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软著的流程
计算机软件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件。计算机程序是指代码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可以实现一定的功能。文档是指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的文本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体的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自然人软件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至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作权保护期为软件首次发布后50年,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布的,不予保护。
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首先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上填写计算机软件的作权登记申请表并打印盖章,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表、软件识别材料和证明文件(北京的申请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外国申请人将材料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机构初审后,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登记证并公告;如果审查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人进行更正,直到审查通过。
具体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软件着装登记机构。除北京外,还有软件着装代理机构,其他地方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软件着装。
1、注册用户名(用于填写、修改、打印软件作权登记申请表),必须保存用户名和密码,以便以后在办理软件作权登记时修改信息时使用。
应填写软件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A,软体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任务开发);
B,获得权利的原始情况,继续获得权利的情况
C,权力范围,软件用途
D,技术特征(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征、软硬件开发环境、编程语言和编程语言版本号码、程序数量、零售价格)
E,软体着作权的状态,申请人的详细信息,软体鉴定材料的交存方式,申请人的签名。
2、用作权申请表打印填写的软件。
填写指南
(一)软件名称栏:
全名:申请作权登记软件的全名。各类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该一致填写。
简称(无简称不填写本栏)。
分类号:按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号。
版本号:申请作权登记的软件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软件固定在某个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着作权人首次向公众公开软件的日期。发布是指通过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布的软件不会填写这一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单独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指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两个以上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写此项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如果没有合作开发合同,申请人应提交相关信息说明。
3、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委托开发合同应当提交标明作权归属。如果没有委托开发合同,应当提交相关证明。
4、发布任务开发:指国家发布任务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没有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应当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获得权利栏:
原始权利是指独立开发软件获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一栏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如果你选择这个栏目,你将不会填写获得权利的栏目。
(六)继受权利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种继受方式(原获得权利的不填写本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获得作权。应当提供经公证的遗嘱或者法院判决等合法的继承证明。
2、转让是指通过原作权人转让获得作权。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应当提供明确的转让事项。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作权的情况。申请人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
(七)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所有权人获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利,选择填写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八)软件用途及技术特点栏:
1、软体用途和技术特征栏(以下五点需要说明)
a.简要说明登记软件的适用行业和用途,主要功能(不超过600字)
b.硬件环境(型号和CPU)的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分类号(查看我们提供的表格)、软体版本号(如果不是原始版本号,如V1。.0,也要提供原始证明,见我们提供的证明);
c.编程语言和版本号登记软件,程序量(总条数)
d.注册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e.注册软件的零售价格或报价
f.软体全称(统一文件名称)、发展完成日期、发布日期(公开);申请人、版权所有人及其地址,如果前两个人不是同一个人,说明关系;
g.着作权范围:全部还是部分(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等)。
h.签署委托代理书(我们提供)。
i.注:外国公司名称和姓名不应出现在源程序或文档中。
(九)申请人栏:
1、个人申请人:除填写各项内容外,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如护照等)。
2、法人申请人: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企业法人代码证号,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应提交。
3、法人应当出具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的证明。
(十)代理栏:
1、个人代理:除了填写各种内容外,还应提交给软件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申请人: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企业法人代码证号,并在电话栏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委托代理授权书应提交给软件申请人。
(十一)软件识别材料交存方式栏,识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一般交存:连续30页提交源程序和任何文档。如果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应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选择一般存储,不要填写本栏的其他内容。
2、例外交存: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密封:分为密封源程序和密封样品两种。如果选择密封源程序,则应填写页数。如果选择密封样品,应提供光盘。
(十二)申请人担保声明栏: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申请表的所有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定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申请文件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经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姓名印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由单位加盖公章。签名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准备材料
1、软体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一份)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提交不到60页)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每页左侧留有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任选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到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