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思

什么是诗?要我说,那就三个字:长短句。用或长或短的句子凝炼感情,几个字就能表达出几千字写不出来的东西。芥川龙之介自杀前最后的小说里,曾写过一句好任性的话:
人这一生还不如波德莱尔的一行诗。

诗是讽刺和象征最好的表现手段。碍于语言之障碍,即使我稍微学过一点英语,也无法全然领会古英语的美妙,更遑论德语法语诗。虽然仰慕莎士比亚,波德莱尔,华兹华斯等大诗人的风范,却也只能读中文翻译的版本,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读的中国诗。中国的诗呢,我的喜好非常广泛:完美的诗经,工整的唐诗,灵动的宋词,自由的现代诗…如果说韵诗是戴着镣铐却充满热情的舞,那么无韵诗就是悠然不羁的闲庭信步。

每种诗体的出现,都会引起上一代诗人的反对,比如林徽因他们写现代诗的时候,很多老诗人根本不承认这算是诗,更不用说日本的俳句。词出来的时候,文人们也顽固的认为整齐对仗的律诗才算得上诗句,词不过是伶人表演的东西。但是随着新诗体的发展,每种诗都涌现出天才般的作品,在这些新派诗人推动下,人们再也无法忽视,不得不承认,最后臣服于新型诗蕴含着的斐然文采。所以,我热爱所有形式,所有年代的诗。以形式不同作为厌恶的根据,这种人错过了巨大的宝藏。
对于诗的语言表现上,论语有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里,淫指的是过分。欢乐同时有节制,悲哀也不会过于悲伤。这是顶级的诗必然拥有的特点。保持一种平衡,让感情的表达在作者自己的控制中,同时点到即止,暗留余味。举个例子,方文山的《东风破》就是这样的诗。
但是人性格不同,对过分的临界点判定也是大相径庭。上高中时,热爱宋词,认为宋词实在是潇洒自然,风情万种。李清照各种版本的《漱玉词》词集也是买了好几本。甚至爱屋及乌,连她的《打马赋》都想要背诵下来。之后又读朱淑真,贺双卿,辛弃疾,柳永等等。读着读着,越来越觉得宋词大部分都是乐近轻佻,哀至神伤。后来转而读唐诗,发现唐诗的工整,含蓄,沉稳,在情感的控制和表达上略胜一筹。所以到了现在,在所有诗题材中,最喜欢唐诗。


以上呢,都是以“诗外人”的身份,谈了对诗的概念,题材,喜好三个方面。接下来我想以“诗内人”,谈谈写诗。
写诗的时候,心情是单纯的。因为写诗是把一种心情具象化的过程,这就需要专注和认真,容不得想其他。忘我,同时全是我:忘我,忘了自己,其实是忘了自己的躯壳,与这份心情无关的东西都可以忽略掉了。全是我,是因为此刻整个人都被这种感情所包围。从精神的角度上说,人其实就是由每时每刻的微小的心情所组成,这种心情错综复杂,对环境的认识,对他人的印象,对自己的评判都复合在一起。一个人的精神就等于此刻全部心情的叠加,而此刻,当针对自己本身的一种心情强烈到占据所有感受时,就“全是我”了。海德格尔说过,人应当诗意的栖居。综合上面忘我和全我的思考,我对他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诗让人坦诚的面对自我,深层次理解自己的感情,诗意让你不会在纷乱的感情和复杂的世界里迷失自己,才得以让真正的自我在世界上栖居。以上,就是诗的单纯性思考。
诗,使人单纯,但是诗的创作,并不单纯。技巧运用尤为重要。
从诗体裁的角度看,语言凝炼,篇幅较小,就要求你每个词都要精挑细选,铺垫不可过多。好诗总能用三言两语,甚至几个字,就把你带进一个氛围。比如李白的《蜀道难》,开篇一个“噫吁嚱!”,三连表感叹的虚词,直接让诗奠定氛围的基调,同时这三个词也不落俗套。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十四个字,也是经典的开篇氛围渲染例子。
诗的结构上,整体感是要放在首位的,林徽因的《你是人间四月天》就是一个韵写到最后,节奏感、整体感都是诗中极品。但是也不一定就要从头到尾都毫无间隙。先说结论吧:我认为一首诗分两部分为最佳。前后相反对比,前渲染后抒情,前写物后写人等等。如果分的太多,同时想要保证诗的新鲜感,就要把本来就篇幅很小的诗分割更多部分,整体性就会不够强,无法托起整首诗的表达效果。
从诗的手法来说,你要写什么东西与你要用的手法是关系紧密的。这一点涉及的技巧很多,所以也有很多东西要说。从不同诗的类别看:讽刺诗,几乎无一例外主要用象征;咏物诗,往往是将物拟人化;写风景呢,则一般是运用想象进行别具一格的修饰,混杂通感的手法;写人,不管是爱还是恨,都是用不同规模东西做比拟,以此将对象的特征和自己的心情夸张化,触动读者。当然,一首诗一般会有多种手法混合,也没有能固定使用的公式,根据表达情感的不同可以选择各自适合的方式。当你别出心裁故意反其道而行之,可能也会有奇效。
这里插一首乌青的诗:“天上的白云真白啊/真的,很白很白/非常白/非常非常十分白/特别白特白/极其白/贼白/简直白死了/啊”,第一次读,感觉…WTF???

