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爸妈亲生的,也有权继承吗?

现在有些家庭因为各种问题选择不生育,于是选择领养小孩,但是随着时间流逝,继承的问题就浮现出来。
养子女有权继承财产吗?
曾经我办理过这样的一个案件:张阿姨是个养女,从小被养父母领养,养父母有一个亲生儿子,领养张阿姨是为了圆儿女双全的梦。
由于知道自己是领养回来,张阿姨从小活得战战兢兢,非常自卑,但是由于乖巧、懂事以及孝顺,很讨养父母开心。相反,养父母的亲生儿子则天生顽劣。养父母在世的时候,多次口头表明将来名下的财产宁愿留给张阿姨也不愿意留给亲生儿子,但是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并没有留下遗嘱。养父母离世后房子面临拆迁,有一笔拆迁补偿款约有200万元。儿子坚决不承认张阿姨养女的身份,认为这笔钱只能由自己继承。
张阿姨是否能与哥哥一样享有继承这笔拆迁款的权利呢?
毫无疑问的是,虽然养父母生前口头说财产留给张阿姨,但是并无留下任何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道理来讲,张阿姨如果是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那收养关系自然就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父母和张阿姨之间就像亲生父母和亲生子女一样,可以享受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承担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义务。由此可见,养女是拥有继承这笔拆迁款的权利。
但问题就在于,张阿姨虽然能确定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但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当年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万幸的是,张阿姨是在收养法以及收养条例实施之前已经跟着养父母一起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根据之前的规定,如果在收养法和收养条例实施之前已经一起生活的,视为符合收养关系。
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张阿姨也成为分到其应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