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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拜恩的死刑:一名上将莫须有的罪名,与英国海军“挥泪斩马谡”的背后

2023-01-13 00:03 作者:DMZAdmiral  | 我要投稿

第12条战争条款(1749):

“舰队中的每一个人,如果胆小怕事、玩忽职守或不满,导致在行动时撤退、留在原地或不参与战斗或交战,或不尽最大努力夺取或摧毁其有责任交战的每一艘敌军船舶;或未能尽全力协助每一艘英舰或其有责协助的盟国的船舶,每一个如此冒犯(法条)并被军事法庭(因此)判决有罪的人都将被判处死刑。”

“Every Person in the Fleet, who thro’ Cowardice, Negligence or Disaffection, shall in Time of Action withdraw, or keep back, or not come into the Fight or Engagement, or shall not do his utmost to take or destroy every Ship which it shall be his Duty to engage; and to assist and relieve all and every of his Majesty’s Ships, or those of his Allies, which it shall be his Duty to assist and relieve, every such Person so offending and being convicted thereof by the Sentence of a Court Martial,shall suffer Death.”

——《Articles of War,1749》

当约翰·拜恩启航时,他已然成为了首相纽卡斯尔公爵灾难性失败政策的可怜替罪羊,与法律僵化的牺牲品。

审判背景

自1708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期间被攻陷以来,米诺卡岛一直是英国的属地,受到来自土伦的法国海军袭击的威胁,并于1756年被法军占领。当时在英吉利海峡服役的拜恩受命前往地中海,为马洪港的圣菲利普堡英军提供救援。

他提出了抗议,他没有得到足够的资金或时间来为这次远征做好准备。他的航海命令莫名其妙地推迟了五天,这对他的失败至关重要。他带着十艘不适航的船出发,这些船漏水,人手不足。拜恩的海军陆战队留在英国是为了给增援驻军的士兵腾出空间。他担心如果遇到法国军队,他将面临人手不足的危险。他的信件表明,他已经做好了失败的准备,他不相信守军能够抵抗法国军队,如果他发现任务有任何困难,他已经下定决心从米诺卡岛回来。他在直布罗陀给英国海军部写信表明了这一点,而后者拒绝提供士兵以增加救援力量。这封信在英国国内造成了“拜恩怯战”的舆论风暴,国王乔治二世怒斥“他根本就不会去战斗!”。[1]

拜恩于1756年5月8日启航。在他抵达之前,法国在米诺卡岛的西海岸部署了15000名士兵,展开占领该岛的行动。5月19日,拜恩离开了米诺卡岛的东海岸,并试图与该要塞建立联系。他还没来得及让任何士兵登陆,法国战舰就出现了。第二天,米诺卡战役打响。拜恩以一定角度向法国舰队发起攻击,因此当前卫开始行动,而其他船只,包括拜恩的旗舰,仍在有效射程之外。法国人严重损坏了英军领头的船只,并溜走了。当他的下属指出,通过令旗舰冲出战列线,他可以更加接近敌人以倾泻火力时,拜恩拒绝了,因为当时皇家海军的作战条令当中明确规定要保持战列线,不允许擅自脱离战列线的行动,多年前托马斯·马修斯(Thomas Mathews)就是因为脱离战列线而被送上军事法庭的,拜恩参加了审判,对此印象深刻。结果,实力与英军相等的法国舰队安然无恙地离开了。[2]

宾为他不能下令“全面追击”而懊恼,17世纪编订的《战斗条令》规定只有面对明显的弱敌或当对方“主力丧失战斗力或溃不成军”时才能发起这样的追击[3]。可这两种条件当时一个也不具备。[4]对于条令在1749年的新修订,拜恩不一定记得很明确,他对于旧条令却可能很熟,当他学习旧条令的时候,新条令还没有产生。


在米诺卡岛附近停留了四天,未能与要塞重新建立联系,也未能看到法国人,拜恩意识到,如果不对急需的船只进行维修,他几乎无法做更多的事情。由于最近的港口是直布罗陀,可以进行维修并让受伤的士兵上岸,因此他的计划是回到那里,修理他的船只,并再次尝试在返回圣菲利普堡之前获得额外的兵力。他完成了这一任务,在援军抵达后,拜恩开始准备返回米诺卡岛,以减轻驻军的压力。然而,在他的舰队开航之前,另一艘船从英国抵达,并发出进一步指示,解除了拜恩的指挥权,并将他带回英国,在那里他被拘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米诺卡岛附近的行动之后,拜恩最终于6月1日被晋升。米诺卡岛上的守军一直抵抗着压倒性的法国军队,直到6月29日被迫投降。根据谈判条款,驻军被允许返回英国,堡垒和岛屿被法国控制。未能守住圣菲利普堡引起了整个国家的公愤。[5]

