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空姐在飞机上拍不雅照案后续,空姐不服将继续上诉
2022年5月11日,南航空姐郭某表示自己会继续上诉。2019年10月12日,她值勤的航班出现短暂延误。航班限流等待期间,她发了一条朋友圈,图片系自己在飞机上的洗手间穿内衣的自拍。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裸吻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这款裸感,我穿75B”。很快,这位空姐也认识到此行为不妥,在朋友圈发出十分钟后将其删除,但依然被人截图举报了。

南航公司认为,空姐此举,在执勤期间从事私人事务,在飞机洗手间内拍摄不雅照片并上传朋友圈,是无视飞行安全之行为,同时,严重违反了南航公司的管理规定,也给南航公司的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故解除与空姐的劳动关系。空姐不服,认为此举并未影响飞行安全,也没有给南航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同时也未给南航公司的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在向南航公司申诉无果后,空姐委托律师提起了司法程序。

劳动仲裁委及一审法院认为,空姐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南航公司并未证明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也没有证据证明影响飞行安全,同时并无证据证明给南航公司造成声誉上的不良影响或经济上的实际损失,故确认南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南方航空公司一次性支付郭女士2019年11月23日至2020年7月10日的工资。

南航公司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二审法院认为,飞机飞行涉及多数的不特定的人民财产安全,航空公司负有高度的安全责任,也理应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规范以保障飞机上的人员及财产安全。空姐的行为,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虽然航班最终没有出现飞行安全,但也并不代表该行为是可以容忍的。而且,这位空姐作为南航公司的一位乘务长,一言一行均能代表南航公司的形象,这位空姐在朋友圈发布不雅照片的行为,有损南航公司的形象及公序良俗。空姐的行为也被人截图举报了,足以说明该行为并非影响轻微。所以二审法院认为,南航公司解除与空姐的劳动关系之行为,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空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郭女士答辩称,自拍行为时发生在集体休息时间,并非工作期间。且行为是帮朋友宣传,并无营利活动,事后也没有广泛传播,并没有造成南方航空公司声誉上的不良影响。公司指控她行为影响了飞行安全无依据。郭女士表示:“内衣是一个微商朋友送我的,我也收下来了。之后她就说你觉得好就帮忙宣传一下品牌,我觉得穿着舒适,就答应了,说有时间就帮忙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