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之道
(一)老子的道德观
“上德”是社会中存在的与内在的道相一致的德,是“玄德”在社会之道和人之道中的直接显现。这种“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的,不需要明文规定人们也会无意识地自动自觉自发地遵行。
维护社会基本秩序,不在于明文规定很多德行。基本的德行是自发自动形成和普遍存在的,不做明文规定人们也会将它们看作常识,人人都会这样做,违反者自然会受到谴责。
人是万物之灵,是万物的代表。人为“道”所生,也是“道”的代表;故须依“道”而行。只有行“道”之人,方能长久。故老子说:“人(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坏人若因一时糊涂而及早悔悟,以返于“道”则仍可获得“道”的保护,而不至于毁灭。故老子又说:“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
(二)老子的历史观
《道德经》中讲到历史重要性的内容很多,如“能知古始,是谓道纪”、“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古之善为道者”等等。老子身为史官,读到的史料最多,对历史有深透的研究,他的《道德经》其实是历史智慧的总结和提高,凝聚了中国古代文明的精华。
按《说文解字》解,“历”是过去的意思,如经历、阅历;“史”是记事的意思,就是记录发生的事件。中国从黄帝起历朝历代都建有史官制度,史官的职责就是将发生的重大事件记录和保管起来。
《道德经》说“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知古始”是了解历史的开始;“道纪”是“道”的纲纪,纲纪也就是对理解“道”来说最为重要的事情。“始”作为开始必然有往后发展的过程,从“始”而后的持续发展则是全部历史。“古始”是人类产生之初,那时的人类和自然融为一体,最亲近自然。
老子的历史发展阶段论,概括起来就是:
第一个阶段是“古始”,人和万物几乎“混而为一”;
第二个阶段是“太上”即上古,百姓只知道有一个头领,头领与百姓平等;
第三个阶段是近古,头领亲近百姓,带领百姓做有益的事情,百姓拥戴、赞誉自己的头领;
第四个阶段是近古,头领成为君王,作威作福,鱼肉百姓,百姓都很畏惧他;
第五个阶段是老子生活的时代,君王是暴君,只会祸国殃民,百姓怨声载道且群起而攻之。
《道德经》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道、德、仁、义、礼的五个逻辑层级,对应历史发展五个阶段。我们在考察《道德经》哲学的历史发展过程的阶段性时可以看到,历史过程明显地表现出从“古始”起,后经“太上”、“亲之誉之”、“畏之”、“侮之”的五个阶段。
(三)天人合一观
道家“万物一体”的智慧、哲学是追求人与万物一体的境界之学。所谓“万物一体”,不仅指物与物一体,人与物一体,人与人一体,而且还指人与物遵循着同样的法则。人之初,都有一个自我与他人、他物不分,主体与客体不分的阶段,人与天是自然的、原始的合一。
随着人类的成长,就逐渐有了自我意识,有了主体与客体之分,因而也就有了善恶的区别。这时的人如果置道德于不顾,随心所欲,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就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人类为中心,不顾及自然界,就破坏了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导致人以自然为索取与征服的对象,制造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而“万物一体”与“天人合一”则视天与人、万物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整体之内的彼此之间是平等的,在互动互补与循环往复过程中,可以保持平衡,构成和谐,治理污染,建设生态,持续发展,整体前进。
道生物,即道是万物的创造者;道成物,即道成就了万物的本性;道统物,即道是统合万物的法则;道通物,即道是贯通万物的共性。“观”的直接对象是“物”,间接对象是“道”,人要通过间接的“物”来“观”道。作为宇宙法则的道之所以能被体悟到,正是因为此法则体现于万物的运行之中。
“道”对人有引导作用,但在不同人身上的引导力是不同的。它如同道路一样,首先需要人们走上这条道路,才谈得上“引导”。且道不是以具体的、死板的“法度”显示于人而实现它的引导,而是以其恍兮惚兮的不确定性加以引导。它让人走向自己真正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强制人走向某个既定的方向。
道作为最高的修养境界,是可以去求的,这个时候道是一个对象,但当人“得道”的时候人与道是合一的。在修道的过程中,需要逐渐去掉内在的“欲”和外在的“文饰”,无欲无为,无思无虑。当体道之人“得道”的时候,道就并非一个认识的对象,而是道、人一体。
来源:
林光华《《老子》之道及其当代诠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
杨晓塘《老子的学说与精神:历史与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张尚仁《道德经解析》(华夏出版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