审判过程

背景

拜恩因违反《战争条款》而被带回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该条款最近被修改为对在战斗或追击中没有尽最大努力对付敌人的军官判处死刑。该条款1749年的修订是在1745年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期间发生的一件事之后进行的,当时一位名叫贝克·菲利普斯(Baker Phillips)的年轻中尉在他的船被法国人俘获后被军事法庭判处枪决。菲利普斯的上尉舰长没有做任何准备,在战斗开始的那一刻被击毙。这位经验不足的下级军官被迫向敌人投降。尽管菲利普斯船长的疏忽行为被随后的军事法庭注意到,并提出了宽恕建议,但他的判决得到了上议院上诉法官的批准。这一请求宽恕的不公激怒了人民,《战争条款》被修改成了一部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律:对任何在战斗或追击中不尽全力对付敌人的军官处以死刑,换句话说,没有怜悯,群众的公愤不允许宽恕。

开庭

海军上将约翰·拜恩(John Byng)的审判于1756年12月28日在朴茨茅斯港的圣乔治号上举行,一直持续到1757年1月27日。[6]据称,首相纽卡斯尔公爵支持死刑以转移矛盾,并放话应将其即行审判、立即绞杀[7],而在民愤中坐立难安的海军部将拜恩的战斗报告恶意修改,仅保留了对其指控有利的部分。

军事法庭传唤审判拜恩,拜恩没有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庭由时任海军中将托马斯·史密斯(Thomas Smith,主审法官)、海军少将弗朗西斯·霍尔伯恩(Francis Holburne)、哈里·诺里斯(Harry Norris)和托马斯·布罗德里克(Thomas Broderick)以及九名上尉组成,案件军法检察官查尔斯·弗恩(Charles Ferne)参审,他日后也将写下《THE TRIAL OF THE HONOURABLE ADMIRAL JOHN BYNG, AT A COURT-MARTIAL(在军事法庭上对尊敬的海军上将约翰·宾的审判)》一书。弗恩宣读了指控:“他,即约翰·宾,在地中海指挥着皇家军队……于5月20日撤离或退后,没有尽他最大的努力攻击、捕获和摧毁法国国王的军舰……并且他……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来解救圣菲利普的堡垒……而是采取了相反的做法。”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所讨论的都是法律问题,法庭在没有听取任何其他证词的情况下休庭。[8]

证据[9]

第二天上午,与拜恩一同参战的坦普尔·韦斯特中将同样被召回出庭作证。他详细讲述了梅诺卡岛战役,尤其是英国军舰与敌军作战的意愿。宾还从韦斯特的证词中找到一些对他有利的证据,包括他对英国军舰战前的严重缺陷的描述使得整个法庭都很吃惊,于是法官命令旁人退出,让法官们进行讨论。

接下来作证的是年迈的威廉姆·布莱克尼将军,他也是梅诺卡岛的总督,就是他作出的投降决定。但奇怪的是,他却是作为一个英雄返回英国的。他一直鼓吹他的观点:只要宾能够让他的部队登陆在岛上,就会稳赢。这只是一个荒谬的假设,因为法军是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在宾不停的反驳之下,这位老将军勉强退让,然后又一次开始他那让人发窘的自我辩白,而他也就这样被赦免了。

接下来是拜恩手下的舰长们的证词。有些属于全心全力的支持者,但是其他人就得到了一个算旧帐的机会,结果是更多的疑点浮出水面。卡洛登号的船长沃德声称他的军舰曾经与敌人距离不足100码,但是却不能解释为什么船上的大炮只有16门曾经开过火,而且他的船怎么能在那么近的距离只受到了轻微损伤。疑点还在增加:沃德的副官说不清卡洛登号的航海日志是何时写的,但是却极力否认细节是在战斗结束几天之内加进去的。而在后来发现卡洛登号的航海日志实际上和无畏号的航海日志一字不差之后,舰长们作伪证并串供以推却责任的嫌疑就更加明显了,可是这些蹩脚的操作似乎又被法官忽视了,并没有人因此受到严厉的惩处。

