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一下法考
众所周知,2018年4月28日是国家司法考试(司考)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转变的关键时间点。这一转变,标志着2018年以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法考,也打破了几年来我梦寐以求的法律求职之路,除非非法学本科生考上了法律专硕和法学学硕,亦或参与法律工作满足三年之期,但是非法本学生要满足这些条件是异常困难的。有人想靠去律所和法检系统实习或担任法检系统的书记员,但是实习和做书记员满三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实习也难有三年之久,做法检系统的书记员得首先考过公务员考试,最起码是省考,除非有关系,要不然很难做书记员。对此,刑法学家张明楷的解释是,法官和检察官应当是素质很高的,让门槛低的人参与法考有失公信。但是,法考之门并不是只为选择去当法官(审判官)或检察官的人敞开的【注:本文“法官”我一律称“审判官”,将“审判官”称作“法官”是不合理的,法官或司法官本为囊括审判官和检察官二者的】,我们也可以选择做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如仲裁员、公证员、法律顾问等)。2001年以前不是有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初任法官、检察官考试嘛?以后就合并到司考直至今天的法考去了,意思说,你要从事律师也必须参加法考,这实际上也是抬高了考试门槛。还有更奇怪的是,法学专科生都不能参加法考,我寻思着,法考不让非法学专业考也就算了,竟然连法学专科都不应允。比如检察事务、法律文秘、司法助理、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等,这些专业出来的学生,我不认为他们的法律运用能力会低于法学本科生,甚至于我认为属于医学类的法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去参加法考都是应该的。
虽然有一组台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给你下,但是它却给你造成了一些误解,为什么2018年以前非法本的就能参加法考,这门槛也是一样低?在此我的理解是,它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安抚“老人们”的情绪,且“老人”确有一定经验,但对我而言确实是不合理的做法。
以前的司考相比于今天的法考是很“应试教育”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司考分四卷,前三卷客观题,题量很大,大概300道题吧,最后一卷是7道主观题,但是,假使你记忆力强,能把前三卷大部分做对的话,那第四卷主观题你甚至不用做就能过。这就是说,以前司考就是妥妥的“应试教育”,你只要死记硬背,不需要结合现实进行法律的思维考量和综合分析,司考是很容易过的。
但现在的法考是否有所进步,答案是肯定的,毕竟是机考嘛,但我以为,它进步地不多,并没跳脱出应试教育的模式,甚至限制了非法本学生参与法考,这是最为致命的。尽管主观题要求考察考生的法律的实际运用和案例分析能力,但考生在之前早已练就的刷题模式,仍是一套八股文,主观题并不能大幅度提高考生的法律运用能力,说到底,现在法学生能够亲身参与的法律事务还是太少了,何况是非法学生呢?
法考的科目配比主要是卷一对我而言是喜忧参半的。客观题不是分为卷一卷二吗?以前司考300题,现在缩短至两卷共200题,我忧的是,它在卷一增加了特色法治理论这些科目,我喜的是,它增加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比重,又有中国法制史(法史学)这种比较易考的科目(卷一主要是特色法理、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刑法、刑诉、行政法、行诉、司制与法律职业道德)。相比而言,卷二对我吸引力不大,主要是由于我对民法系列的敏感度不高,不过劳动法也放在卷二,对此可以多加关注(卷二主要是民法、民诉、商法、经济法、知产、环资、劳保、国私、国经)。
法考最为致命的问题除了不应允非法学本科生和非法硕、法律工作满三年者参加以外,还有与公考之间的程序先后问题。假使我不应当审判官或检察官,我直接考法考当律师便可,但问题是,为了考法考当律师,不得不去做律所助理,这还不一定满三年,而当法检系统书记员还有可能满三年,可当书记员起码是县级以下法检系统之书记员或其他法律公务,那又不得不去考公务员省考,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初心,到时不得不追问,我到底是来当律师还是来当审判官或检察官的?可法检书记员尤其是基层法院的书记员事务繁多工资少(检察院书记员起码事情没有法院书记员那么多),真的有耐心去干满三年吗?这还是个问题。
至于所谓通过率低等等问题,那都是后话了(这是专对非法本学生所言的),因为有了诸多限制和前提,便令我不得不反思,这法考是否应当去考?连公考的省考都异常难过,何况法考?不知想入法检系统的人有何感想,就连想当律师的人都难以另辟蹊径,久而久之,遭遇诸般挫折的非法本人士的法律能力却比法学生要高出一截,一些所谓的“理中客”还能亲口说出“法本/法检素质高”这句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