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感觉看人的不准确

信仰是一个人根本性的东西,如果只从行为和对“我”的好感感觉去这样直观的判断人,容易不准确,比如杨广、曹丕争夺太子位前的行为伪装,骗过了杨坚和曹操这样的精英。历史上讨得上司欢心获得授权营私的臣子,如饿死齐桓公的三个“忠臣”、魏忠贤、和珅(这些在史书一般归类在奸臣列传里)。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在其它地方也一样。
对自己好的下属
在管仲的扶持下,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一代霸主。
管仲死前齐桓公问三个“忠臣”(大厨师易牙烹调长子来满足公的美食欲[1][2][3][4];竖刁阉割了自己帮助公管理后宫;公子开方侍奉齐桓公十五年不回国和见父母[5])继承如何,管仲否定但齐桓公终没听[6][7]。
齐桓公病时被三人绝食饿死,尸体久放,尸虫都从房间里爬了出来,死后六十七天才被收尸,[8]齐国也自此一蹶不振。
关于魏忠贤,热销书《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当年明月说:
事实上,对魏忠贤的种种恶行,木匠(明熹宗朱由校)多少还知道点,但在他看来,无论这人多好,只要对他坏,就是坏人;无论这人多坏,只要对他好,就是好人。[9]
“忠言逆耳利于行”。吴王夫差属下的伯嚭、袁绍属下的逢纪、刘禅属下的黄浩、杨坚和杨广属下的杨素、唐玄宗手下的李林甫、宋高宗属下的秦桧、元顺帝属下的哈麻、明熹宗属下的魏忠贤、乾隆属下的和珅也都是奸臣,讨主子的欢心而危害社会的。

漂亮的明星
明星长得美丽,给人的感觉是最好的,那么难道他们是最可靠或最好的人吗?不是,见《为什么不要不迷信文艺圈》。
说好听话
感觉、直觉上好听的话,有很多不是好话,如李自成起兵暴动用《闯王》做为宣传: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
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
吃他娘,着她娘,吃着不够有闯王。
不当差,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10]
不纳粮这点其实在古代的中国是不可能的,古代的中国农业税是最重要的税,且重农抑商。中国直到近四百年后的2006年才废除农业税。
李自成的大顺军“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11],在陕西省城固县“贼索饷,加以炮烙”[12],在山西省汾阳“搜括富室,桁夹助饷”[13],在山西省绛州“士大夫惨加三木,多遭酷拷死”[14],在河北宣化“权将军檄征绅弁大姓,贯以五木,备极惨毒,酷索金钱”[15]。迎祥、自成從終南山出,大掠富平、寧州。
李自成攻北京,北京是投降的,但在北京三品以上官员唯独任用原侍郎侯恂,其他有功勋的皇亲国戚、文武大臣等共八百余人,都被送到刘宗敏营中拷打索要钱财,甚至烧灼肌肉,折断胫骨,备尽惨毒。
又编制排甲,令五家共养一兵,并纵兵淫掠,百姓无法忍受他们的毒害,上吊而死的人到处可见。[16]向有功勋的皇亲国戚和大臣索要黄金,但黄金交足后还常常被杀。
这些行为与他宣传的不符。不纳粮是不可能的,古代生产力低,靠纳粮,战争一大问题就是粮食,而且打大仗双方都会提高税收。
《明史》也记载李自成:
(白话)当初,自成进入陕西时,说是自己的故乡,没有侵暴百姓,但不到一个月又抢掠如故了。他又以为士大夫肯定不归附自己,便搜索各个缙绅,将他们拷打,索要金银,(四)了的便埋在一个坑中。大肆抢掠富平、宁州”
“劫掠郧阳,又分兵抢掠南阳、汝宁”
“他又向西抢掠米脂”。[17]
盗贼之祸,历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张献忠极矣。史册所载,未有若斯之酷者也。


来源:
司马迁《史记》“公曰:“易牙如何?”
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 ↩《战国策·魏策》“齐桓公夜半不嗽,易牙乃煎熬燔炙,和调五味而进之。” ↩
《管子》/小称。 ↩
齐桓公《韩非子》/二柄·难一皆:
齐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 ↩《韩非子》/难一:
“……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草其母,久宦不归。” ↩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第二:
“是岁,管仲、隰朋皆卒。管仲病,桓公问曰:“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开方如何?”对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公曰:“竖刀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砖圈)。” ↩《韩非子》/难一: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味,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愿君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户不葬。 ↩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第二:
“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宫中空,莫敢棺。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虫出于户。十二月乙亥,无诡立,乃棺赴。辛巳夜,敛殡。” ↩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1496节。 ↩
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20。 ↩
《甲申传信录》。 ↩
《城固县志》/卷7。 ↩
《汾阳县志》/卷4。 ↩
《绛州志》/卷3。 ↩
《明季北略》/卷20。 ↩
《明史》:
令五家养一贼,大纵淫掠,民不胜毒,缢死相望。 ↩《明史》白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