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记忆】第十六篇 Always Somewhere-Scorpions
它出现在第一封信的信封上。

倘若你写过信,看过这首歌的歌词,你便能发现,写信这件事和《Always Somewhere》这首歌的相似之处。
我们的开头总会是些纷杂琐碎的事情:我在何处,今日的天气怎样,昨晚又梦见了什么,我下周要去哪里出差……叙述完这些家常便饭,已经草草半幅纸过去,另起一行,开始想念对方。
大概是一定需要浪费这么几百个字,将自己写信的心绪铺垫起来,让自己慢慢沉浸在单向的对话当中。
人总是按捺不住自己分享喜悦的冲动。而在这个“从手机电脑上发出的声音、文字即刻便能送达至对方”的时代里,极少有另人欢心的话语,可以等得住书信的投递。
因而书信中往往都在说着自己最近的烦恼和忧愁,对生活的抱怨——
往往我又会觉得这样的诉说过于沉闷。
我又会扯起另一回事情。最近看了哪里的电影,听了怎样的歌曲,翻了谁的书。
半数情况下,我写这些东西是没有什么预先的倾向的,更多的是回忆着这一封信和上一封信之间,自己触发了哪些奇异的胡思乱想。
是神经质,是天马行空,
也可能是哀伤,
更可能是即时即地已经诉说过,而此刻依旧想要提及的喜悦。
当然,剩下的那一半,就是我在这一周的生活和工作当中,发现的适合在信中说的内容。我会记住东西,不需要写在本子上,不需要记在手机的备忘录里,我就是会记得这些事情。
A night without you seems like a lost dream / 没有你的夜晚,就像一个迷失了的梦
Love I can't tell you how I feel / 亲爱的,我无法用言语传达我此刻的感受
Always somewhere / 总是在某处
Miss you where I've been / 走到哪里我都思念着你
I'll be back to love you again / 我会回到你身边,让你再次感受我的爱
基本此时,两三张信纸已然写满。像完成了每天的锻炼计划一样,我看着眼前或有涂改,或蹩脚的手写字,仍颇有成就感。

Always Somewhere这首歌,出现在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的信封上,如果不是的话,那麻烦你把信封换一下。
我记得当时我买的信纸还没有到,我随便找了一本本子,撕下了几页纸,在一家咖啡店里写了一个下午。进出咖啡馆的人们摆弄着他们开开合合的雨伞,外面的雨也下下停停,天气有点潮湿,我坐在靠门口的位置,不时地有冷风吹进来。
我并不熟悉这张纸,正如我当时也并不是那么地熟悉你。我拿的笔在纸上洇墨很严重,只是将就着写完了。
到后来,偶然碰上我在周末或者临近周末仍在出差的时候:
在初冬的海南,喝着椰子,我跟你描述着我接触到的犬儒主义者;
在杭州,我在夜市上看到小猪佩奇的皮影,我就在想,要怎么把它编成线索埋藏在书信当中。这是我觉得最好玩的部分之一,可以当一个谜语人,让我准备送你的那另外一件东西,在信中出现。当然,你好像只才猜对过一次东坡肉,因为那时我几乎把整篇《赤壁赋》都阐述了一遍,这太明显了。但……其实我买的是酱排骨。
说回不同的地方,在福建,那是一个叫作《风之旅人》的游戏;
在河南,四块钱一碗的胡辣汤和凌晨街头的烩面,很艰难地通过文字向你展示他们淳朴的美味;
在西安,哦不,在西安,因为很快就会见到你,我像小学生春游前一样兴奋,根本耐不下心写清楚那边的肉夹馍到底有多么贵……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前面说,这首歌和写信这件事情很像,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它很适合呆在第一封信的信封上。
不光是行文的思路,还有像歌词里说的那样,我到了一个城市,或许很晚了,或许草草地吃了东西。生活看上去总是忙碌而苍白的,但我相信其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热烈和温暖。正如副歌部分反复唱着的,总是在某处想念着你。
在每一个春夏秋冬里,都有一些思念在彼处发芽、生叶、开花和结果。而之后,新的种子,又将经历新一年的阳光雨露,在不知多少年后,那就是一片绿洲。一片充满着迎面而来的热烈和温暖的绿洲。
其中每一棵会开花的树,我们都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