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蝎子就蜇人,老板个个是“时间管理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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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有一个感同身受的经历,那就是单位,尤其是私企的各种会议,大多会选择非工作时间召开,比如早上上班前、午休时间或晚上下班后。而会议纪律要求又非常严格,迟到扣钱,无故或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扣一天或半天薪水,处罚手段相当严厉。许多人很郁闷,下班时间不参加会议为什么要扣钱?没办法,公司的有关规定就有这类的注释,你想在这个单位工作,要么听从通知参加会议,要么认罚。没商量。

“996”、“5+2”、“白加黑”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后,说实话,相当多的老板对此颇有钻研,似乎有点无视有关劳动法规,把占有员工非工作时间当做一种“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比如明明应该在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有意放在晚上,而会议形式就是播放提前拍摄的视频。老板的解释不无道理,晚上人齐,便于协调各部门处理问题。

经营者与管理者,包括最基层的打工人,对于工作时间和有偿还是无偿加班,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认识。老板乐得利用工休时间组织会议,一来可以最大程度利用员工的劳动剩余价值;二来可以促成“日事日毕”减少时间浪费。这与员工的想法截然不同,员工琢磨的是,非工作时间开会也是为单位工作,这段时间算不算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有些老板比较鸡贼,怕这样的方式引起劳动争议,就别出心裁搞“晨会”或周会。晨会太普遍了,大型商超、餐饮业等等诸如此类的行业莫不如此,就是在上班前开会,让与会人员提前半小时或一小时到公司,这样的晨会基本都是掐着点结束,因为工前时间是免费的,而工作时间要产生人力成本。至于周会,不少老板都会安排在周六或周日,占用半天时间开会。

大家都知道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人人也清楚,谁也不嫌钱多扎手,对于财富情有独钟的老板更是如此,除了管控成本加大产品输出,他们还无师自通掌握了“时间成本管理”。在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方面动动脑筋,用冠冕堂皇的理由占有员工的非工作时间,是不是变相地将非工作时间转化成了效益和利益?《资本论》好像叫榨取劳动者剩余价值。员工挤出来的是自己的时间,而老板从员工身上挤出来的时间是价值。跳蚤再瘦也是肉,老板不嫌肥瘦。

但是,打工人在面对这样的“剥削”时,绝大多数采取的是“服从”,不服从又能怎么办呢?类似的情况几乎哪个公司都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屡屡“温故”,也就默认了这种“被压榨”的模式。这种被迫默认的模式,在老板眼里,就是员工渐渐习惯的“舒适圈”。这句话听着不舒服,但事实如此,习惯的往往就是可接受的“舒适圈”。员工能改变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