拜恩一再表明,他的动作明显迟缓是因为无畏号正挡住他的拉米利斯号船头。被集火而失控的无畏号的指挥官承认违反了作战规则。查尔斯·霍姆斯(Charles Holmes)是法官之一,假设了一条相反的情况询问他“在激烈的战斗中,如果拉米利斯号撞上了你的船,那么其舰长需要负责吗?”但是在他回答之前,另外一名法官插话说:“如果你认为这个问题对你不利,你可以不回答。”这对于他来说正是求之不得的,于是在没有进一步表明观点的情况下,他退庭了。明显对拜恩有利的证据就被压下了。从很多方面来说,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证人不是舰长们,而是罗伯特·伯蒂。他是拜恩指挥的拉米利斯号的炮手。当他作证时,军事法庭正在为无数存在争议的战术、作战规则的不同解释而头疼。伯蒂证实无畏号确实曾经从拉米利斯号的船头边上驶过,而这一过程是非常危险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澄清了审判中的上述问题。 然而,伯蒂是一名士兵,很难避免的对社会阶层的刻板印象导致法官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军官身上,而不是伯蒂这位平民身上。

质证[10]

拜恩的眼睛发炎,不能阅读书面的文件,因此他将一系列书面的提问交给史密斯上将,由他来交给伯蒂进行回答。

Q:“你是否曾经感觉到上将在整个过程中有任何的退缩、恐惧,无论是从他的表情还是行为?”
A:“他看起来是在冷静而且清楚地指挥,我不认为他缺少哪怕是一点点的勇气。”

Q:“他是否表现得热切地与敌人交战,并且协助那些已经在与敌人交战的军舰?”

A:“是的……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拉米利斯号上的任何人对上将有任何不敬,或是曾经暗示他没有尽到他的职责。”

1757年1月18日,宾又一次向法庭提交了一扎纸,军法检查官费恩大声地读了出来。他重申他只是一次政治上的无能的替罪羊:“我从没有从岛上撤出!当时再做任何努力都已经无济于事了……那个地方不是沦陷在我的手上,而是那些本应该在两个月以前派两倍的兵力去的人手里。”

质证程序以奇怪的方式结束了:宾还希望另外几位证人出庭作证,但是由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被限制在两位证人,其中谁也没能再说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

判决

在听取证据后,法院同意37项决议或结论,其中包括以下内容:[11]

1.拜恩应按照操典,该将舰队排成标准战列线迎敌,舰队航向应与敌人平行(然而他没有)

2.拜恩犯下指挥失误,使得英国舰队仅有前卫与敌交战,受到损失

3.拜恩在即使舰船受损后,仍应当努力回到要塞附近,保护要塞[12]。

1757年1月27日,军事法庭对拜恩宣告判决结果,宣告他“个人懦弱和不满”要件下被判无罪[13],但仅因他“没有尽最大努力作战”而判他有罪,因为他选择了不追击优势法国舰队,而是决定保护自己的舰队。一旦法院认定他“没有尽到最大努力”,就没有根据《战争条款》对其进行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判处死刑就是唯一选项。[14]有点开放性的一句话——“没有尽最大努力”——就是宾的死刑判决来源。[15]

判决争议

“但是,”审判决议总结道, “正如罗伯特·伯蒂勋爵、史密斯中校、嘉丁纳船长和船上其他军官在海军上将身边的证据所显示的那样,他们没有从拜恩的表情或行为中察觉到他在行动中的任何落后,也没有察觉到任何恐惧或困惑的迹象,但他似乎冷静而明确地下达了命令,法院不认为他的不当行为是因为懦弱或不满;因此,他们一致认为,他们有责任推荐他作为适当的应被宽恕的对象。"[16]

法庭将判决转交给了海军部,并附上了一封由全体成员签名的信函。在这一点上,军官们表现了他们的精神痛苦,根据法律,他们被迫将一个可能只犯了判断错误的人判处死刑;为了他们的良心,也为了拜恩,他们热烈地请求宽大处理。[17]

法官的自保嫌疑

由于这封信和宽恕的建议与判决结果相冲突,议会要求十三名法官到议会就已宣判的判决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当法官在上议院接受审查时,“所有法官似乎都吓坏了(以至于不敢说出反对意见)……除了老上将霍尔伯恩(Holbourne)。霍尔伯恩在众议院的酒吧里咒骂,因为如果没有让他从朴茨茅斯赶来的麻烦事(到上议院发表观点,结果大多数人在压力之下赞同判决),拜恩可能就不会被枪毙了(可见他的良心是有的)”。法官们的意见于1757年2月14日作出,大意是死刑判决是合法的,这是因为该法条下只有死刑的选择,没有自由裁量权。随后,法院的一些成员向议会申请解除他们的保密誓言,试图挽救拜恩。根据该誓言,他们必须不透露个别成员的投票或意见,因为他们被指控有与判决相关的重要信息需要透露。拜恩得到了消息,一项旨在达到预期目的的法案在下议院获得通过,但被上议院否决了,无法获得合法性。在上议院看来,似乎没有任何材料有必要透露。

