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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光引发剂代理清关,光引发剂进口申报手续【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2023-08-20 09:01 作者:雅盈供应链通关物流  | 我要投稿

海运光引发剂代理清关,光引发剂进口申报手续【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光引发剂又称光敏剂或光固化剂,是一类能在紫外光区(250~420nm)或可见光区(400~800nm)吸收一定波长的能量,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进口光引发剂申报所需资质:

一.进出口经营范围

二.海关注册登记

三.签约通关无纸化


光引发剂清关海关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发票

C、装箱单

D、合同

E、产品信息(进口光引发剂申报要素)

F、协定优惠产地证(如需要享受协定税率)

G、MSDS

H、如是危险品提供一套危险品申报资料


光引发剂报关流程一般为:

换单——海关申报(可以和话都难同时进行)——缴税——查验(概率)——提货


光引发剂的一些相关问题

①光引发剂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光引发剂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光引发剂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光引发剂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光引发剂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光引发剂申报等其他问题


进口光引发剂清关涉及费用如下


进口光引发剂海运通关费用: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进口光引发剂空运通关费用:

机场仓库费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其他杂费


本文《海运光引发剂代理清关,光引发剂进口申报手续【报关报检知识整理】》由我司上海卓鹰/雅盈供应链发布,转载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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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的规则是什么?

答: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7-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主动披露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和政策红利

主动披露涉及三方面政策红利

1.关于行政处罚

对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第230号令)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一)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二)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或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2.关于滞纳金

货物放行后,企业通过主动披露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

3.关于企业信用管理

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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