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历史沿革(第五期)
卡尔十四世·约翰
(一)卡尔十四世·约翰(1763年1月26日-1844年3月8日)本名让-巴蒂斯特·贝尔纳多特,后改名卡尔·约翰。1763年1月26日生于法国加斯科涅的波城,是当地检察官亨利·贝尔纳多特与让娜·圣让之子。他的教名为让·巴蒂斯特,后来受法国大革命的名字仿古风气影响,又加上词源为“尤利乌斯·恺撒”的“儒勒”。他家族的姓氏原为德·布埃,在17世纪初改为贝尔纳多特。贝尔纳多特于1780年9月3日加入法军,成为王家海军军团的一名上等兵,在科西嘉开始服役。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他展露出的军事天才使他节节高升,1792年他被提升为上校,到1794年他已经成为桑布尔与默兹军的准将。1794年6月26日在儒尔当将军麾下效力的贝尔纳多特为取得弗勒吕斯会战的胜利立下赫赫战功,此后他成为方面军的将军。1796年他为新败于奥地利的卡尔大公的法军成功撤过莱茵河立下头功,1797年他奉命率部从莱茵方面增援在意大利作战的拿破仑,在塔格利亚门图的作战中表现极为出色。1798年他作为大使前往维也纳,奥地利人扯下使馆的三色旗后以离职迫使奥地利屈服。1798年8月16日贝尔纳多特与德茜蕾·克拉里结婚,德茜蕾是马赛一位丝绸商人的女儿,还是拿破仑的前任情人,她的姐姐茱莉·克拉里是拿破仑长兄约瑟夫·波拿巴的妻子。7月2日至9月14日贝尔纳多特任法国陆军部长后展现出极大的才能,在此期间他与波拿巴党保持距离,并拒绝为拿破仑在1799年11月发动的雾月政变提供帮助。1800年1月他被任命为参议员,1800年4月至8月18日他在旺代担任西方军团司令。

(二)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后晋封贝尔纳多特等十八人为帝国元帅,1804年6月至1805年9月期间贝尔纳多特在新近占领的汉诺威担任当地总督。在1805年的第二次法奥战争中贝尔纳多特率领驻扎在汉诺威的第一军与友军协作,将马克指挥的奥地利军队合围在乌尔姆,因着他在奥斯特里茨会战中的效劳,拿破仑封他为蓬特科沃亲王。但是在同年对普鲁士的作战中贝尔纳多特的第一军在耶拿-奥尔施塔特双重会战爆发时距离两个战场都近在咫尺,却无所作为,遭拿破仑严厉斥责。1808年贝尔纳多特任汉萨城市总督,在对奥地利的作战中贝尔纳多特率领萨克森军参加1809年6月6日的瓦格拉姆会战,因作战不力被拿破仑解职。愤怒的贝尔纳多特返回巴黎,内阁会议仍然信任他,并任命他担负起在荷兰防御英军的责任。1810年在贝尔纳多特正准备前往罗马担任总督时他意外地获知被选为瑞典国王卡尔十三世的义子、继承人,卡尔十三世育有二子皆夭折,后立挪威总督卡尔·奥古斯特为储君。但此位王储在四个月后坠马并中风而卒,死因离奇。卡尔十三世于是选了卡尔·奥古斯特的兄弟腓特烈‧克里斯蒂安担任新王储,瑞典国会在1810年8月8日通过。当时拿破仑已经雄霸欧洲,卡尔十三世于是派大臣卡尔·奥托·莫尔奈前往法国请示拿破仑,但莫尔奈直接找上贝尔纳多特,并打算拥立他成为瑞典王储。莫尔奈认为许多瑞典军人考虑到未来可能与俄罗斯发生军事冲突,因此倾向于由一位军官出任未来的国王,另外贝尔纳多特在丹麦的作战中对瑞典战俘相当友善,这为贝尔纳多特赢得瑞典人的好感。

(三)莫尔奈将此提议告诉贝尔纳多特,贝尔纳多特不敢轻易答应,于是请示拿破仑的意见。拿破仑觉得一个法国元帅去当瑞典国王的养子实在荒谬绝伦,但拿破仑也认为在北欧有一个亲法的政权,甚至是如华沙公国一样的傀儡政权也是一件好事,所以默许了。贝尔纳多特于是告知莫尔奈,如果他当选储君时他不会拒绝这一荣誉。瑞典政府惊讶于莫尔奈的无耻举动,当莫尔奈返回瑞典时立刻以叛国罪逮捕莫尔奈。旅居瑞典的法国富商富尼尔出钱出力游说议会,告知议员们,如果选举一位法国将军后可以改善与拿破仑的关系,所以贝尔纳多特在瑞典最终还是得到支持。1810年8月21日贝尔纳多特被选举为新任储君并监国,以大元帅衔统帅瑞典军队,贝尔纳多特也宣告放弃蓬特科沃亲王头衔。1810年11月2日贝尔纳多特抵达斯德哥尔摩,11月5日他接受议会的拜谒,并被卡尔十三世国王收为养子,改名“卡尔·约翰”。这位新王储很快就成为全瑞典最受欢迎并且最有权势的人,老弱的国王和议会的终结使得政府大权,特别是外交事务完全落入他的手中,他的整个政策以占领挪威为核心。很快卡尔·约翰就证明他完全不是拿破仑的傀儡,1813年他使瑞典与英国和普鲁士结为第六次反法同盟来反对拿破仑,这位瑞典王储在同盟经受1813年5月2日在吕岑和5月21日在包岑的失败之后给同盟带来新的活力。他提出特拉成堡计划,建议同盟避开拿破仑,只攻击他的元帅们。

(四)卡尔·约翰作为同盟北路军团的总指挥在8月击败向柏林进军的乌迪诺,9月在邓尼维茨击败内伊。但是在同盟取得莱比锡会战的决定性胜利后他转而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削弱丹麦并保护挪威,12月在波恩哈夫击败丹麦军。1814年1月战败的丹麦和瑞典签订《基尔条约》,把原属丹麦的挪威割让予瑞典。但挪威总督反对和瑞典合并,5月17日制定宪法,自行宣告独立。卡尔·约翰劝降无效后7月26日挥兵入侵挪威,8月14日就迫使挪威签订《莫斯条约》,同意与瑞典成立联合王国,入侵挪威之战是瑞典至今最后一场战役。1818年瑞典及挪威国王卡尔十三世(挪威的卡尔二世)死后卡尔·约翰继任为两国国王,是为瑞典的卡尔十四世·约翰和挪威的卡尔三世·约翰,从此开创贝尔纳多特王朝。卡尔·约翰继位时在瑞典宫廷从天主教改宗,皈依路德宗。他从来没有学习瑞典语或挪威语,但依然有效统治两国,因为当时欧洲多数的上层人士都会说法语。卡尔·约翰在位期间历时22年的约塔运河竣工,连接维纳恩湖和东面180公里外的南雪平,直通波罗的海。卡尔·约翰以保守著称,仅在1838年他就撤销自由报纸《瑞典晚报》的出版许可达10次之多,他的保守主义虽然不受欢迎,但没有危及他的统治。1840年瑞典议会议员曾联手要他退位,但议会最终还以换取国王进行改革为条件妥协。在挪威中他同样无法达成强权统治,也无法阻止挪威人庆祝5月17日制宪日国庆。外交方面卡尔十四世·约翰意识到瑞典连年征战,又失去芬兰后国力已经十分疲乏,故奉行中立政策,不再干预欧洲事务。瑞典从此享有和平。他在1844年3月8日逝世,由儿子奥斯卡一世继位。
奥斯卡一世
(一)奥斯卡一世法语名为约瑟夫·弗朗索瓦·奥斯卡·贝纳多特(1799年7月4日—1859年7月8日),是瑞典和挪威国王(1844年—1859年在位),他是拿破仑麾下大将贝纳多特(后为瑞典国王卡尔十四世·约翰)唯一的儿子。1799年7月4日在大革命的隆隆炮声中出生于法国巴黎,他的家世不同寻常:父亲是时任国防部长的让-巴普蒂斯特·贝纳多特中将,这位拿破仑的得力干将、未来的法国元帅最后成为瑞典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国王之一;母亲德赛妮·克莱瑞是布料商人之女,曾是拿破仑的未婚妻,当年正是她的九十八枚金币帮助拿破仑及时赶到巴黎,从此踏上成为乱世枭雄之路。按照天主教习俗时德赛妮为奥斯卡选定教父,此人正是拿破仑,有人猜测这是她旧情难忘,不过以当时的社会道德风尚来看也无可厚非。拿破仑接受前未婚妻的邀请,他为教子取名“奥斯卡”(这个名字在法国十分罕见,很显然地更像是一个北欧男子常用的名字)。拿破仑的想法人们已经无从得知,不过即使是他本人也没有料到这个孩子后来会继承瑞典王位,成为真正的北欧人。尽管生于乱世,但奥斯卡的童年时光还是比较幸福的,这得益于父亲的位高权重和母亲与权贵的良好关系。在11岁以前他跟随母亲生活在巴黎,1810年贝纳多特被选为瑞典王储,奥斯卡迎来全新的生活。1811年6月奥斯卡作为王储之子随母亲离开巴黎前往斯德哥尔摩,当时在位的国王卡尔十三世赐予奥斯卡南曼兰公爵之位。老贝纳多特在瑞典迅速站稳脚跟,而奥斯卡也向世人证明“有其父必有其子”。这位从未到过瑞典的法国少年很快学会瑞典语,并掌握作为王位继承人所需的各种知识和技能,以致贵族和朝臣们都惊叹他天赋异禀。