事实是,某些成员只是希望能够公开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他们(在受理之初)意识到他们的判决结果将是判处死刑,那么他们的判决将会发生改变(“shall”很可能导致了法官对最终结果的乐观估计与侥幸心理,对“即使拜恩被我们判死刑,也会被皇室赦免”的希望(客观上这是草菅人命的)。毕竟“shall”有着“应该”的意思,但不是绝对的。而法官的“安全区”就是完全遵照法律进行判决,法官们不愿受到主张处死拜恩的大众舆论谴责,何况由于《伦敦公报》公布了法国方面的战报,导致民愤汹涌澎湃)。法官们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按照法条判拜恩(在他们看来)不一定执行的死刑,可以避免法官本身受到平民大众与公众舆论的谴责和威胁,而过于严苛的死刑惩罚必然会引起军官与政治家这一知识分子与利益相关群体的广泛议论,这个时候再去向国王申请特赦也不迟,而国王应当会特赦的(然而,真实情况是,法官认为最具希望的一环恰恰是最薄弱的一环)。这样法官本身在民愤当中是相对安全的(矛盾被转移到了有特赦权,而在民众心中,由于历史传统,更具权威的国王身上),而拜恩的生命也可以得到保全,两全其美。

法官在主观意愿上是无意看到拜恩被处死的,尽管这不等于他们在当下为了保全自己,在判决上遵照法律判拜恩(死)刑。判处拜恩死刑对于法官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由于英国是典型的“海洋法系”国家,司法的特征就是重视先前判例,而法官们也是海军军官,这一判决也会导致他们未来面临相似指控时,几乎没有回旋余地。不会有人情愿作法自毙。

这就构成了一层矛盾:法官可能为了保护自身一时的安全与利益而越过(现在可以确认的)法理逻辑,(在当时却是“依法”)判处了拜恩(死刑),但从人性上讲,他们自己主观上却无意处死一位同僚,没有人愿意当刽子手,甚至十分同情拜恩的遭遇,更害怕自己遭受同样的遭遇。于是他们为了将风险推却出去,将良心的洗刷寄托在国王身上,自己做出了符合法律(一部草菅人命的恶法!),却违背良心与道德的死刑判决决议。

法律的解读叙事

惩罚的严重性导致海军部的一位贵族约翰·福伯斯(John Forbes 1714-1796)海军中将,拒绝签署死刑令,并且认为判决是非法的。理由是他觉得判决的严厉程度:死刑,不等于他被指控的罪行。在强调他对判决的个人意见时,福伯斯指出:“(根据我对其含义的理解),第12条战争条款规定,凡因怯懦、玩忽职守或不满等动机而撤退、退缩或不参战或未能竭尽全力的人,都将遭受死刑。军事法庭用明确的措辞确定了拜恩上将的懦弱和不满是不存在的,但也没有提到“玩忽职守、疏忽”。按照我的设想,拜恩上将不属于第12条战争条款的文字或描述(因为不满足法律要件)。”而且,针对因为”未能尽全力歼敌“这一认定,从纯粹的法律逻辑上讲,如果将“怯懦、玩忽职守或不满”视为接下来“撤退、退缩或不参战或未能竭尽全力”前提条件,既然拜恩不满足以上任何一点,则拜恩根本不适合用该条法律衡量罪行。

在现在看来,判决直接越过了法理逻辑。这同时也要看法官怎么解读这条法律,因为法条当中大多数的连词是”or“,而对死刑的规定是”shall“;在原文中,“不尽最大努力”与之前的条文之间的分隔符号均为逗号,每句话的开头是“or”,而与“未能全力协助”之间的标点符号,是个分号。这样,“or”到底取选择(“胆小”、“玩忽职守”、“不满”、“未尽全力”、“未能协助”中一条就判死刑),还是顺承(A➡B或A➡C逻辑,必须满足由前推后才可量刑,“撤退”、“未尽全力”必须由“胆小”等原因引起),就陷入了争议。

福伯斯的观点,也促使拜恩的下级,坦普尔·韦斯特海军少将(Temple West)拒绝签署判决,理由是尽管他可以对自己的忠诚和善意负责,他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自己判断的正确性负责。[18]处罚的严厉程度(英国海军上将从未因这样的指控被处决过),加上怀疑海军部与纽卡斯尔公爵的政府试图通过将所有责任推给这位海军上将来保护自己免受公众对此次失败的愤怒,导致海军军官群体和不少政治家都对拜恩表示支持,而此前,拜恩曾要求进行调查与严惩。

