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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长合区“长合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华中城市赛

2023-12-06 10:47 作者:创业大赛指南  | 我要投稿

(来源:长三角湖州发布)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创新强区”首位战略,切实吸引一批华中地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长合区创新创业,浓厚园区科创氛围,助力我区现代化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第一届长合区“长合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华中城市赛,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1、大赛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2、大赛主题

才聚长合·智赢未来

3、大赛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盾大酒店

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浙江长三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大学长三角创新中心

协办单位: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湖大长合创新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5、参赛条件

本届大赛参赛对象为领军型创业团队及海外创业人才,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领域拟选择10个项目参加,两类人才同场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01领军型创业团队

(1) 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负责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于2020年1月1日之后(生物医药类项目来湖时间放宽至5年内)来湖州创业。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 团队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负责人此前应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3) 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创业项目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无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已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方案,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短时间内就能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

(4) 创业团队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在长合区未注册企业或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1年以内(2023年1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未注册企业的申报团队入选后,原则上6个月内须按上述要求在长合区注册企业。

02海外创业人才

(1) 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2020年1月1日之后),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少于6年,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

(3) 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

(4) 注册成立企业时间为3年以内(2020年1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申报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未注册企业的申报人入选后,原则上6个月内须按上述要求在长合区注册企业。

03其他规定

(1) 领军型创业团队、海外创业人才申报对象特别优秀的,申报对象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破格1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高端人才和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195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原则上已创办4家及以上企业的领军人才不得申报。

(2) 人才和项目入选后,原则上须在2024年6月底之前在长合区落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参赛对象为领军型创业团队及海外创业人才,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领域拟选择10个项目参加,两类人才同场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奖励情况

(1) 获奖名额: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具体根据项目质量、专家打分等综合评定。

(2) 资助额度:参赛项目在大赛结束于2024年6月底前来长合区落地转化的,根据项目情况可享受房租奖励、装修补贴、设备投入奖励等优惠政策,最低200万元,具体根据项目情况一事一议。其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于项目签约并生产场地完成装修后,可分别获得落地奖励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

(3) 优先推荐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7、议程安排


8、其他事项

(1) 本次大赛参赛人员交通食宿、会务组织、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由浙江长三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程赞助,不收取参赛人才任何费用。

(2) 参赛人才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才自行承担。

(3) 参赛人才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5) 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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