(二)1818年贝纳多特继承王位,称卡尔十四世约翰,已届成年的奥斯卡被指定为王储,这时他成为父亲最为倚重的心腹和助手,同时也是朝野公认的社会和法律问题权威。1824年及1833年他两度出任挪威总督,相比父亲的保守时受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的奥斯卡极具革新精神,从1839年起他发表一系列关于大众教育的文章,并在1841年发表匿名著作,鼓吹监狱改革。1838年前后卡尔十四世的一系列内政和外交政策引起国内广泛争议,作为反对派的自由党趁机发难,一面谋求政府人事变更,一面鼓动议会通过决议企图逼迫国王退位。此前奥斯卡曾公开表示反对国王的专制,他与父亲之间嫌隙已生,这一次竟积极支持反对党的行动。面临空前危机的国王怀疑素来与自由党关系密切的王储图谋篡位,父子关系遂进一步恶化。幸好两人对各自的身份地位和时局尚存清醒认识,更多亏王储妃小约瑟芬从中斡旋,方避免父子决裂的可怕结局。奥斯卡的自由主义倾向使国王对他十分警惕,而反对派则对其寄予厚望,然而令自由党人大失所望的是性格温和的奥斯卡实际上和他的父亲一样不会冒险做出任何动摇贝纳多特王朝统治基础的行为。1844年奥斯卡即位后不久反对派曾促请新国王对被认为“累赘而过时”的1809年宪法进行改革,但奥斯卡置若罔闻,他拒绝一切过激的行为。尽管如此但奥斯卡的施政仍然具有鲜明的改革和平等主义色彩,他采取措施保障出版自由,颁布瑞典历史上第一部意在实现性别平等的法律。1845年奥斯卡公开宣称自己的兄弟姐妹均平等享有王位继承权,不过众所周知这只是说说而已(奥斯卡的母亲德赛妮在分娩时遭遇难产而丧失生育能力,故奥斯卡是独子),奥斯卡倡导的平等主义还体现在其对挪威的政策上。

(三)他制定新的国旗和盾形纹章,旨在体现瑞典和挪威在当时的两国联盟中是平等的成员。作为国王时奥斯卡一生致力于改善瑞典经济,提高王国议会的地位,并取得一定成果。1857年国会在一次御前演说中赞扬奥斯卡促进王国物质繁荣,其功绩为诸先王所不能比拟。奥斯卡的对外奉行国族原则,主张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利益之上。1848年的第一次石勒苏益格战争中他支持丹麦反对普鲁士,并为此在1848年至1850年间向菲英岛和北石勒苏益格派遣军队,还参与斡旋促成1848年的马尔默停战,1852年5月8日签署的伦敦协议中他作为担保人确保丹麦的领土完整。早在1850年奥斯卡已开始谋划将三个斯堪的纳维亚王国置于一个王朝联盟中,但他的计划由于各种原因被迫搁置。即位之初奥斯卡延续父亲的对俄政策,两国关系一度良好。但后来他惧怕俄罗斯要求延伸两国交界的瓦朗厄尔峡湾俄方的海岸线,对瑞典国家安全构成威胁,遂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保持中立(一说支持土耳其),并在战争后期(1855年)与英国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缔结联盟,旨在确保瑞典-挪威联合王国的领土完整。1857年奥斯卡患病,健康每况愈下,但为免引起公众疑虑的他仍勉力处理公务及参加各种活动,王后则竭力隐瞒其病情。据称当时国王夫妇每次乘车出行时奥斯卡都靠王后支撑着才能保持端坐的姿势,需向围观群众挥手时则由王后握着他的手臂作挥动状。王储卡尔忧虑父亲病重,曾请由母亲王后摄政,但奥斯卡考虑到王后在一些问题上与自己意见不一,担心她利用自己的地位影响国家政策,于是指定王储为摄政。1859年7月8日奥斯卡病逝于斯德哥尔摩,享年69岁,他的长子继位为卡尔十五世。
卡尔十五世
(一)卡尔十五世(1826年5月31日——1872年9月18日)是1859年至1872年间的瑞典国王和挪威国王,他在挪威的称号为卡尔四世。卡尔于1826年在斯德哥尔摩王宫出生,即获封为斯科讷公爵,他曾受教于哲学家克里斯托法·雅各布·博斯特伦和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费尔德南德·卡尔松。1843年和1845年入读乌普萨拉大学,1844年春在奥斯陆求学。他喜欢艺术,艺术学院教授隆德奎斯特和水彩画家约翰·克里斯蒂安·贝尔耶都是他的艺术老师。他在1856年获任命为挪威副王,在挪威期间常常在郊外写生。1850年代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关系十分良好,瑞典和挪威的卡尔王储与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七世自1846年在哥本哈根会面后一直都是好朋友,ka尔希望推动各国在政治上的合作。1857年夏奥斯卡一世患上重病,瑞典和挪威议会通过由卡尔王储摄政,奥斯卡一世在1857年9月25日病逝,卡尔继位为瑞典及挪威国王。他在位期间瑞典和挪威的关系转趋恶化,他热心于泛斯堪的纳维亚主义,但未能如愿。他在1863年7月和弗雷德里克七世在斯库德斯堡会谈后答应丹麦首相卡尔·克里斯蒂安·霍尔,瑞典会协助丹麦防卫石勒苏益格,然而两国正式协商前卡尔便因国内政治形势而被迫放弃支援丹麦。他的北欧政策未能成功,但国内法治则见强化,正如他的格言:“国家以法律建成。”他进行瑞典的法律改革,社区法(1862年)、教会法(1863年)和刑罚法(1864年)都沿用至今。他也进行以路易斯·德·吉尔为首的议会改革,1866年废除四院制,建立现时的瑞典议会。1876年他任命路易斯·德·吉尔为瑞典第一任首相,他也推动基础建设和工业化,下令建造瑞典最大的铁路。1868年11月瑞典、挪威和日本签订《友谊、贸易和航海条约》,根据《横滨条约》时日本开放函馆、横滨、长崎、神户和大坂给瑞典商旅经商,瑞典-挪威可往这些商埠派驻外交人员,而且瑞典人和挪威人享有领事裁判权。

(二)他在1872年9月18日死于马尔默,由于他的儿子早夭,所以由三弟奥斯卡二世继位。泛斯堪的纳维亚主义亦称“大斯堪的纳维亚主义”,产生于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一种民族主义。主张根据该地区各民族在人种、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特点将瑞典、丹麦、挪威、冰岛和芬兰合并,以利于开发资源、扩大市场、活跃经济、发展资本主义,后为瑞典、丹麦的统治集团所利用,企图兼并其他三国。十月革命后 泛斯堪的纳维亚分子提出 “泛斯堪的纳维亚例外论”, 反对民族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 强调该地区的所有国家都具有独特的发展历史, 可以不经过社会主义革命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斯堪的纳维亚主义出现于19世纪,与德意志、意大利的统一运动处于同时期,但和后两者不同的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建国方案没有达成。该运动以共同的语言、政治、文化背景为依据,将丹麦、挪威和瑞典视为统一的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宣扬建立统一国家。运动最早由一些丹麦和瑞典的大学生于19世纪40年代在斯科讷发起,在19世纪中期达到顶峰。当时瑞典和挪威已在《基尔条约》的签订下成立瑞典-挪威联合,但这场运动仍然受到包括克里斯蒂安八世、卡尔十四世在内的人们的质疑,运动在丹麦的传播也受到政治原因的限制。到了1844年奥斯卡一世即位瑞典和挪威国王后瑞典-挪威联合与丹麦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斯堪的纳维亚主义的运动亦得到一些自由派报刊的支持。1848年丹麦与普鲁士爆发第一次石勒苏益格战争,期间瑞典派出远征军给予丹麦支持,但这支军队未真正接触战争。不过由于在第二次石勒苏益格战争中拒绝同丹麦结盟或派军欧洲大陆进行援助,导致泛斯堪的纳维亚主义的运动受到严重打击。
(三)1872年来自丹麦、挪威和瑞典的移民者在新西兰共同建立一个移民城镇,并以维京时代在丹麦南部建立的防御要塞系统丹尼弗克(19世纪在普丹战争中沦陷)命名为丹尼弗克镇,正是因为丹尼弗克在他们情感中扮演着象征泛斯堪的纳维亚主义的角色。北欧主义在1919年由瑞典人提出,方案不仅包括传统的北欧三国,同时也将芬兰、冰岛以及丹麦的属地格陵兰、法罗群岛囊括进去,意图建立一个北欧的经济合作组织或共同体,这个设想被描述为“协作的民族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北欧国家走向一体化,北欧护照联盟、北欧理事会、北欧航空等政府间组织相继成立。可是由于在冷战过程中瑞典与芬兰并非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北欧国家之间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被破坏。之后由于欧洲一体化的大潮涌现(瑞典、丹麦、芬兰为欧盟成员国,而挪威与冰岛并不是),北欧诸国间的一体化被弱化。北欧主义是一项支持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或北欧国家)之间合作的政治运动,该运动宣扬北欧国家有着息息相关的历史与文化传承、共通的神话体系、相同的语言发源等依据,并称以之可形成统一的斯堪的纳维亚文学和语言体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分别有两种有着明显差异的运动浪潮,分别称为斯堪的纳维亚主义运动和北欧主义运动。奥斯卡二世(1829年1月21日-1907年12月8日)原名奥斯卡·弗雷德里克,1872年至1905年之间为挪威国王,由1872年至去世为瑞典国王。他是瑞典及挪威国王奥斯卡一世和王后洛克滕堡的约瑟芬的三子,母亲为古斯塔夫·瓦萨的后裔。他统治的瑞典进行工业化,使科技迅速发展,但瑞典-挪威联合也是他在位期间解散的。