奇迹并没有发生

接替因民愤下台的乔治·安森的、新上任的海军部长坦普尔勋爵(Lord Temple,就是Temple West,他因英勇作战升任,但当年8月9日就去世了)获准与国王会面,请求宽大处理,但遭到了愤怒的拒绝。[19]事情也传到了下议院议长老皮特的耳朵里。皮特意识到,海军部至少要对米诺卡岛的损失负部分责任,原因是舰队人员配备和维修不善。[20]作为高官,皮特没有对拜恩的个人仇恨,但与国王因政见不合而关系紧张。皮特告诉国王下议院赞成宽大处理。国王拒绝行使皇室特权进行特赦,对此回应道:“教会我在下议院以外的地方寻找我的人民的感觉。”这可以视为国王对皮特的政治报复:武器,是回绝宽恕拜恩生命的建议;而代价,则是拜恩的鲜血。国王也拒绝了其他来源的上诉,并授意继续执行死刑。[21]

在军事法庭宣判之后,拜恩被扣押在君主号上,并于1757年3月14日被带到后甲板执行死刑。拜恩留下了遗言:“我相信,以后我的名誉会得到公正的对待;引起和保持公众对我的愤怒和偏见的原因和手段将被识破;我将被认为(正如我现在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受害者,注定要把被欺骗的人的愤怒和怨恨从正确的目标上转移出去;我的敌人现在一定认为我是无辜的。在这最后一刻,我很高兴,我知道自己是无辜的,我意识到我的国家的不幸没有一部分是我自己造成的。”

随后,这位海军上将跪在垫子上,松开握着手帕的手指,让手帕掉在甲板上,表示准备就绪。于是一排皇家海军陆战队士兵开枪打死了他,他身中五弹,其中一枪穿过心脏。

约翰·拜恩是英国皇家海军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军法判处死刑并被击毙的上将。拜恩被埋葬在贝德福德郡南山的家族墓地里,墓志铭是:“当忠诚的勇敢不再作为海军军官荣誉的保障时,那么,这将成为公共司法永恒的耻辱。这里埋葬着约翰·拜恩阁下,一位将毕生献给蔚蓝大海的海军军官,1757年3月14日死于政治迫害。“

意味深长的是,就在拜恩被枪决一年后,1758年,一个男孩在诺福克出生。男孩被取名为霍雷肖•纳尔逊。他并不知道,他将成为英国海军史上有史以来最为耀眼的一颗明星,位列“最伟大的100名英国人”之第九。

判决背后[22]

拜恩为什么会被判死刑?在一个层面上,答案很简单。拜恩受命阻止法国人攻占米诺卡岛,但他没有完成任务就退出了。他被判有罪的指控不允许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惩罚是死刑。

然而,背后的内容远不止眼前所见。仅仅在十年前,像他这样的人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对待,这是不可想象的。他是议会和海军机构的核心人物,海军部和政府都有他的朋友。他的死的促成因素没有单一的答案,我们必须从海军、政府、君主制和社会中寻找答案。考虑以下因素:

技术层面

皇家海军的专业化

在18世纪上半叶,英国海军无法产生国王和政府要求的效果。它打过胜仗,但它们是例外;海军指挥官任性地修改命令,甚至拒绝与敌人交战的例子太多了。1744年土伦战役这一臭名昭著的案例说明了这一问题;一位下级海军上将拒绝听从上级的指示,结果是灾难性的。在18世纪40年代末,有一场连贯的海军专业化运动。1749年《海军法案》(Navy Bill)中包含了许多想法,其中包括对《战争条款》的重大修改。事实证明,第12条的新文本涉及与敌人的交战的规定,这对拜恩来说是致命的。之前颇为放任的措辞“(应)遭受死亡痛苦或其他惩罚,视犯罪情况而定,军事法庭应作出适当的判决”被更为绝对的“每一个这样犯罪的人,如果被军事法庭判决有罪,应处以死刑”所取代。

教条主义

1740年英海军部以制式作战指令取代舰队司令自订指令,指挥官仅允许对制式指令进行微幅补充,指挥官会不顾伤亡地遵循部颁作战指令,而不愿对其有些许违背。姑且不论《英国皇家海军的航行暨战斗指令》(Sailing and Fighting In Structions for His Maiesty's Fleet)文件是否已发布,线性列队与尽可能占取上风位置的概念已深植舰队指挥官心中。皇家海军延伸阵线的作战方式,使其在近一个世纪的战役中未获致决定性结果,反而造成了相当大的挫折。一成不变的作战指令,不仅系准则亦是教条。

战术问题

在直布罗陀,拜恩吸收了两艘最初的地中海分舰队舰艇加入了他的舰队,双方各有12艘舰艇加入战斗。这位海军上将的迎风位置本应给他带来优势,但当处于舰队中央的无畏号受损时,舰队之间出现了一个缺口。大多数跟随无畏号的船只,包括拜恩旗舰,几乎没有与敌人交战,而舰队的前六艘船遭受了严重的损害。

