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报名】2023年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招生考试网上资格审核须知
根据教育部、北京育考试院相关工作规定,我院 2023年博士招生考试将采取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所有已在研招网完成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考务信息综合管理”,按要求登录平台上传本人报考材料。
“考务信息综合管理”微信公众号是为我院考生提供材料上传、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中国艺术研究院招生与学位工作”微信公众号是我院面向社会发布招考信息的官方信息平台,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以上两个微信公众号。
一、上传提交材料时间
2022 年 11 月 22 日 12:00—11 月 30 日 12:00
二、平台登录及上传提交流程
详见通知下方附件《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3 年博士招生审核材料上传操作手册》。
三、报考材料种类及要求
1.基本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请按章程要求盖章)
(2)个人学术简历 (请按章程要求填写)
(3)思想政治情况表 (请按章程要求填写并盖章)
(4)专家推荐书(两份,请按章程要求填写并盖章,专家须 为正高级职称)
(5)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扫描在同一面)
2.学历学位材料(含认证材料)
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硕士学位证书
(2)硕士毕业证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须含“通过答辩”和“建议 授予学位”的文字表述内容,并加盖学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 (须有封面页、目录页、完整内容页) (6)硕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须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后开具 的新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 学位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 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以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对待。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以下本人文 件扫描件: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 位论文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部门公章)
(2)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书(需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毕业时间等信息)。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 证、硕士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本人硕士 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院校学籍证明扫描件及经公证过的学籍 证明中文翻译件原件。(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如下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
(1)本科毕业证书
(2)学士学位证书
(3)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学或档案管理部门 公章)
(4)学士学位论文 (须有封面页、目录页、完整内容页)
(5)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须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后开具 的新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 学位认证报告》)
3.学术成果材料(须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正式发表的)
所有考生必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提交至少 1 篇 (部)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交已公开发表的与报考方向相关的至少 2 篇学术论文或 1 部论著(含在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机构主 办的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或评论文章)。考生所交学术成果必 须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不接受用稿通知。
除上述材料外,表演、创作研究型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补充 材料:戏剧创作方向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文本资料;音乐、器 乐表演方向提交代表个人水平的近期表演创作视频资料(视频 应为 mp4 格式、分辨率 1080P,文件大小在 500M 以内);美 术、美术设计创作方向提交本人作品照片 5 张(照片应为 jpg 或 png 格式)。
如有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参展及获奖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 扫描件。
*论文扫描件要求:期刊须提交封面页、目录页、带页码的正 文页。报纸须提交报纸头版版面页、正文版面页。
*论著扫描件要求:须提交封面页、封底页、版权页、目录页 及内容摘要页。
四、材料审核流程及准考名单发布
1.资格审核
我院将于12月1日-12月12日按照考生提交材料顺序依 次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对考生本人予以反 馈,请考生及时关注“考务信息综合管理”公众号留意本人材料审核结果。
材料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自动进入到学术审核环节;
材料不合格的考生,请按照材料退回提示信息完成本人材 料的修改及重传工作,材料重传截止时间为 12 月 12 日中午 12:00,逾期考生将无法再重传提交材料。因个人原因,出现 逾期未完成材料重传、未按要求修改材料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学术审核
我院将于 12 月中下旬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对材料合格且通 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网上学术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按一定 比例择优确定准考名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背景、学术 积累、研究计划、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近 3 年各项科研成果 等。
3.准考信息查询及准考证下载
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于“考务信息综合管理” 平台开放准考信息查询功能,届时考生可登录平台自助查询。 对于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予准考。 准考证自助下载功能预计将于 2023 年 3 月底前开放,具 体日期请关注我院后续通知。届时准考考生可登录“考务信息 6 综合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材料审核未通 过考生无准考证。
五、特别提示
1.考生进入网上资格审核阶段后,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 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的考生只能选择使用一个报名号 登录平台、上传材料。我院最终将以考生登录平台所绑定使 用的报名号作为考生有效报名信息的唯一依据。
2.考生须按照本人“考生类别”上传相应报考材料, 除“美 术及美术设计作品”须以图片形式(jpg 或 png 格式)、“视 频材料”须以 mp4 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须为纸质材料的 彩色扫描件,考生须将每项材料合并保存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3.考生不得对所传材料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原纸质材料必 须保存完好至入学报到,并随时备查。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 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资格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的考生,可获得我院博士 初试准考资格,请考生在相应阶段及时登录“考务信息综合 管理”平台查询本人材料审核结果及准考信息。
5.考生须保证个人信息与研招网所报信息一致,因漏填、 误填、错填或虚假填报造成不能审核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