(四)他在位期间最引人注目的事情可能就是和诺贝尔之间发生的争执,诺贝尔的遗嘱中把挪威议会作为颁发诺贝尔和平奖的执行人,这位国王认为诺贝尔不够爱国。奥斯卡国王比较鼓励科学研究,曾经出重金悬赏解决科学难题。1829年出生于斯德哥尔摩,奥斯卡·弗雷德里克获封为东约特兰公爵。他11岁时加入海军,并于1845年7月获任命为少将。其后他入读乌普萨拉大学,修读数学。1857年6月6日他与拿骚公爵威廉的幺女索菲亚·威廉敏娜结婚,1872年9月18日奥斯卡的兄长卡尔(瑞典国王卡尔十五世)去世,由于卡尔的独子和二弟都已经去世,所以由三弟奥斯卡继承他的王位。奥斯卡于1873年5月12日在斯德哥尔摩大教堂加冕为瑞典国王,并于1873年7月18日在尼达洛斯主教座堂加冕为挪威国王,是为奥斯卡二世。虽然国王和王室大多数时间都留在瑞典,但奥斯卡二世努力学习挪威语,并说得很流利。继位之初他明白到维持瑞典与挪威的联合是很困难的。全凭奥斯卡二世本人的机智和忍耐让瑞典-挪威联合才得以在1905年和平解体,没有爆发战争。挪威议会于1905年6月7日废黜他的王位,而他本人于10月26日放弃挪威国王之位。虽然他没有让其王室成员继任挪威国王,但瑞典与挪威之间的关系在他去世前大大改善。奥斯卡二世在回忆录写道:“瑞挪联合的崩溃在我心中留下一道深刻且无法愈合的伤痕。”此后他健康日益恶化,并于1906年续渐失去说话能力,诊断指出他脑部负责说话的部分动脉硬化。他的前列腺也日渐疼痛,不久之后他因发烧而须长卧病床,他于1907年12月8日在斯德哥尔摩去世。12月13日奥斯卡二世穿着海军军服在王宫教堂供公众瞻仰,奥斯卡二世智慧和国际视野超使他担当国际仲裁者的重要角色,德国、英国和美国于1889年请求他出任萨摩亚首席法官,而他于1899年再次仲裁萨摩亚事务。

(五)他在1897年得到授权可以在必要时任命委内瑞拉争议的第5个仲裁者,同年他也仲裁被美国参议院宣布无效的《英美仲裁条约》。他在第二次布尔战争(1899年-1902年)期间高调支持英国,特别在1900年5月2日《泰晤士报》就此发表声明,使他交得不少英国朋友。他是西班牙金羊毛骑士团第1027名骑士,英国嘉德骑士团第774名骑士。奥斯卡是出色的作家和音乐爱好者,他也很重视国家的教学发展。他匿名出版的抒情和叙事诗集于1858年获得瑞典学院二等奖,他对1711、1712、1713年的瑞典军事史作出的贡献原先刊登在瑞典学院年刊,后来于1865年独立发行。他的作品包括他的演说、赫德作品《熙德》和歌德作品《托尔夸托·塔索》的翻译本以及歌剧《克伦堡宫》于1875至1876年编纂成两集出版,1885至1888年甚至出现更大型的三本全集,他的复活节诗歌和其他诗词驰名北欧各国。他于1881年在克里斯蒂安尼亚(今称奥斯陆)的夏宫外开设全世界首个户外博物馆,1885年他出版对音乐学院的致词,其中一篇关于音乐的文章的翻译本也于1900年5月出现。奥斯卡二世也热爱戏剧,临死之前他要求不要因他的死亡而关闭剧院,他最终如愿以偿。他也热衷于探索北极,曾资助19世纪时最早的一些北极探索活动,国王资助的活动当中最重要的算是安德鲁北极气球探险、阿道夫·埃里克·诺登舍尔德在俄属北极和格陵兰的探索以及弗里乔夫·南森在前进号上的北极之旅了。挪威-瑞典联盟建立于1814年,1814年1月14日丹麦与瑞典签订《基尔条约》,丹麦将挪威割让予瑞典。挪威乘机宣布独立并颁布宪法,瑞典对其发动战争,在瑞典武力威胁下=挪威被迫接受的两国联盟(1814年-1905年)。1905年10月26日挪瑞双方代表在瑞典的卡尔斯塔德举行签字仪式,宣布结束瑞挪联邦,挪威重获独立。14世纪末挪威就丧失民族主权,被丹麦统治。1812年秋趁拿破仑被俄国打败之机瑞典打败拿破仑盟友丹麦,占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

(六)1814年1月14日瑞典与丹麦签订《基尔和约》,决定将挪威(不包括冰岛、格陵兰和法罗群岛)割给瑞典,挪威以此变成瑞典的附属国,挪威人民坚决反对。1814年5月17日代表挪威资产阶级的临时行政委员会在奥斯陆北部的埃森沃尔镇集会制定《埃森沃尔宪法》,并宣布挪威是自由、独立和不可分割的君主立宪国家,奉原丹麦驻挪威的副王克里斯蒂安·腓特烈(即后来的丹麦国王克里斯蒂安八世)为国王。瑞典王位继承人贝尔纳多特率7万军队入侵,挪威战败,8月14日在莫斯市签署协议,挪威同意腓特烈退位,瑞典承认挪威新议会,原则上承认挪威新宪法,挪威的新议会使用挪威传统的中央议事会的名称斯托庭。11月4日斯托庭通过决议拥戴瑞典国王卡尔十三世为挪威国王,瑞挪联盟就此形成。1815年8月6日双方议会同时通过《瑞典—挪威联盟法》,进一步确认两国结成联邦。法令规定:两国共奉一君,挪威可保留自己的法律、行政机构、法院、教会和独立的财政体系,但军事和外交权由瑞典控制;斯托庭议会可推荐挪威政府人选,但由国王任命,瑞典国王对斯托庭的决议有延缓否决权,但无绝对否决权;瑞典派一副王常驻奥斯陆。挪威人民一直为争取独立而斗争,随着挪威资产阶级力量逐渐强大,在广大人民支持下由于斯托庭一再坚持,1836年起副王职务改由挪威人担任,1873年废除副王制度。从1882年起挪威政府不再对瑞典国王负责,而直接对斯托庭负责。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挪威就建立独立领事机构问题与瑞典进行长期谈判,1904年瑞典同意挪威与有关国家建立领事馆,但必须受瑞典外交部领导,这一结果引起挪威强烈不满,双方关系紧张。1905年夏天斯德哥尔摩2万工人游行示威声援挪威独立,挪威人民在俄国1905年革命鼓舞下独立运动也更加高涨,挪威议会宣布解散挪威—瑞典联盟。1905年10月26日挪瑞双方代表在瑞典的卡尔斯塔德举行签字仪式,宣布结束瑞挪联邦,挪威重获独立 。
瑞典-挪威联合解体
(一)1905年6月7日挪威议会宣告瑞典挪威联合解体,经过瑞典和挪威多月的协商后瑞典终于在同年10月26日承认挪威为独立的立宪君主国。奥斯卡二世当日放弃挪威王位,丹麦的卡尔王子于11月18日登基为挪威国王哈康七世。北欧委员会亦称“北欧理事会”,是丹麦、冰岛、挪威、瑞典和芬兰5个北欧国家议会和政府间的合作机构。根据1951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北欧委员会规章》时丹麦、冰岛、挪威、瑞典4国于1953年在哥本哈根成立,1955年芬兰加入。其宗旨是就北欧共同问题进行协商,促进5国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合作。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设委员会、部长理事会和秘书处,总部设在斯德哥尔摩。丹麦在拿破仑战争战败,被迫在1814年签订《基尔条约》割让挪威予瑞典。挪威不满条约内容,趁机宣告独立,选出总督克里斯蒂安·弗雷德里克为国王,并于5月17日制订宪法。但瑞典不久便入侵挪威,挪威被迫在8月14日莫斯会议同意和瑞典成立君合国。虽然挪威议会选出瑞典国王卡尔十三世为挪威国王,但挪威仍可根据宪法拥有自己的议会、法院和政府,然而挪威的外交关系由国王委派的瑞典外交部负责。两国人民大致关系良好,国王也会同时考虑两国的利益。自卡尔三世·约翰始挪威议会一直与历代国王争权,1884年挪威通过议会制,国王的政府必须得到议会大比数支持,此外反对联合派也争取以“纯正”挪威国旗为正式国旗。自1844年开始瑞典和挪威的国旗的左上方都有象征两国联合的联合徽章(俗称“鲱鱼沙拉”),起初挪威人民认为这象征两国地位平等,故欢迎这徽章。