保护舰队的需要

七年战争中的英国海军战略,后来以西方分舰队为中心。它保护了英吉利海峡免受入侵,封锁了法国和西班牙的大西洋港口,保护了商船队在最危险的时候通过,并使敌人的战斗舰队采取行动。不出所料,西部分舰队吸收了舰队的精华、最佳领导和大部分训练有素的人力。为了保持西部分舰队的战斗力,海军部第一司令乔治·安森(George Anson)只将自己的十艘情况堪忧的舰艇投入地中海。

缓慢的航行

拜恩接到的的命令表达了紧迫性,但他的中队花了43天的时间才驶向米诺卡岛。在航行的日子里,航行缓慢有许多合理的原因,例如逆风、公海以及船帆和船体受损。然而,对于没有和他一起航行的人来说,他的进展显得特别缓慢,这就给了敌人时间。

政治局势

党派的影响力

在1740年代和1750年代,执政党辉格党分裂为自封的爱国者和威权主义者。威权主义者相信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他们通过海军的专业化及其对政府的从属关系来实现。与此同时,爱国者们认为,一支规模较小的志愿海军,在战争时期辅以私掠船,以及一支有组织的民兵组织,对人民自由的威胁不如一支规模庞大的常备海军和军队(英国历史,自内战以来有过限制军备扩张以保障人民自由的传统)。拜恩的行动代表了令辉格党威权派感到沮丧的、旧海军的一切,不幸的是,权威派派系处于优势地位。

杀鸡儆猴的要求

到了拜恩受审时,不仅米诺卡岛已经失守,而且在北美,爱德华·布拉多克将军对杜克斯内堡的远征也遭到了挫败,奥斯威戈堡也已陷落。在加勒比地区,一艘英国军舰“沃里克”号被俘获,而在东印度群岛,加尔各答和威廉堡则被击溃。法国人似乎获得了主动权;现在不是继续容忍失败的时候。

敌人掌握了话语权

在战时,由于陆路关闭,四个星期被认为是从米诺卡岛到伦敦的合理时间。然而,德·拉·加利索尼埃只需派一艘船回土伦,从那里出发,一个组织严密的陆路系统就可以在三四天内将他的信件迅速送到巴黎。法国海军上将的报告副本于6月3日通过西班牙大使送达伦敦,这是在战斗结束后仅14天,也就是在拜恩的报告送达海军部之前很久。德·拉·加利索尼埃(De la Galissonière)的报告版本启动了对拜恩的召回和军事法庭的召开。当拜恩自己的报告被阅读时,已经太晚了。关于战术失败和圣菲利普堡被遗弃的诅咒性叙述已经确立。

人性本身

大众观点

任何一国的大众显然都难以在本国的军队遭受失败时保持相对理性,特别是在国力的上升期。大众观点本身就会对政治家、法官等与审判直接相关的群体造成压力。

国王的反感

乔治二世认为自己是一个勇敢的国王,他是最后一位御驾亲征的英国国王,在德廷根,战马在胯下被打死,他拔出剑来徒步指挥战斗。他对军官的懦弱或缺乏战斗热情感到无法容忍。当乔治在战斗前读到拜恩从直布罗陀寄来的、表示即使执行命令也无助于缓解米诺卡岛的压力,只会浪费资源的信时,他勃然大怒。“这个人不会战斗,”国王宣布。他不想对拜恩宽大处理。

首相推卸责任

英国首相纽卡斯尔公爵对于当时的新的国际联盟体系能够阻止战争在欧洲爆发持乐观态度,相比于接任他的老皮特,他没有进行积极备战,结果是当战败的消息连续传来,他必须要找到一只替罪羊,以转移民众对以他为首的政府的失职的注意力。

舰长的报复与自保

拜恩是个正直的人,拒绝在平白无故的情况下为卡洛登号的舰长加衔,这就导致了后者的愤恨与报复。战败后,舰长都知道他们将面临什么,保全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把全部责任推到拜恩头上,最好的方式就是在航行日志这种证据层面上串供。总而言之,舰长们对于当前被军法判死刑的恐惧,压倒了为生涯发展的长远考虑,使他们不顾自己在未来也有可能被如此判处的可能,不顾英国海军的未来发展条件会因此次判决而恶化的可能,执意将拜恩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好替自己挡箭。

判决影响

“法律尊重和保护生命”

