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概念解析: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嘉靖九年(1530)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推广到全国。该法的主要内容为:“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具体内容是:(1)各项复杂的田赋附征和各种性质的徭役一律合并征银。 (2)徭役中的力差改为以银代役,由官府雇人充役。 (3)徭役银不用户丁分派,而由地亩承担。 (4)以县为一单位,将全部徭役银分配于一县的田额上,改变原来按里平摊之法。 (5)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里征解赋役的办法。
意义: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 (1)它简化了赋役的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征的办法,使二者合而为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 (2)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为城镇手工业提供了较多的劳动力。 (3)由于赋税征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所有这些,都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4)动机与目的皆在于挽救明王朝的统治。一条鞭法将赋役名目删繁就简,合为一则,把万历以前各种合法与不合法的加派加征变成正税;粮户直接向官府缴纳丁银,官运带来加耗,给粮户带来新负担。所以在新的赋役制度下,依然会有新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