(二)但后来对联合不满的人越来越多,国内出现取消联合徽章的呼声,左翼党于1898年成功把联合徽章从国旗取下。瑞挪两国的利益日渐出现分歧,挪威认为瑞典外交部没有充份照顾它的对外利益。挪威的经济依赖对外贸易,受瑞典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影响。挪威与英国关系密切,瑞典与德国关系密切,挪威较瑞典对欧洲以外的地区有兴趣。此外挪威的议会制日益成熟,国内政治趋向自由,瑞典政治则日渐保守,由国王行使极大权力。1895年两国废除“两国法律”时自由贸易便遭禁止,大幅减弱维持联合的理由。“领事风波”是联合解体的一个远因,自1814年挪威被迫与瑞典结成联合起瑞典外交部便总理两国外交事务,故此世界各国只有瑞典派驻的大使和领事。挪威自1850年代起就成为海洋大国,在外的挪威人较瑞典人更需要向领事求助,挪威船只经商的大城市却不一定有瑞典领事驻守,瑞典领事也经常不顾挪威人利益。挪威船员对瑞典外交政策越来越不满,反对联合的左翼党也致力争取挪威对外派驻领事,作为解散联合的步骤。支持联合的右翼党认为保持联合可使挪威得到军事保护,但瑞典于1895年威胁以武力把挪威留在联合时右翼党的理据便不攻自破。挪威左翼党首倡不妥协的拳头政策,右翼党也强烈争取实际上的独立,要求挪威和瑞典起码在联合中有平等的地位。虽然两党都致力以协商解决争议,但舆论却越来越激烈。瑞典和挪威都增加军费,挪威修缮孔斯温格和弗雷德里克斯顿的要塞,也在接邻瑞典的边界上建造新要塞。
(三)1905年初克里斯蒂安·米切尔森筹组由左右两派人士组成的联合政府,专门争取挪威对外派驻领事的权力,挪威议会通过相关法案。如米切尔森所料的是奥斯卡二世国王拒绝接受法案,他因而在5月27日率领政府总辞,然而国王以“现时无法另组内阁”为由拒绝他们呈辞,使挪威陷入宪政危机。6月7日挪威议会通过决议:鉴于内阁全体成员业已辞职,而国王已声明他无力组织一个新内阁,宪法下的王权从而停止其职能。议会授权已辞职的内阁代理挪威的临时政府,并行使给予国王的各种职权。其根据是:在同一国王领导下的瑞典与挪威之间的联合已经解体,而国王停止其作为挪威国王职能的这一事实,已经使种种变革成为必需。挪威认为在这僵局中两国联合形同解体,并以6月7日为独立日。瑞典政府起初视这决议为叛乱,但表明愿意以谈判方式终止联合,其中一个条件是挪威全民投票。挪威于8月13日举行全民投票,八成半的挪威男性参与,结果有36,8208票的99.95%大比数支持结束联合,只有184票反对,政府遂确认联合已经解体。虽然挪威女性当时还未有普选权,但妇权运动收集超过20万名支持独立的妇女的签署。北极探险家弗里乔夫·南森专程赴英国,成功争取英国支持挪威独立。8月31日挪威和瑞典代表于瑞典卡尔斯塔德会谈,商讨解体的条款,虽然瑞典大部分右翼政客都倾向以强硬态度应对,但历史学家指出国王一早已决定:宁可失去联合,也不与挪威开战。欧洲大国认为获大部分国民支持的独立运动是合法的,瑞典恐怕镇压挪威独立会招来各国孤立,也不愿看见兄弟邦之间的关系雪上加霜。

(四)9月中谈判进度不理想,两军都在边境增设布防,相距只有2公里。挪威左翼政客认为虽然人数远少于瑞典军,但必要时还是应该以战争取得独立。9月23日谈判结束,两军都自边境撤退,挪威议会和瑞典议会分别在10月9日和13日通过解体条款。10月26日奥斯卡二世放弃挪威王位,虽然挪威自6月7日起便自视为独立,但瑞典认为它是10月26日才获得独立。挪威议会在6月7日的决议中邀请国王奥斯卡二世允许其中一名幼子继承挪威王位,好让贝尔纳多特王朝继续统治挪威。挪威政府以此宣告,他们单方面宣告独立不会影响挪威的君主制,以争取欧洲大国支持(当时除法国外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是君主国)。跟宣告独立不同的是邀请贝尔纳多特王朝继承王位并未得到广泛支持。议会内的5名议员反对君主制,支持共和制的财政部长古纳尔·克努森更因此辞职。虽然大众认为奥斯卡二世不会接受这邀请,但待他10月26日正式拒绝后争议才平息。挪威议会早就预料奥斯卡二世不会接受邀请,故此在夏季就联络丹麦王储弗雷德里克33岁的次子卡尔王子。议会曾考虑其他人选,但最终选择卡尔,其中一个原因是他已经有一个儿子,但最重要的是他是英国爱德华七世女儿莫德的丈夫。议会认为选择跟英国王室有关系的人当国王可以获得英国的支持,卡尔王子取得挪威代表的信任,尤其因为他对挪威自由民主运动的认识。虽然挪威宪法规定议会可在王位出缺时选出新国王,但卡尔知道很多挪威人(包括很多有权势的政治家和军官)都想挪威成立共和国。卡尔并未因议会的意愿而接受王位,相反他表示只有全民投票通过保留君主制后议会再选他为王后他才会接受王位。
(五)11月12至13日挪威举行当年第二次全民投票,结果以25,9563票赞成、69264反对的比数通过维持君主制,很多支持共和制的选民都投赞成君主制,因为他们认为这有助新独立的挪威得到欧洲君主国支持。挪威人民表达对君主的支持后议会11月18日以大比数向卡尔发出继承挪威王位的邀请。卡尔当晚就答应了并取名哈康,他2岁的儿子阿历山大也改名奥拉夫。哈康和奥拉夫都是传统挪威国王采用的名字,之前两位同名国王为1380年去世的哈康六世和1837年去世的奥拉夫四世,故此挪威的新国王就是哈康七世,他的儿子成为王储奥拉夫。新任王室成员于11月25日抵达首都克里斯蒂安尼亚(今称奥斯陆),哈康七世2日后向挪威宪法宣誓。挪威在1814年和1905年都争取过独立,分别标志着瑞典-挪威联合的起始和终结,但两者显著不同。1814年的独立运动是由挪威的少数精英进行的政治投机,而1905年的是得到民选官员推动的政治大势。1814年瑞典入侵挪威,1905年争议和平解决。1905年挪威已经成立独立主权国家的很多机构和建设,1905年欧洲各国较于1814年更支持挪威独立。瑞典和挪威能避免爆发战争,外交功不可没,两国都明白它们的地理位置唇齿相依,长期处于敌对状态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虽然挪威对瑞典存有不满之心,但两国仍保持着兄弟邦的亲密关系,1905年至今当年很多有关文件都已被销毁。一些历史学家推测外国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特别是英国希望拆散联合,借此减少德国对大西洋港口的影响力。瑞典和德国的关系很快就结束,但挪威独立后立即就进入英国的势力范围。
贸易保护主义
(一)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贸易保护主义有以下特点:主要保护手段由关税转到非关税措施,一系列的国际贸易与关税谈判中形成的决议大大降低关税总水平,于是各国转而采取非关税措施来推行保护主义政策。这些措施灵活、隐蔽、限制性强,世界贸易总额一半以上受到各种非关税限制;保护政策对产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如对工业品限制减少和降低,但对农产品的保护却极少松动,对工业品中不同商品的限制也有很大差别;实行保护政策所针对的国家和地区的区分加强了,一般地说一国总是针对自己直接、强劲的竞争对手加强保护主义政策,而对其他国家则适当放松。世界多数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竞争对手的状况分别采用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以期保护本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强其在国际中的竞争力。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这与早期的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目的很不相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其目的是为了积累金银财富,主张的保护贸易的目的则是为了提高创造财富的生产力。表现方式主要有:出口补贴,进口关税和进口配额。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出口。

