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拾遗
道不拾遗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原文】
郑简公谓子产曰:“国小,迫于荆、晋之间。今城郭不完,兵甲不备,不可以待不虞。”
子产曰:“臣闭其外也已远矣,而守其内也已固矣,虽国小,犹不危之也。君其勿忧。”
是以没简公身无患。
一曰:子产相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不乐也。俎豆不大,钟鼓竽瑟不鸣,寡人之事不一,国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战不辑睦,亦子之罪。子有职,寡人亦有职,各守其职。”
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廕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反。
三年不变,民无饥也。
【今译】
春秋时,郑简公对宰相子产说:“郑国小,又夹在楚国和晋国两个大国的中间。现在内城外城不完整,兵器铠甲不齐备,不能用来应付意外事变。”
子产说:“我对外关闭得已足够严了,在内防卫得已足够牢了,虽然国家不大,也还不认为会有什么危险。请您不必为这件事担忧。”
因此直到郑简公去世,国家一直没有祸患。
另一种说法:子产担任郑国的宰相,郑简公对子产说:“喝起酒来都没法尽兴。放祭品的器具不够大,钟鼓竿瑟不够响,我的事务不能专一,国家不安定,百姓不太平,耕战之士不能和睦相处,过些也算你的过失了。你有你职责所在的事,我也有我的职责事,咱们各自管好尽好自己的职责吧。”
子产下朝后,前542年(郑简公二十四年)子产的治国措施开始在郑国全面展开,经过五年时间的政事经营,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国泰民安。
国内没有盗贼,路不拾遗,东西遗失了,也没有拾取,据为己有的;桃树枣树的果实遮蔽街道,也没人伸手去摘;锥子刀子丢在路上,三天内就有人送回。
这种情形,其后三年不曾改变,老百姓安居乐业,没有挨饿受冻的。
【赏析】
“道不拾遗”也作“路不拾遗”,把东西丢落在路上也没有人拣去据为己有。No one picks up and keep lost articles what's left by the roadside.
“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路上丢失的东西没有人拾取据为己有;夜里不必关门户,也很安全。doors need not be bolted at night.
后人用“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形容社会安定,政治清明,民风淳朴。Honesty prevails throughout society.
郑国子产作刑书
前536年(周景王九年)郑国子产主政期间,郑国与其他各国一样,郑国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
上层社会奉行的礼仪已经崩溃,日益腐化的上层社会也失去了对下层社会的压服作用。
于是,前536年3月,子产铸刑书,即把刑法铸在铁器上,公布于众,使上下人等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