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苹果日报两高层申请保释被拒!仍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6月19日,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提堂。据悉,两名被告曾以辞职等作为条件企图申请保释,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表示,两人仍有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拒绝其保释,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讯。据南都此前报道,6月17日早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5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公司董事,其中就包括张剑虹及罗伟光。
两人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6月17日早晨,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5名公司董事,包括4男1女,年龄介乎47至63岁。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9条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警方亦曾到被捕人的住所进行搜查。

据悉,这5名被拘捕者为壹传媒集团及《苹果日报》的高层,包括壹传媒集团行政总裁张剑虹、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周达权、《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副社长陈沛敏及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
6月19日,张剑虹、罗伟光以及《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提堂。他们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间,在香港与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势力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为外国或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或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秘密或情报;请求外国机构实施,与外国机构串谋实施,或接受外国机构的指示、控制、资助等,均属犯罪。
据港媒报道,张剑虹、罗伟光若被定罪及被判定为“罪行重大”,可被判监禁10年以上甚至终身监禁。至于3间涉案公司若罪成,除了要面对第29条的惩处,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1条,该公司亦有机会面临被取消牌照。
两人声称愿以辞职等申请保释被拒
据港媒报道,当日法庭上,张剑虹、罗伟光被押解上庭时神色略显紧张,两名被告均无需答辩,但两人均委托其律师申请保释。
张剑虹申请保释时表示,自己会辞去壹传媒集团所有职务,提交300万港元现金担保,上报居住地址,上交所有旅行证件,承诺不离开香港,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在任何公众平台和社交媒体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或文章,不会直接或间接联络任何外国政要及不主持任何访谈等。另其友人愿意提交50万港元作担保。
罗伟光申请保释时,也表示会辞去壹传媒集团董事及编辑职务,提交10万至20万港元的现金担保等,并承诺会接受法庭认为合适的所有保释条件,如禁足令、不准离港等。
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两人仍有继续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拒绝其保释,两人仍需羁押。此外,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需要检验日前检获的40台电脑及16个服务器,获得苏惠德批准,案件押后至8月13日再开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