(二)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业,李斯特认为在一个国家的各类产业中工业最为重要,工业生产力提高了会把农业的生产水平带动上去。因此他认为:“农业不需要保护,不必限制农产品进口,否则不能从外国取得廉价的粮食和原料,这将不利于本国工业的发展。在工业中也不是所有的部门都需要保护,需要保护的是那些幼稚而有发展前途的工业,是那些建立时需要大量投资并且所生产的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工业。”对国内工业的保护决不应是无限期的,否则将会出现保护落后和保护低效率的结局。有些被保护一定时期的工业部门,当其产品价格已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时可以降低保护程度或完全撤除保护,让其进入国际市场自由竞争。有些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在过了一定的保护期后仍没有明显进步,离开政府给予的协助和扶植仍难以独立发展,这表明它们不适宜成为被保护的对象,政府应该撤除对它们的保护,任其自生自灭。对工业部门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应超过30年,否则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贸易保护主义是指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或政策,关税、进口配额、外汇管制、繁琐的进出口手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等都是国际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新特点:贸易壁垒相关事件大幅增加,上世纪90年代以来平均每年都达到260件左右;贸易壁垒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不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频频使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的企业;贸易壁垒的门槛越来越高,各国不断提高进口产品的质量指标和要求;贸易壁垒被一些国家肆意滥用,案件的复杂性增加。
(三)贸易保护主义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不同的反应。但新旧相比时新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受约束范围广和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的壁垒形式包括:绿色壁垒、技术壁垒、贸易管理。绿色标志又称绿标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所谓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

(四)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质量信得过的绿色产品,这当中所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大多为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绿标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但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贸易壁垒,从而有违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各种与环保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新的产业链,满足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且应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
(五)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是在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经过精心设计和构筑的绿色壁垒。科学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各国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日益科学与成熟,并推动经济向前发展。但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依其经济和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由此而衍生的认证标准、评审程序和认证、认可制度等名目繁多、复杂多变,具有强烈的主观性、目的性和苛刻性,对有关国家的产品和服务构成技术障碍,使其难有作为。市场准入主要体现在制定严格的、甚至苛刻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涉及产品的适用、健康、安全或卫生等方面。比如自1994年以来德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相继采用的印染制品含偶氮染料禁止令就对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服装等轻工品的出口影响甚重,损失惨重。目前某些发展中国家虽已攻克此技术难关,但却付出高昂的代价。还有已被有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广泛接受和认可的HACCP则明确规定食品包装需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增加食品制造商的成本,对缺乏技术分析手段的食品实际上构成禁止进口令,进而影响相关产品的贸易和生产。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则对发展中国家相关产品的出口产生严重的影响。此外有的国家还规定许多涉及安全、健康项目的审查,使进口品因季节需求的变化或失去商机,或无法进口,凡此种种均对有关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严重的技术阻碍。

(六)认证、认可是一种依据技术规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对有关产品进行认证或认可的制度,与贸易政策不同的是它需要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广泛的社会基础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人文思想、法律制度等。认证、认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机会的均等性,具有从更高的战略(非局部的)角度去审视经济的发展,故在推动社会进步、增强社会环保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此项政策所能带来的种种益处只能被那些处于同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所享受,未经认证、认可的产品和服务则被排斥在市场之外,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壁垒。因而保护主义色彩更浓,保护程度也更深,对经济的影响也更具决定性,使得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更难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贸易管理是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贸易政策理论是基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而提出的一种政策分析,适用于发达国家对其战略性产业发展的保护,通过政府对贸易活动的干预达到改变市场结构或环境,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其政策主张上大多涉及自愿限制出口、补贴、国家贸易垄断等,特别是反倾销措施具有很强的壁垒效应,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极力主张的政策手段之一,此外劳工标准、区域性协议、关税升级保护、灰色区域、限制性援助或边境税调整等措施也都有很浓烈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新贸易保护主义尽管其历史不长,但因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和技术法规的合理性而为各国政府所青睐。
(七)贸易保护主义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发展趋势: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贸易政策的支撑点,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一些发达国家之间由于竞争的激烈会不断实施贸易保护;保护的手段时而透明、极端化(关税、政治、军事等手段),时而隐蔽化(各种非关税壁垒);新的保护手段不断应势而生(各种技术和绿色壁垒);整体保护增强(更多贸易组织会不断出现)。
自由贸易政策
(一)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取消对进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让其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即既不限制进口又不鼓励出口。政策简介: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也就是说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或少加干预,任凭商品、服务和有关要素在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的竞争,自由贸易政策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进出口贸易不加干预,任其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政策有单边、双边、诸边和多边多种。自由贸易政策实施表现为关税的降低和应税商品的减少、非关税壁垒等的减少与取消。自由贸易政策随资本主义建立而出现,随资本主义发展而演变且时强时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贸易政策。在国家存在和不平衡规律作用下自由贸易政策成为主流政策时期短于保护贸易政策时期,但自由贸易政策有利于资本扩张本性的追求。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资本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自由贸易政策成为主流,但不稳定。19世纪产业革命以后英国经济竞争力大大增强,为了扩大市场和追求高额利润而形成以英国为中心的国际分工,确立单方面的自由贸易政策,并通过各种渠道推行,甚至通过战争强加给战败的国家。20世纪初期随着英国经济竞争力的下降和大危机的降临,自由贸易政策被保护贸易政策取代。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成为经济强国,为了对外扩张,美国从二次战前的贸易保护主义转向自由贸易政策并推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建立,推行贸易自由化,把单边的自由贸易政策演变为多边的自由贸易政策。

(二)随着资本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1995年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1948年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使多边的自由贸易政策得到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所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与GATT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相比时有些重大变化:推行自由贸易政策机制从贸易协定变成国际组织,带有永久性和制度性;自由贸易政策囊括的领域从货物扩大到投资和服务业,并就此达成将近30个贸易协定与协议;自由贸易政策对成员的约束性大大提高,其主要表现是成员要无保留地接受多边贸易协定与协议,且对本国有关法规要予以对应。加强争端解决机制,对违规的成员予以“报复”或“惩罚”,加强对成员的政策审议等;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带有阶段性,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成员存在正当的贸易保护。如发展中国家成员自由化程度可以低于发达国家成员,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允许采取救济措施,存在可选择加入的诸边贸易协议;鼓励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所谓开放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按照承诺的协定与协议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所谓公平是指贸易对象应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通过供求正当竞争形成的真实成本进行贸易,所谓无扭曲是指贸易主体不借助垄断和特权等行为进行贸易活动;世界贸易成员之间的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是通过谈判并在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各种贸易协议,并付诸实施。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为世界范围内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构建组织基础和法律基础,与此同时也出现地区性的贸易自由化组织,如贸易优惠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
(三)成员内部通过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等的减少,实现贸易逐步自由化,但其内部贸易自由化领域、层次有所不同。其自由化程度可以高于对外自由化程度,但对外的自由化程度不能低于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承诺的自由化程度,并要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审查。世界贸易组织推动的自由贸易政策不是纯粹的自由贸易政策:在经济全球化下自由贸易政策成为世界贸易政策主流,但允许存在正当的贸易保护;贸易自由化发展不平衡,就贸易领域来说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高于服务贸易,工业部门的自由化程度高于农业,出口贸易自由化程度高于进口贸易自由化。就成员来说发达国家贸易自由化程度高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高级阶段的地区经济贸易集团内部自由化程度高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内部的贸易自由化;自由贸易政策不时受到干扰,在不平衡发展规律作用下世界经济、各国经济都处于不平衡发展中。当经济高涨时自由贸易政策比较盛行。在经济危机下自由贸易政策被干扰,甚至扭曲。同一国家中竞争力强的行业倾向自由贸易政策,而竞争力弱的行业倾向保护贸易政策。在同一行业中竞争力强的企业倾向自由贸易政策,而竞争力弱的企业则寻求保护贸易政策。在一个国家中以国内市场为主的企业偏于贸易保护政策,而以国外市场为主的企业倾向自由贸易政策;在连锁作用,贸易对一国的作用从经济领域扩散到整个社会,一国在制定贸易政策时不仅要考虑到贸易效益,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就业问题往往成为贸易政策制定的重要因素;