伏尔泰在他的小说《老实人》中讽刺了拜恩的死刑来讽刺英国人的伪善[23]。在朴茨茅斯,老实人目睹了一名军官被行刑队处决;并被告知“在这个国家,为了鼓励其他人,不时杀死一名海军上将是好事”(Dans ce pays ci,il est bon de tuer de temps en temps un amiral pour encourator les autres)。22年后,美国独立战争如火如荼时,《战争条款》被修订,允许“根据罪行的性质和程度,判处其他惩罚”,作为死刑的替代,以保护生命。在切萨皮克湾战役当中,由于风向突变,英国舰队的指挥官托马斯•格雷夫斯(Thomas Graves)面临当年拜恩同样无能为力的舰队割裂、前卫惨遭集火打击而战斗失败的结局( 战术僵化的另一个体现是,当战斗结束后,格雷夫斯质问指挥后卫的塞缪尔·胡德爵士,为何不机动作战,逼近敌人攻击,胡德回答说:"因为单纵队的信号高于一切" ,这与当年拜恩的选择如出一辙),但是他并没有被枪决。尽管切萨皮克湾战役的失败使英国丧失镇压美国独立的机会的严重性,相比拜恩仅仅丢掉地中海上的一个要塞要严重得多。

鞭策海军为国奋战

拜恩的死刑被称为“英国国家历史上最严重的法律犯罪”。尽管如此,它可能影响了后来海军军官的行为,因为它有助于灌输“一种咄咄逼人的决心文化,这种文化使英国军官与外国同时代的军官不同,并使他们在心理上逐渐占据优势”。这反过来可能有助于皇家海军的成功。因为指挥官们知道,虽然有可能在战斗中失败,但不冒险战斗肯定会导致惩罚。仅仅两年后,1759年,英国海军上将爱德华·霍克在基伯龙湾海战中,冒着狂风暴雨与船只触礁的危险,在狭窄的水域中坚持追击,自己付出了2条军舰触礁报废、400余人战死的代价,歼灭敌人5条军舰,歼敌2500人;同年英国陆军拿下加拿大,在决定性的魁北克战役中,英军主帅詹姆斯·沃尔夫为了激励士气,亲临第一排指挥作战(结果“光荣”了)。用英国皇家海军的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这起“司法谋杀案”残酷地表明,对海军军官的期望不仅仅是勇气和忠诚。处决使船长和海军上将明白,仅仅盲目地遵守命令是不够的,而且还要执行命令中隐含的精神。它给了海军部指示军官全权执行任务,而不必给出一步一步的指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船长可能会发现自己离开英国几个月,面临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情况。整整一代海军军官制定了海上“机动战”的原则,果断而迅速地采取行动,利用任何出现的机会

这一切,将在1805年10月21日,在特拉法加的海面上迎来考验。海军上将纳尔逊勋爵(Lord Nelson)在特拉法加(Trafalgar)接近西班牙和法国联合舰队,对胜利充满信心。当他发出著名的信号“英格兰希望每个人都尽自己的责任”时,他知道这背后有不光彩的处决威胁,不仅是对舰队中的水手,也是对自己。

英国舰队大获全胜的代价,是衣着光鲜的纳尔逊在甲板上指挥(与沃尔夫一样,为了激励士气,也是为了避免“懦弱”的指控把他送上军事法庭)时,被法国狙击手击毙了。但是,英国又靠着这场胜利,维持了一个世纪的海权,这将促成大英帝国的巅峰时代:维多利亚时代。

结语

资本的操纵

但是,这一切却是什么换来的呢?英国政治家弗朗西斯•培根在这场审判一个多世纪以前有言在先: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而这条滥用死刑、措辞不明的恶法《战争条例》,将促成更加罪恶的司法犯罪与“法律谋杀”,并将人性中的一切恶劣展露无遗。这部法律最初编订于英国资产阶级上升期:17世纪中叶,从最初的版本开始,死刑就占据着判决的大多数。当时的英国海军,不论炮术还是操船,抑或是战术的变化多端,均不敌号称“海上马车夫”的荷兰人,处于全面劣势。仅能依靠铁桶一样紧密的战列线,才能保证不陷于单方面的屠杀,为此,罗伯特·布莱克、乔治·蒙克等将领被迫在编订条令时用死刑的严惩规范舰长的行为,而进入18世纪,战列线作战成为海战的金科玉律,这条法律也随之僵化。

