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去tmd集体荣狱感,老子没有”

集体荣誉感不等于同苦共罪!
1.同苦共罪只会加速瓦解
因为没有犯错的一方会觉得很不公平,就像有人说的:好事不见得大家都有份,但坏事却让所有人都背锅。而憋屈的情绪需要出口,又不能反抗权威,于是只能向犯错者发泄,这就加重了集体内部的矛盾。而犯错的一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犯错的求关注型,会觉得自己犯错还有人陪葬成功获得关注,甚至觉得好玩于是反复犯错。另一种是不小心犯错但又羞耻感很强的羞耻型,会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才让所有人都受罚了,会非常得无地自容,于是开始自我孤立,严重的甚至会抑郁。
而同苦共罪这种常常用来是敌人产生内讧从内部瓦解的做法,如今却被很多人误用,不仅没培养出团结互助反而让人更加的没有归属感
2.集体耻感,加重虚假自体
总是将个人问题上升到集体层面,并试图用这种集体耻辱感来压迫你,其实是在转移矛盾与模糊焦点,实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比如有些家庭或团体总是会说"为了这个家,你忍一下"、"为了公司,你牺牲一下",否则你就是不道德、不合群、不识大体的自私自利。而长期处在这种"集体耻感"中的人会加重"虚假自体",即自我认同=集体认同——我必须符合集体标准,哪怕是身不由己我也要维持虚假的道德认同感,但同时真实的自我与个性也被慢慢消融变成了一具空壳。
所以无论是家庭还是集体,最好的管理方式是同甘共苦,但不共罪。
①荣誉奖励上公平不偏心,
②共同担当上也一碗水端平,
③但惩罚犯错上一定要课题分离,就好像校长贪污了,身为老师的你也要一起荣"狱"吗?你们自己不幸福,所以你们的孩子难道也该一起承受"不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