(四)在国家存在下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关系亲疏、文化和宗教差异等,一国出于国家安全和战略考虑,对出口也加以管制。总之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以来贸易自由化成为世界贸易政策主流,从整体看它促进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经济贸易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由于发展不平衡和经济日益相互依靠,自由贸易政策带有被迫性,贸易伙伴被迫就贸易利益进行协商和谈判,达成贸易协议,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在自由贸易政策实施中受到国家利益的驱使,一般重视权利的享受,疏于义务的履行,出现管理失衡的状态,影响贸易协议的真正落实。2008年以来在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冲击下各国为了挽救经济而采取各种救市活动,其中有不少贸易保护主义成分。其特点是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的灰区、打擦边球,滥用和歪曲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冲击世界贸易组织主导的自由贸易政策,但尚未从根本上动摇自由贸易政策的主导地位。在各种国际会议上与会者发表声明共同声讨贸易主义,阻止贸易保护主义的泛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它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的自由贸易政策的权威性和主导性,同时也指明世界贸易组织应改革的方向。自由贸易政策为经济实力强制国家所采用,为国内成长产业集团所推动,它们是主要受益者。对经济实力薄弱的国家及幼稚产业,却意味着市场被外国占领,它们是主要受害者。因而自由贸易被认为是"强者"的政策。英国是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它最先完成产业革命,是19世纪最强大的工业国家,1850年其工业产量占世界30%。
(五)同时英国又是最大的殖民帝国,版图占地球陆地面积四分之一,殖民地面积超过本土10倍。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商品销向全世界,原料、食品购自全世界。这就决定英国必须冲破国内保护贸易的限制,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政策。主要措施:废除谷物条例,该条例是当时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重要立法。为保持国内粮食价格处于较高水平,用征收滑准关税的办法限制谷物进口。经过工业资产阶级与地主贵族之间的长期斗争后该条例终于在1846年废除,工业资产阶段从中获得降低粮价、降低工资的利益,被视为英国自由贸易的最大胜利;改革关税制度,1842年英国进口项目共有1052个,1859年减至419个,1860年减至48个,以后又减至43个。把极复杂的关税则加以简化,绝大部分进口商品不予征税,并基本上废除出口税;签定自由通商条约,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以及后来的英意、英荷、英德等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英国自由贸易政策在国际上的胜利;取消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解散特权贸易公司,开放殖民地市场,把殖民地贸易纳入自由贸易体系。法国是当时第二个工业强国,从19世纪中叶起也逐渐倾向于自由贸易,1853~1855年期间曾降低煤、铁、钢材、羊毛、棉花进口税。1860年全部取消禁止进口货单,接着又废除出口奖励金,降低原料进口税,并同一些国家签订旨在推进自由通商的商约。

(六)德国工业开始落后,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逐渐放松以关税为主要工具的保护政策,出现自由贸易倾向。从1865年修改关税法开始,1867年修改关税同盟条约,以后又废除出口税及部分进口税,降低进口税率。美国关税壁垒政策具有自由色彩,反映南方种植园主用农产品出口换回低价工业品的要求。北方胜利后转到保护贸易方面,不断提高工业品进口关税,就工业品贸易来说美国并未出现自由贸易时代。从世界范围来看1860~1880年这20年间是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它是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相适应的。随着自由竞争向垄断的过渡,自由贸易又逐渐为保护贸易所代替。从19世纪8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60年间是自由贸易衰亡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的美国竭力鼓吹贸易自由化。主张降低关税,取消数量限制,实行无差别待遇的互惠原则,在它的影响下建立起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为中心的国际经济贸易体制。经过40余年的矛盾与冲突,从世界范围来看关税壁垒大为削弱,贸易数量限制有所放宽,贸易自由化取得进展。但其他各种形式关税壁垒却大为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有增无减,贸易自由化成为经济大国进行贸易扩张的工具。英国的时代是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英国的兴盛是由自由资本主义支撑的,因此打破大陆封锁不仅是不列颠的军队的胜利,也是市场经济的胜利,而在拿破仑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店主”的胜利。1852年英国议会曾发表一项原则声明称自由贸易是英国的国策,英国靠“自由放任”达到兴盛的顶峰,因此也希望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永远保持下去。但时代终究变化了,到19世纪下半叶时自由资本主义走向终结。英国人不得不承认自由放任过时了。
(七)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一书中这样说:“19世纪可被称为自由主义时代,但是到了这个世纪的末叶这项伟大运动却大大地衰落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那些代表自由主义思想的人都遭到毁灭性的失败。它正在对自己失去信心,它的使命似乎已经完成。”自由主义正在被抛弃。所谓古典自由主义即斯密和李嘉图等人提出的、反对国家干预的自由放任学说,它是19世纪英国政府制订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但是面对19世纪后期的强烈的市场竞争和英国经济优势地位的丧失以及贫富不均、环境污染等工业化负面问题的加重,古典自由主义指导思想开始受到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英国经济地位下降的同时古典自由主义的主流地位也在发生动摇和变化,特别是当德国等新兴国家依靠国家支持,经济实力迅速发展甚至超过英国的时候新自由主义社会思潮和政策主张也开始在英国出现。人们一般将牛津大学教授托马斯·格林看成新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最早提出积极自由的概念,并主张用政府干预式的自由代替放任主义式的自由。认为国家权力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对个人自由的损害,积极自由不是削弱而是促进人的道德自由。格林的思想意味着英国哲学在相当程度上认同德国哲学的理念,而德国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在本质上是国家主义的。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布豪斯认为:“以平等为基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社会条件和公共福利的改进将使个人获得更大的安全保障,自由也将随之增加。国家应该采取积极的干涉措施,通过有效的改革活动为自由提供基本的社会条件。”

(八)霍布豪斯指出:“自由主义之所以在1910年前后能够绝处重生原因在于与社会主义交换思想的过程中吸取不止一个教训,从格拉斯顿传统出发的自由党人已在很大程度上认识到自由贸易虽然为繁荣奠定基础,但是并没有使大厦落成。”1936年约翰·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提出著名的凯恩斯理论。该理论从根本上否定英国从斯密就开始的自由主义理论传统,提出利用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即通过刺激消费达到充分就业,从而消除贫困。国家的作用在凯恩斯的理论中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自由放任时代在英国的彻底结束。政治家思想的转变很好地迎合新自由主义思想,突出体现在帝国问题上。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失去工业垄断的地位,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商品越来越多地挤进国际市场,而且德国和法国甚至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都在拼命争夺或者保住自己的殖民地,在这种情况下自由贸易和开放英帝国的市场是否更有利于其他国家。更重要的是英国要不要与其他国家争夺更多的殖民地,即使承受负担也在所不惜,这一问题在19世纪最后30年中一直是议会两大政党最大分歧所在。自由党政府所坚持的传统“自由帝国政策”越来越受到质疑,保守党的有形帝国政策似乎更受青睐,但不管是哪一种帝国,英国人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不要用战争和生命来换取。而正是战争使英国从帝国的地位上滑落下来,一战加速英国从无形帝国向有形帝国的转变。在战争中英国被迫放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转而实行对经济的直接控制,保证国家按照战争需要来组织生产。
(九)因为战争导致金本位被中止,平衡财政被破坏,自由贸易政策被更改,而这三者正是战前维持无形帝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对于英国这样一个岛国来说自由贸易是它的立国之本,帝国则是维系贸易顺利进行的保证。当英国强大之时无论是无形帝国还是有形帝国政策都可以保证其在全世界的贸易优势地位,但如果国力下降到与其他国家差不多时无形帝国论的基础就失去了,即使有悖于自由放任的思想,英国最终选择有形帝国也是无可奈何之举。关税是自由贸易的核心问题,即使一战使英国在经济上已不再像过去那样风光无限,但它仍在力图坚持自由贸易的政策,到1931年9月止仍有80%以上的进口商品免税。不过在30年代大萧条的打击下英国的金本位制已形同虚设,自由贸易政策实在是难以为继,英国被迫对经济政策进行调整。1932年议会通过《进口关税法》,规定除小麦、肉类和英国不生产或短缺的原材料外所有的进口商品都要征收进口税,该法案的出台标志着英国实行几个世纪的自由贸易原则被放弃了。内维尔·张伯伦私下说:“只有《进口关税法》这样的政策才能够救帝国。”甚至连保守党领袖斯坦利·鲍德温都说:“自由放任已经走到尽头,就如同奴隶贸易一样。”自由贸易是英国经济政策的基石,也是英国在19世纪称霸世界的经济哲学,自由贸易政策的终止标志着英国衰落了,属于不列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保护贸易政策是一种限入进出的外贸政策,即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其本国市场免受外来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惠和津贴以鼓励其出口。从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考察,对外贸易政策可归纳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大类型。

(十)所谓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放宽或是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对本国进口商品不给予特权或优惠,使商品能自由进口和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惠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即奖出限入。一个国家选择哪一种对外贸易政策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在国际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的国家在同一历史时期实行的贸易政策会不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实行的贸易政策也不会相同,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这与早期的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目的很不相同,重商主义限制进口、鼓励出口,其目的是为了积累金银财富,主张的保护贸易的目的则是为了提高创造财富的生产力。表现方式主要有:出口补贴、进口关税和进口配额。国家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出口。重点保护的对象是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工业,李斯特认为:“在一个国家的各类产业中工业最为重要,工业生产力提高了会把农业的生产水平带动上去。因此农业不需要保护,不必限制农产品进口,否则不能从外国取得廉价的粮食和原料,这将不利于本国工业的发展。”在工业中也不是所有的部门都需要保护,需要保护的是那些幼稚而有发展前途的工业,是那些建立时需要大量投资并且所生产的是最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工业。对国内工业的保护决不应是无限期的,否则将会出现保护落后和保护低效率的结局。
(十一)有些被保护一定时期的工业部门,当其产品价格已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时可以降低保护程度或完全撤除保护,让其进入国际市场自由竞争。有些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在过了一定的保护期后仍没有明显进步,离开政府给予的协助和扶植仍难以独立发展,这表明它们不适宜成为被保护的对象,政府应该撤除对它们的保护,任其自生自灭。对工业部门的保护期限最长不应超过30年,否则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保护贸易政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盛行,在这个阶段中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以下特点:垄断代替自由竞争;国际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化,使超保护贸易政策发展到空前的规模。在大危机以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提高关税,实行外汇限制、数量限制。同时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新重商主义盛行。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是一种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指那些不存在足以影响价格的企业或消费者的市场。是经济学中理想的市场竞争状态,也是几个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完全竞争是这样一种市场结构:在其中同质的商品有很多卖者,没有一个卖者或买者能控制价格,进入很容易,并且资源可以随时从一个使用者转向另一个使用者。例如许多农产品市场就可以看成无限近似于完全竞争市场,但是并不等同,因为完全竞争市场是理想化的。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 ,鼓励扩大出口。