在这背后操纵审判的,并不是法律逻辑,而是资本逻辑

对拜恩的审判发生于18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大发展导致的英法等国殖民矛盾深化引发的七年战争初期。七年战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着世界范围内影响的、为了殖民利益与资本利益而爆发的世界性战争。英国的资产阶级与商人渴望着通过战争的胜利来掳夺更多的殖民地和市场,以期填满他们永远装不满的腰包。海军对于英国,不但是国防的重要防线,更是开辟与保护殖民地和市场的直接力量。在这种情况下,资本绑架了大众的“爱国主义”,这种背景下的“爱国主义”实际上就是爱钱主义、“爱资本主义”。由此,海军的失败是不可容忍的,因为任何一次海战失败都意味着殖民地与市场、也就是资本与利益丧失的可能。而这一意识,顺着资产阶级深入到了普通国民的骨髓:没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帝国丧失一块地,更没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腰包因为一场败仗丧失了一块殖民地而瘪了,更不能容忍一名将军“不尽全力”保护殖民地就撤了。米诺卡岛是没什么丰饶物产,可是他今天丢了米诺卡,明天就敢丢加勒比,然后丢美洲,最后丢印度,末了大英帝国就不用存在了。这就是拜恩引起民愤的深层原因。

这恰恰说明了“资本来到世上,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哪怕流出的血来自一面忠诚地“保家卫国”、一面不知不觉地为资本利益服务的军人,流血的方式是同室操戈。只要能达到目的,资本都在所不惜。资本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

资本逻辑下,拜恩必须死;资本逻辑下,人性的恶暴露无遗。资本眼中,拜恩只是一介走卒罢了,如果毙了他能够促进资本的满足,那么何乐而不为呢?

资本主义社会的“文明”,从来都是鲜血浇筑的。

人物后记

约翰·拜恩的后代直至2007年仍在向英国政府抗议,申请撤回对拜恩的罪行认定,但遭到英国国防部拒绝。

主审法官托马斯·史密斯上将,有权决定是否向国王申请赦免,他的言论代表法庭的观点,左右着判决与议会的倾向。在当免除法院成员保密誓言的问题提交下议院时,史密斯写信给同父异母的弟弟理查德·利特尔顿爵士以请求支持;但当他在上议院被问及是否希望法案通过时,他回答说:“我自己不希望。但如果这能让我任何一个兄弟的良心得到解脱,我也不会不高兴。”[24]这是极为矛盾的。沃尔波尔首相在上议院任职时,形容他“外表清秀可敬,但能力难堪大任。”

弗朗西斯·霍尔伯恩明显意识到了判决的不公,但由于与纽卡斯尔公爵有着某种政治上的默契,他除了在申请国王宽恕的报告上签字以外,并没有做出更多挽救拜恩生命的举措。[25]

海军部长乔治·安森因此事在舆论中黯然下台,数年后病逝。但他本人的经历堪称传奇,他早年曾完成了指挥英国海军舰队首次环球远航的壮举,尽管坏血病几乎摧毁他的舰队;任海军部长后,他创建常备海军陆战队,编订条令,并首次规范了海军军官制服以标志军衔等级,促使英国海军走向专业化。

米诺卡岛战役中拜恩的直属下级坦普尔·韦斯特少将回国后成为了英雄,官至中将,判决还未结束就升任海军部长。他本着良心拒绝签署死刑判决书,但他于当年去世。

约翰·福伯斯作为海军部首席专员意识到了判决的非法,在拒绝签署死刑执行令后加入了向国王申请赦免的队伍中,却无法阻止死刑程序的继续开展。随后他继续在海军中供职,直至1796年去世。

参考

  1.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2.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3. ^https://www.bilibili.com/read/cv16961164

  4. ^https://www.sohu.com/a/289328109_120046729

  5.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6.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7. ^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John-Byng

  8. ^http://www.famouscase.net/show.php?contentid=4827

  9. ^http://www.famouscase.net/show.php?contentid=4827

  10. ^http://www.famouscase.net/show.php?contentid=4827

  11.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12.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13. ^https://www.historynet.com/john-byng-the-scapegoating-of-an-admiral/?f

  14.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15. ^https://www.usni.org/magazines/naval-history-magazine/2019/august/sad-fate-admiral-byng

  16.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17.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18. ^https://pdavis.nl/Byng.htm#:~:text=The%20successful%20French%20invasion%20of%20the%20British%20held,was%20a%20low%20point%20in%20British%20naval%20history

  19.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20. ^https://www.sailsofglory.org/showthread.php?1886-On-this-day-27-December-the-Court-Martial-of-Admiral-Byng

  21. ^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A%A6%E7%BF%B0%C2%B7%E5%AE%BE/12009780

  22. ^https://www.usni.org/magazines/naval-history-magazine/2019/august/sad-fate-admiral-byng

  23. ^http://www.famouscase.net/show.php?contentid=4827

  24. ^https://threedecks.org/index.php?display_type=show_crewman&id=1238

  25. ^http://www.historyofparliamentonline.org/volume/1754-1790/member/holburne-francis-1704-71


约翰·拜恩的死刑:一名上将莫须有的罪名,与英国海军“挥泪斩马谡”的背后的评论 (共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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