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启动
7月24日下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来源:腾讯新闻、网易新闻、国家卫健委官网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专项治理医生收取回扣、严厉打击医务人员统方、加强检查医生不合理用药行为、严查药企违规营销行为、对药代院内营销进行监测、处理。
根据《通知》,专项整治时间段为2020年7月-12月,一共分为3个阶段实施:一阶段,教育与自查阶段(2020年7月)。《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
“九不准”的内容包括: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二阶段,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阶段,评估与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工作要求方面,《通知》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