(十二)重商主义是16~17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欧洲各国普遍实行的保护贸易政策。重商主义代表商业资本的利益,追求的目标是把金银财富集中在国内,实现资本积累。早期重商主义注重货币差额,主张扩大出口、减少进口或根本不进口,因为出口可以增加货币收入,而进口必须支出货币。规定本国商人外出贸易必须保证有一部分金银或外国货币带回国内,外国商人来本国贸易必须把销售所得全部用于购买本国商品。禁止货币和贵金属出口,由国家垄断全部货币贸易。晚期重商主义注重贸易差额,从管制货币进出口转为管制商品进出口,主张通过奖励出口、限制进口、保证出超以达到金银货币流入的目的。幼稚工业保护政策,幼稚工业保护政策是18~19 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美国、德国等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保护贸易政策,当时这些国家的工业处于刚刚起步的幼稚阶段,缺乏竞争力,没有力量与英国的工业品竞争。这些国家的政府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为发展本国工业而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保护的方法主要是建立严格的保护关税制度,通过高关税削弱外国商品的竞争能力。同时也采取一些鼓励出口的措施,提高国内商品的竞争力,以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发展的目的。超保护贸易政策是19世纪末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资本主义垄断时期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保护贸易政策,在这一时期垄断代替自由竞争,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同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进一步暴露,世界市场的竞争开始变得激烈,于是各国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垄断国内市场和争夺国外市场纷纷要求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但是这一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有明显的区别,是一种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因此称其为超保护贸易政策。
(十三)超保护贸易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保护的对象不再是国内幼稚工业,而是国内高度发达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保护的目的不再是培植国内工业的自由竞争能力 ,而是垄断国内外市场;保护的手段不仅仅是关税壁垒,而且出现各种各样的限进奖出的措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贸易自由化倾向的反省,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期间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两次经济危机,经济出现衰退,陷入滞胀的困境,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日趋严重。尤其是在战后贸易自由化中起领先作用的美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中日益面临着日本和欧共体国家的挑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从贸易顺差转为逆差且差额迅速上升。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率先转向贸易保护主义,并引起各国纷纷效尤,致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得以蔓延和扩张。新贸易保护主义之所以“新”是因为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时在保护手段上具有显著的特点:保护措施由过去以关税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为主逐渐被间接的贸易限制所取代;政策重点从过去的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双边与多边谈判和协调成为扩展贸易的重要手段;从国家贸易壁垒转向区域贸易壁垒,实行区域内的共同开放和区域外的共同保护。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商品不通过第三国,直接从生产国输入到消费国的贸易。就生产国而言是直接出口,就消费国而言是直接进口(由本国厂商经营本国商品的进出口贸易也称为直接贸易)。发展中国家为了摆脱外资的控制,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经济,逐渐地禁止外资厂商经营本国的进出口贸易,改由本国厂商经营,因此直接贸易在发展中国家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十四)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通过第三国同商品消费国进行商品买卖的行为,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转口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有些国家(或地区)由于地理、历史、政治或经济的因素,其所处的位置适合于作为货物的销售中心。这些国家(或地区)输入大量货物,除了部分供本国或本地区消费外又再出口到邻近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伦敦、鹿特丹等都是国际著名的中转地,拥有数量很大的转口贸易,它们通过转口贸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观的转口利润和仓储、运输、装卸、税收等收入外同时也推动当地金融、交通、电讯等行业的发展。转口贸易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商品买卖通过第三国转手所进行的贸易对第三国来说是“转口贸易”,对生产国来说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来说是间接进口。
(十五)从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考察后对外贸易政策可归纳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大类型,所谓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放宽或是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对本国进口商品不给予特权或优惠,使商品能自由进口和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采取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以保护本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惠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即奖出限入。一个国家选择哪一种对外贸易政策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在国际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的国家在同一历史时期实行的贸易政策会不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实行的贸易政策也不会相同。所谓幼稚产业是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薄弱但经过适度保护能够发展成为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新兴产业。如何界定和选择幼稚产业是一个关键,选择不好就可能导致保护落后,保护需要大量的投入,付出一定的代价。关于幼稚产业的选择标准国际上有三个:穆勒标准,如果某个产业由于缺乏技术方面的经验导致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而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在一定时期的保护下该产业能够提高效率,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存在下去,并取得利润,该产业即为幼稚产业;巴斯塔布尔标准,受保护的产业在一定的保护期后能够成长自立,为保护、扶植幼稚产业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不能超过该产业未来利润的现值总和,符合条件的即为幼稚产业;肯普标准,除了前两个标准的内容外应考虑产业在被保护时期的外部效应,如具有外部性时该技术可以为其他产业所获得,因而使得本产业的利润无法增加,将来利润无法补偿投资成本,国家应该予以保护。对这三个标准要正确理解,在选择幼稚产业时可用一个标准去衡量,也可以用两个或三个标准综合衡量。
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
(一)古斯塔夫五世(1858年6月16日~1950年10月29日)原名奥斯卡·古斯塔夫·阿道夫,是瑞典贝尔纳多特王朝第5任国王(1907-1950年在位),两次世界大战中以亲德闻名。他也是最后一个兼任瑞典武装部队总司令的国王,这个权利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在1939年被剥夺了,他是自1210年以来瑞典第一位没有接受宗教仪式加冕的国王。1858年6月16日生于斯德哥尔摩皇宫皇后岛,是奥斯卡二世国王和索菲亚王后的长子,出生时被封为韦姆兰公爵。1881年他和巴登大公的女儿索菲·玛丽·维多利亚公主结婚,从而使贝尔纳多特王室和以前的瑞典的荷尔斯泰因-戈托普王朝有了血缘关系。1907年12月8日他继承父王的瑞典王位,称号古斯塔夫五世。他担任瑞典国王共43年,是瑞典历史上统治年期第2长的国王,仅次于马格努斯四世【就是丹麦最伟大的女王玛格丽特一世丈夫的父亲挪威国王马格努斯七世(1316-1374)】。古斯塔夫五世又高又瘦,他戴着夹鼻眼镜和炫耀为他青少年时期最尖的胡子。在他统治期间是瑞典民主主义发展时期,他却是是一个保守的人,不赞成民主运动和工人权利的要求。当时国家权利掌握在议会手里,他曾为夺回王权作了最后尝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他举办和丹麦和挪威的王室会议,力图加强团结,站在德国一方作战,一般都认为他受德国妻子影响太深。他选择国防问题为突破口,1914年他在主张加强军事力量在群众集会上大喊:“我的海军!我的陆军!”结果自讨没趣,被社会民主党和自由党击退。国王从此再不过问政治,国家大事全凭政府处理。

(二)古斯塔夫五世一个专业的网球选手,1876年他从英国回来就成立瑞典的第一个网球俱乐部,1936年他创办国王俱乐部。在他统治时期古斯塔夫经常看到在海滨玩耍,在前往柏林访问期间因为要与犹太球员丹尼尔Prenn网球比赛,古斯塔夫直奔希特勒的办公室,试图说服希特勒软化对犹太人的迫害,他死后在1980年被选进国际网球名人堂。1941年6月纳粹德国入侵苏联时他曾就德国在北部过境问题上威胁总理称如果不同意德军过境时他就退位,10月他给希特勒写私人信件以感谢希特勒对“布尔什维克害虫”作战,祝贺他已经取得胜利。他的信被总理汉森截留,然而国王背着政府通过德国驻瑞典大使把贺信发给希特勒。国王古斯塔夫五世在1950年10月29日死于斯德哥尔摩,终年92岁,是瑞典王室最长寿的国王,他的儿子古斯塔夫六世继承他的王位。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1882年11月11日-1973年9月15日)全名奥斯卡·弗雷德里克·威廉·奥拉夫·古斯塔夫·阿道夫,是瑞典国王。他热爱中国陶瓷艺术,热爱中国历史文化,被公认是西方最伟大的东亚考古和艺术鉴赏家。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是古斯塔夫五世的儿子,1950年即位时已到退休年龄(68岁),但他高寿,仍当了22年国王,直到1973年逝世。他在位期间社民党政府一直在研制一部新宪法,以取代从1809年沿用至今的宪法。1954年宪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工作,1963年拿出草案来征求意见。宪法草案规定瑞典国制为君主立宪制,保留君主,每届政府之首相名义上由君主任命。
(三)30名社会民主党议员联名反对,主张成立共和国,说:“君主制只能被认作是不合理的制度,君王只有过去,没有未来,赞成保留它的感情正在衰败。”他们的提案在上下两院赢得多数,这样古斯塔夫六世可能成为瑞典末代国王,他逝世后或新宪法修改生效后君主立宪制可能结束。然而社民党领导认为君主立宪制有其可取之处(汉松首相当年曾利用国王压制内阁和议会中的不同意见,现在国王的作用又另当别论),而且他们认为瑞典有个特点:协商妥协,不走极端,不搞过火行为。取消君主的做法与瑞典的传统相悖,索性将此问题交公民投票表决君主乎?共和乎?让大家决定。社民党领导相信公民会赞成保留君主,因为瑞典人崇尚传统,瑞典人也喜欢、敬重国王古斯塔夫六世。但上下两院同样反对公民表决,问题又交宪法委员会讨论。宪法委员会经长时间研究后在1971年8月拿出一折衷方案:保留君主,但君主不再拥有任何政治权力,只是象征性国家元首,只担负一些礼仪性活动。这个妥协方案最终为各方所接受。瑞典人说在长达近20年修改宪法的辩论中对保留君主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俩人,一个是社民党后起之秀、后成为该党党魁和政府首相的乌洛夫·帕尔梅,另一个便是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国王本人。有人甚至说起作用最大的莫过于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约斯塔·福盖尔-罗丁说:“古斯塔夫六世有一股感召力,最终将全国意见统一起来,甚至将“最激进的左派和社会主义者(不论他们原则上是多么坚定的共和主义者)都变成实践中的保皇派。”

