好就是好了,清楚明白一目了然,唯有疯病——他是不信世上有针对疯子的有效治疗的,否则,至少在他看来,就不该有那么多的精神病院人满为患。可见,这也是一种不治之症。
林巧儿则说,他是狗改不了吃屎,跟人家医生的医术没多大关系。
听到这话,孙志彪嗤地笑出了声。
“你说我是狗,我没意见,把自己比作屎,我是万万不能同意的。”他一边嬉笑,一边摊着两只手凑到林巧儿面前,似乎很亲昵的样子。
林巧儿见状握紧了手掌,终于只是嫌恶地撇过脸,又丢下一句,别忘了答应的事,便挎着包婷婷袅袅地走了。
孙志彪也没有去送她,继续躺着吞云吐雾。
其实,在孙志彪见过的众多漂亮女人中,林巧儿算不上特别。细胳膊细腿,光看那身板儿,甚至有些男孩子气。年纪又比自己大上几岁,还一副除了曹志远谁都瞧不上——尤其瞧不上他孙志彪的傲慢模样。
可孙志彪就是老惦记林巧儿,并且时不时地想起这是曹志远看上的女人。
想到这里,孙志彪又模糊地记起一件从前的事情。
那时候,他还在念书。
有个女孩子跑去跟曹志远告白。
孙志彪从前就知道,他这个便宜哥哥挺招小姑娘喜欢的。曹志远长得斯斯文文,架着细边眼镜,穿着白衬衫——白衬衫谁都能穿,但很少能穿地那么干净得体。简而言之,曹志远拥有一种超乎同龄人的气质,姑且可是说是少年老成。
当然,那时候的曹志远一点都不老。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脸很白,眼睛很黑,个子算不上特别高,但跟仍在长身体的孙志彪站在一起时还是会显得高那么一点点,因为孙志彪总喜欢歪着头看人。
时间拉回到那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没什么人的小树林。树下站着一对男女,乍一看挺眼熟,仔细一看都认识——正是是曹志远和一个高年级的学姐,具体叫什么不记得,反正挺漂亮的,在学校里走哪儿都有男生喜欢起哄的那种。
孙志彪看见那姑娘低着头,绞着衣角不知在说些什么,一副害羞到不知所措的模样。相比之下,曹志远平静地近乎不近人情。
孙志彪站住了。不是因为尴尬或者不好意思,他的字典中就没有这两个词。他只是觉得有意思,抱着看好戏的心理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这时突然就看见那姑娘仰着脖子亲了曹志远一下,然后便落荒而逃。
曹志远站在那里注视着对方离开的背影,然后一拐眼就看见了孙志彪。
此情此景,换个人,大概多少会有些不自在,曹志远却跟个没事人似的,若无其事地打了个招呼。
他是来给孙志彪送生活费的,顺带着了解一下孙志彪的近况,好在老爷子问起这个见不得光的小儿子时,敷衍得过去。
孙志彪对这些老生常谈没兴趣。他盯着曹志远嘴角边的一小块红印子,看得出了神。一开始,还以为那是一处破了皮的伤口,后来瞧着觉得太鲜艳,比起血的颜色更像是什么水彩颜料,可是曹志远又不画画……对了,这样说起来,刚才那女生就是学画画的。
想起这一茬,他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那个仰着脖子的吻。所以,这既非伤口,也不是颜料,而是刚沾上的唇膏印子。
相较之下,曹志远本人的嘴唇其实没有那么红,淡淡的并不扎眼,和他这个人带给人的第一印象有些类似,只是嘴唇中间一小块别致的嘟起,平添了一种孩子气的柔软。
孙志彪想着这些没头没尾的事,手不由自主地就伸了出去。指腹向下用力地在那块印子上碾过去,像是要努力擦掉玻璃上的一块污垢。
曹志远没防备对方会突然做出这种事,等意识过来的时候,那指头已经从嘴唇下方擦了过去。
看见青年蹙起的眉头,孙志彪笑了笑。
“脸上有脏东西。帮你擦了,不用谢我。”他说。
曹志远当然不会谢他,而是问他发什么神经。
孙志彪有些得意,因为刚才被人亲上去的时候都没见曹志远那么大的反应。虽然这反应就跟一般人下雨天走在路上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泥点子的时候也没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