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以及平凡
对人而言,最大的不幸就是不喜欢自己。对于这种现实,阿德勒准备了极其简单的回答——“我对共同体有益”或者“我对他人有用”这种想法就足以让人体会到自己的价值。即他者贡献。判断你的贡献是否起作用的不是你,那是他人的课题,是你无法干涉的问题。是否真正作出了贡献,从原理上根本无从了解。也就是说,进行他者贡献时候的我们即使作出看不见的贡献,只要能够产生“我对他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也可以。
“即使在行为标准上对谁都没有用,但从存在标准上考虑人人都有用”那句话。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岂不是成了所有的人都幸福吗?!所有的人都能够获得幸福。但是,这并不等于“所有的人都幸福”,你必须首先理解这一点。无论是用行为标准还是存在标准,都需要“感受”到自己对他人有用,也就是贡献感。
人们寻求认可的理由现在已经很清楚了吧。人们想要喜欢自己,想要感觉自己有价值,为此就想要拥有“我对他人有用”的贡献感,而获得贡献感的常见手段就是寻求他人认可。但是,获得贡献感的手段一旦成了“被他人认可”,最终就不得不按照他人的愿望来过自己的人生。通过认可欲求获得的贡献感没有自由。但我们人类是在选择自由的同时也在追求幸福。
如果能够真正拥有贡献感,那就不再需要他人的认可。因为即使不特意去寻求他人的认可,也可以体会到“我对他人有用”。也就是说,受认可欲求束缚的人不具有共同体感觉,还不能做到自我接纳、他者信赖和他者贡献。
人只有在能够感觉到“我对别人有用”的时候才能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但是,这种贡献也可以通过看不见的形式实现。只要有“对别人有用”的主观感觉,即“贡献感”就可以。并且,哲人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幸福就是“贡献感”。
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如果不成就一番名垂后世的大事业或者不证明我是“独一无二的我”的话,那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大多数孩子在最初的阶段都是“希望特别优秀”。具体说就是,听从父母的教导、行为中规中矩并竭尽全力地去学习、运动和掌握技能。他们想要通过这样做来获得父母的认可。但是,希望特别优秀的愿望无法实现的时候——例如学习或运动进展不顺利的时候——就会转而“希望特别差劲”。
无论是学习还是运动,为了取得某些成果就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但是,“希望特别差劲”的孩子,也就是陷入问题行为的孩子却可以在不付出这种健全努力的情况下也获得他人的关注。阿德勒心理学称之为“廉价的优越性追求”。所有问题行为逃学或者割腕以及未成年人饮酒或吸烟等,一切都是“廉价的优越性追求”。“复仇”和“廉价的优越性追求”很容易联系起来。这就是在让对方烦恼的同时还想成为“特别的存在”。孩子陷入问题行为的时候,父母或周围的大人们会加以训斥。被训斥这件事对孩子来说无疑是一种压力。但是,即使是以被训斥这样一种形式,孩子也还是希望得到父母的关注。无论什么形式都可以,就是想成为特别的存在;无论怎么被训斥孩子都不停止问题行为,这在种意义上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为什么非要“特别”呢?这是因为无法接受“普通的自己”。所以,在“特别优秀”的梦想受挫之后便非常极端地转为“特别差劲”。
但是,普通和平凡真的不好吗?有什么不好呢?实际上谁都是普通人。没有必要纠结于这一点。自我接纳就是其中的重要一步。如果你能够拥有“甘于平凡的勇气”,那么对世界的看法也会截然不同。拒绝普通的你也许是把“普通”理解成了“无能”吧。普通并不等于无能,我们根本没必要特意炫耀自己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