(四)瑞典社会民主党简称瑞典社民党(简称SAP),成立于1889年4月23日。是瑞典历史上成立最早的政党。瑞典社民党的标志是一朵红色的玫瑰,1917年瑞典社民党发生分裂,党内激进派别分裂出去组成“瑞典社会民主左翼党”(即现在的瑞典左翼党)。瑞典左翼党曾名瑞典共产党,在1948年党员人数曾高达到5.2万,此后党的力量逐渐下降。1967年改名为瑞典左翼党(共产党人),1990年该党再次改名,取消党名中的“共产党人”字样。该党虽仍自称是社会主义政党,但实际上已向社会民主党转变,现有党员1万多名。瑞典社民党的基本执政理念来自于修正马克思主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民主社会主义”或者是“社会民主主义”。他们支持高社会福利以及进步税收政策,在经济领域中支持社会合作性质的经济发展体制,包括融合自由主义私有经济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近年来随着第三条道路的兴起,瑞典社民党也成为其支持者。从一战开始到2007年瑞典社会党长期在瑞典执政,基本上一手造就瑞典的国家性格。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是位德高望重的国王,他从未争过权,从未制造任何麻烦,也从未有过丑闻。他是一位勤奋的学者,是位颇有成就的考古学家和陶瓷鉴赏家。他作为国王,一生最大成就是对王室重新进行“包装”,改造王室形象,使王室跟上瑞典社会的发展。他揭开王室深不可测的神秘色彩,冲破王室的条条框框,缩短王室与社会的距离,使王室普通化,尽量为平民百姓了解、接受甚至喜爱。

(五)古斯塔夫六世像普通瑞典人一样喜欢散步,每天清晨或傍晚只身一人外出散步一次。附近瑞典人对此都习以为常,对国王身影非常熟悉。他们当然尊他为国王,但也把他看成可敬的老人,相遇时总会或脱帽或点头并向他问候,有时国王也会主动向行人道声早安或晚安。古斯塔夫六世阿道夫喜欢中国菜,更喜欢中国的陶瓷艺术。他是一位考古学家,对中国以及日本、朝鲜的古代艺术(尤其是陶器、瓷器艺术)颇有研究。在他耄耄之年仍未停止研究工作,他在这方面的渊博知识使他倍受尊重。1898年当他只有15岁时就对考古产生兴趣,后进乌普萨拉大学,师从著名考古学家奥斯卡 阿姆格林。1902年在乌普萨拉郊外挖掘出青铜器第四时代的武器和饰品,从此与考古结下不争之缘,并成为颇有成就的考古学家,但他始终谦虚地承认他只是业余爱好者。1950年他即位时年近古稀,仍放不下他心爱的考古学,瑞典考古学家一致公认他对瑞典考古事业作出巨大贡献,他也因此得到瑞典人民的尊重和敬爱。1904年他去埃及,埃及史前的灿烂文化使他惊叹不已,也正是在这次埃及之行中他与后来成为他夫人的英国玛格丽特公主相遇,次年在英国温莎宫里结婚。1911年他首次去意大利,以后多次去意进行挖掘考古工作,他不止一次去希腊。1905年结婚时他祖父奥斯卡二世送他一对18世纪的中国瓷瓶,他如获至宝、爱不释手,立即查阅其历史,从中获得大量有关瓷器的知识,从此他渐渐成为购买瓷器的行家。他一生孜孜不倦地从事中国和东亚文化艺术的研究工作,在他所有爱好中中国和东亚艺术当数第一位。由于对中国瓷器的热爱,1907年他开始搜集,终于成为知名的中国瓷器收藏家。

(六)1914年在他推动下瑞典国家博物馆举办首次从青铜器时代到19世纪的中国艺术展览会,他个人拿出许多展品,这些展品多数是从伦敦和柏林买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被迫中止户外挖掘的搜集工作,侧重理论研究。1913年他看到几件前500多年的中国青铜器,这是瑞典工程师奥瓦尔·卡尔贝克在中国修铁路时搞到的,这些铜器中有兵器、铜铳和马车上的用品,每件都有一兽形饰物。特别使王子感兴趣的是这些饰物,难免使人想起北欧的动物装饰品。这时他又结识对中国比较熟悉的约朝韩古纳·安德松,安德松受当时中国政府聘请于1914年来华探测华中、华北的矿藏。1921年他在河南仰韶发现石器时代的居民遗址,挖出许多色彩鲜艳的陶器,是前3000年(即新石器时代)的古物,这个发现引起国际学术界的轰动。正是由于王子不懈的努力,瑞典成为中国境外搜集中国石器器具最完整的国家。王子组建“中国委员会”,自任主席,直到1950年即位时方辞去此职。在成立“中国委员会”的同时王储又开始瑞典古代土质的考查工作,1926-1927年王储偕王妃进行环球旅行,进行考古与艺术历史的研究,历时6个月经美国、夏威夷、日本、朝鲜和中国,归国途径新加坡和印度。他在中国期间见到神交已久的安德松,就是这个安德松在周口店找到几颗50万年前猿人的牙齿化石。王储参观故宫后收获甚丰,故宫给他一个特殊待遇,给他打开一个密封的珍宝箱子,看了里面收藏的从宋代到清代的石器和瓷器珍品,这是几百年来从未让人看过的珍品,40年后他还能津津乐道地向人详述每件珍品的来龙去脉及其精妙之处。这次中国之行之后卡尔贝克按他嘱咐搜集800件青铜器,这些文物成了斯德哥尔摩东亚文物收藏馆的主要珍藏。
(七)东亚文物收藏馆则是欧洲研究人员和东亚考古学家的圣地,1933年他在斯德哥尔摩举办第一届国际艺术史大会,首次展出这些青铜器,王储在卡尔贝克和阿姆格林协助下亲自编写一本目录。3年后伦敦举办“国际中国展览会”,王储亲自参加工作委员会,挑选瑞典展品。瑞典学者们在会上作学术报告,与会者无不赞叹他们开拓性的工作,承认瑞典在中国文物研究的领先地位。瑞典学者则承认王储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尽管王储再三谦称他只是业余爱好而已。回国一年后他又组织一次中国工艺品展览,同时展出中国从石器时代到19世纪的陶器,也取得巨大成功。20世纪20年代瑞典著名收藏家成立“中国俱乐部”,王储当然是会员之一,这时他对瑞典收藏的中国文物已有全面了解。1935年艺术品鉴赏家、中国文物收藏馆馆长尼尔斯·阿姆格林再次来中国,不知用什么手段又搞到一大批青铜器、玉器和陶器,并从浙江和华北的陶瓷厂的窑里选到一大批瓷器“碎片”,大部分是宋代的。阿姆格林从此忙于撰写的《宋代的坛坛罐罐》,直到他1955年逝去。该书1963年出版,在北欧三国产生很大影响,瑞典人、丹麦人和挪威人从此对陶瓷器制造发生兴趣,开始学着试制上釉的粗陶器。王储对这些艺人的作品都较关心,并亲自购买,以资鼓励。古斯塔夫·阿道夫即位时已过了退休年龄,不得不辞去许多学术机构的职务和活动,但他每年休假时仍到各地去“挖石头”,成为瑞典研究“伊特鲁厄里亚文化”的大专家。1963年国王为新落成的瑞典博物馆剪彩,同时展出中国艺术品和举行一周学术研究会。来自世界各国的来宾及本国人第一次看到中国画裱糊后可以挂在墙上,既简便,又雅致。中国书画家将他们的作品馈赠朋友时还常常谦逊地写上“XX先生补壁”,无不感到新奇。报纸盛赞该馆是“斯德哥尔摩最美的博物馆”,后来发现青铜器文物遭空气腐蚀,有遭损坏之危险,国王闻讯后筹集资金进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