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故事
这个是一个关于一个旁观者眼里的懦夫的故事,是的,只是一个懦夫,或许你会问为什么要写一个懦夫?我想说我们很多人其实都是懦夫,不然我们也不会去纪念崇拜勇士。而我只想去写写一个普通人,一个大多数时候胆怯,偶尔勇敢的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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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升的太阳像一颗刚从锅炉里夹出钢蛋那样散发着黄色的光,射过雨林茂密的林冠,唤醒了这一处与当地人贸易的大集市。阿多思,一个充满活力而又快活的青年躺在床上翻了个身,与在军营里的其他年轻人一样,他也曾怀揣着杀敌报国的梦想,但是在这处殖民地日复一日的站岗中他认清了事实,那就是他不可能实现这个梦想。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有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刚刚踏入一个行业时的热情往往会在几周内被消磨掉。因为我们会发现一个行业不会总是和自己想象中的一样美好。阿多思也是这样的普通人。他有时会幻想自己被派往芙桑真正的边疆,随着国王一起攻城略地,说不定自己还会成为一名将军。每当他这么和战友说时都会招来一些“智者”的嘲笑“那里可是会送命的,那里比得上这里。”过不了多久他也接受了这个观点,追随聪明人大概是不会犯错的,即使错了,也不会让自己承担责任,对吧?
“集合!准备行军!”上尉推开宿舍没上锁的单薄木门。发现士兵们都在床上“满伍”了,就头也不回的去敲下一扇门了,看来军号手昨晚在集市过夜了。
过了二十分钟,队伍才在操场上集合上尉接过一只军号,勉强在一层层的肉里扯出一条缝隙,将军号稳稳当当得别在腰上。他下令每个士兵带上十五发子弹随后开向海边。“哈,他又胖了,看来在娜丽纱小姐那里吃得很好。也是见鬼,他哪里来的钱?我找她享受五分钟都要花上一个贝磅!”(这可不是笔小钱,要知道一个贝磅在那时可是能买上两只下蛋的母鸡)话音落下,阿多思才意识到整个联队都在看着他,他低下头,毕竟和那种职业的异性混在一起总不是件光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