后来再看呢,这首诗似乎是白描,因为没有任何烘托和渲染。说到白描,可能有人觉得:

其实,没有任何手法和白描是完全不同的,因为白描,是一种刻意,用尽全力避免雕琢痕迹,故意不用明显的手法,以求描述对象的原味真实感。

于是引出我第三次看这首诗的想法:云的白,就算你白描的再真实,也没有意义,也没有诗意。终于,我换了个角度,发现这首诗是个讽刺诗,因为太多诗滥用修辞,作者怀着对滥用修辞的愤恨,写下了这一首毫无手法的诗。暗示那些滥用修辞的人,其实他们写的东西,读起来和没有修辞是一样的枯燥无味。(这种方式还是比较极端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就像我痛恨那些水专栏的人,于是发了一篇专栏写了200个“水”字……)

综合以上所说,手法这方面,我的主要观点是:手法必须有目的性。没有意义,没有焦点的修辞,就像没有任何镜头语言的导演,再好看的镜头也丧失深度令人审美疲劳。

诗的创作,我简单从体裁,结构,手法说了一下自己的经验和感悟。最后,我希望更多人去练习写诗,海德格尔和波德莱尔的名言都不必再赘言,写诗对于认识自我和充实精神都是有好处的。不过,写诗这种事,真的每个人都能写好吗?没错,每个人都蕴含着诗意,只是没有用诗的语言去表达。
如果要练习写诗,首先一定要写韵诗,第二阶段写无韵诗,第三阶段再写韵诗。

押韵这么难,为什么要一开始就写韵诗?

因为对于初写诗的人,写无韵诗,会产生混乱不堪,毫无诗意的“作品”。韵,在你一开始写的时候,是一种规矩,一种结构性的指引,同时让你熟悉中文每个韵脚,每种意象下适合的字。在这阶段,有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你很有可能想到一种很有诗意的意象,却找不到合适的韵脚用(有食材没厨具)。二是,可能这时候很多诗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行押韵,有韵没有感情(难为无米之炊)。不过这也是必经之路,不必为此钻牛角尖。还是要多用韵,韵脚想不出来就多看字典。

当你熟悉了韵脚以后,第二阶段,写无韵诗。此时经过韵诗的基础,有了结构性的思考和各种意象的想象力,写自由的无韵诗,构筑意象没有押韵的限制,从而写出更加贴合自己想象的诗句,这一阶段诗意和句子达到极高的契合,一旦有非常触动心灵的灵感(也许是自己的经历,也许是想象中的感情),就能写出自己非常非常喜欢,读起来也很有味道的诗。在这里插一首我刚开始写的时期,八年前写的诗,那时候大部分都是在练押韵,写的也很无聊。也就这首还算有点味道。而且我最好的朋友说,这首诗特别像米沃什的《礼物》。

第三阶段,再回到有韵诗。此时韵脚已经是信手拈来,难在选择:太多韵脚,用哪个?怎么用?写好的句子要不要推倒重写?每个决定都很重要。本质上,这个“难”就是因为你本身会对诗句的意义和手法的目的性产生反思,所谓“炼句”,就是从这个阶段才开始。
这三个阶段结束后,写诗新手教程就结束了。入门以后,日常练习和对生活的观察是提升技巧的重要手段。同时读诗,读中文诗,读唐诗,真诚的现代诗(而不是徐志摩那种空洞的华丽)。其实在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可以诗意的表达出自己深切的感情,写下自己问心无愧的诗句。技巧的提升本来就是无所谓的,真挚的诗,绝对没有好坏之分。诗是为了自己而写的,当你表达对别人的爱意,其实你在写那个热切满怀的自己;当你写刻薄尖酸的讽刺,其实你在写那个不甘同流的自己;当你写绚丽动人的天地,你在写那个痴情陶醉的自己。只要是为自己的真心而写,那就都是充满诗意的栖居。这就是我的最后一个陈述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