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周期中百姓生存问题的一点思考
很多历史up想当然,将王朝周期中百姓活不下去的原因直接归于土地兼并,然而清代有一条史料在细节上阐述了关于土地兼并的影响。清代官员李调元(1734~1803,乾隆二十八年进士,历任广东乡试副主考、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提督广东学政,官至直隶通永道。)罢官回乡后写成的《卖田说》一文,收录于《童山文集》第十一卷: 卖田说 今人有买田者,则人必喜之、贺之;有卖田者,则人必鄙之、薄之;而蜀之俗,多卖己之田,而以其资佃人之田。何也?盖买田则田为己有,己为政,永久付之子孙;佃田则田为人有,人为政,予夺听之业主。然则人何乐乎卖己田,而佃人之田哉?客有王泽润者,实卖田以佃予田,余因问之。客曰:“是有说也。予家曾祖父以来,置田不下千亩,而蜀俗好分,生子五人,而田各二百亩矣;子又生孙五人,而田各五十亩矣。孙又生孙五人,而田各十亩矣。计十亩之田,不足以食十口之家,又称贷而益之,犹可支也。吾邑地当孔道,征徭俱按粮加派。每十亩征银三分。每分加平三分三厘,则一钱矣。虽国课应完,犹可支也。【而官府每遇大役,则按粮令乡保加派,每钱加至一两,犹可支也。每岁加派十次、二十次不等,则叠至十两、二十两矣!凡遇过差,公馆、驿马、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皆于是出】,而乡约又借官私派。故不如卖田。【业主虽与平分,佃者尚余小半】。终岁勤劳,撙节之外,积蓄栗豆花布;茅屋之中,畜养鸡鸭猪犬。冠婚丧祭,量力为之,尚有余财,买牛生犊,奚为而不乐也?”余曰:“既有此乐,则余亦将卖田、佃田矣。”客曰:“是又不然,君尝为达官,有直声,官犹待以礼也。租有家丁代完,粮差不敢追也。又例免差徭,里正不敢及门也。所冀者,须世世子孙读书做官耳!若一日无官,诚恐亦与我辈等也。”客既去,予顾谓子孙曰:“小子识之,何可一日不读书也!” 翻译:告老还乡的李调元发现老家四川的农民普遍倾向于把田地卖给大户,自己当佃农;李调元不解,就询问一个农民王泽润其中的缘由。王泽润告诉他:朝廷的法定税收表面上不重,如果只收法定正税,日子到也还能过的下去,但实际上地方官府面对散沙般的弱小顺民时可以随意胡作非为,官吏肆意摊牌加征而不担心付出代价,各种苛捐杂税都要从小农身上榨取;我卖掉田地之后,作为依附地主存在的佃户,就不再成为官府勒索的对象;哪怕地主每年拿走我的一半收成,剩下的东西也足够我家过日子了,相对来说比作为自耕小农承受官府贪得无厌的胃口要强得多。李调元听了便说:“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干脆我也卖掉自己的田地吧。”王泽润对他说:“您完全没必要这样做。您和我们不一样,是退休老干部,而且在朝野素有声望,地方官员见到您总是以礼相待,胥吏收苛捐杂税时根本不敢惹到您的头上。不过,您这种特权依赖于官场功名,如果子孙后辈当不了官,恐怕确实有可能落得像我们这样的处境。”王泽润告辞后,李调元把刚才的对话讲给自家子孙听,告诫他们赶快去读书。 这段史料至少告诉我们古代,至少相对于编户农民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土地兼并对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都是负面的。但是不是农民起义并不直接源于土地兼并,也不能下这个结论。我的意思是多找一找史料,多看看史书,问题的角度会更加全面,会填补更多历史盲区。很多动不动讲宏大叙事的up有查阅过多少历史史料,翻过多少历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