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养殖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满足《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一、池塘养殖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JN-BWT04X依据标准:
为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江苏省发布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其它省份将会陆续出台相关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后续也会陆续更新解读。
其中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立池塘养殖信息库,生态环境部门应建立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清单对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进行执法监测监管。养殖场(户)需要向外环境实施集中排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拟排放尾水开展检测,检测报告报乡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确保尾水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排放。池塘养殖场(户)的取用水情况、养殖用水全盐量、尾水排放、投入品管理等由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日常监测。试点推进在池塘养殖场(户)尾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测尾水水质情况。”
《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现有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新(改、扩)建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其他列入各级各类环境整治目标的地区或养殖品种,排放标准严于本文件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池塘养殖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JN-BWT04X产品特点
池塘养殖尾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JN-BWT04X占地面积不大于3平方米,可安置于河道岸边的绿化带内,或者企业自行监测需要的进排水口,或者养殖尾水排放口等,现场施工时可以减小对景观、视线、用地面积的影响,可根据监测点现场场地条件灵活选择安装位置。方案结合了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和通讯网络等技术,能够有效满足各类水质在线监测需求的客户用于测量水质参数在线无人值守监测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功能。该设备占地面积小、机动性强,扩展监测因子性强,可以与环保部门联网,具备质控和监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