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蛊界异闻录·天意现——无限血核短篇同人活动第三期

2022-04-04 16:15 作者:yzxs1_月  | 我要投稿

太古时期

一只黑白相间的蜘蛛一边向向衍化蛊走去,一边口吐人言严肃地说道:“衍化蛊,如今九天仅剩黑白两天,天地相分,人祖的修行已成,为蛊界大患。我欲借你能力衍化自身,来强化万般网。”

衍化蛊缓缓说道:“可。但衍化过程还需材料,还请你寻来,届时必将助你衍化”。

宿命蛊笑道:“好,待蛊材集齐,我自会前来。”言罢,便走了。没走几步,天地间便出现了无穷尽的苍白蛛丝,它们连接着一只只生灵与天地。这便是宿命蛊编制出的万般网,天地间的万事万物,都在这片网中,都受到他宿命的摆布和操纵。

曾经,这片蛛网编制着世间的每一件事,然而如今却出现了一个变数——人祖。他是天地间第一个人,第一个蛊师,他掌握了蛊虫的力量,开创人道,竟能与天道,宿命抗衡。

为了收集蛊材,宿命蛊找到了规矩二蛊。他们兄弟合力可以捕捉天下万蛊,宿命正是求此而来。

“还请两位将天下万蛊都捉来吧”宿命蛊含笑说道。

“宿命啊,你知晓我们兄弟二人的名字,我们会听命于你。但我们有‘不会捕捉重复蛊虫’和‘一次只会捕捉一只蛊’的规矩。你还是请回吧”规矩二蛊强硬道。

宿命蛊听此,不怒反笑道“宿命就是天地间最大的规矩。”说着,规矩二蛊身上就浮现出了蛛网,连通天地。顿时,一方一圆两蛊在蛛网的操纵之下变得无穷大,笼罩了整个世界,将天下万蛊都捉了过来——除了人祖身边的蛊虫。

待规矩组成的方圆丝网张开时,宿命的蛛网又将这些蛊虫全部束缚住,没有一只逃脱。众蛊惊怒不已,质问道:“宿命,平素你就已摆布、操纵我们,如今又是要做什么?!”

自由蛊尤为激动,怒喝道:“我是自由的!”

“自由是有边界的,宿命需要你们。”宿命蛊谈谈说道。接着便转身要带着众蛊去往衍化蛊所在之地。

忽的,爱情蛊挣脱蛛丝飞了出来,浑身泛起白光向宿命蛊撞去。宿命蛊大惊,连忙织出万般网阻拦,可最终仍被撞到,身上出现了许多裂纹。

“怎么可能?爱情是宿命的一部分,怎么能脱离我的控制,伤到我?”宿命蛊惊道。

“爱情是自由的,爱情也是人的爱情,我曾在人祖身边待过,自然能脱离你的控制。”爱情蛊傲然回道,言罢便飞走了。

宿命蛊无言,却更坚定了衍化自身的决心。不日,便带着众蛊到了衍化蛊身旁。“宿命,蛊材准备妥当了?”衍化蛊遥遥看见宿命蛊前来,不待走近便笑着喊道,“……你受伤了?”他看见了宿命身上的裂纹。

“爱情蛊脱离了我的控制,击伤了我。”宿命严肃地说道,“蛊材已备,开始衍化吧。不过在此之前,还需将我的伤治愈。”说着,他从众蛊中取出少量投入了衍化蛊肚子之中,接着自己也飞了进去。

这些蛊虫一进入衍化蛊肚中,便被还原为一根根白色的丝线,正是天道道痕。宿命蛊挑选这些蛊虫乃是与他同源,正适合恢复他。一刻后,宿命蛊已然恢复如初,并将剩余的蛊虫一次投入衍化蛊中。

衍化蛊撑开身躯,将一只只蛊虫化为大道碎片。这些碎片,或大或小,散发出了七彩氤氲。

“只是这些蛊虫还不够,但他们本身即为大道碎片,可以作为引子,联通天地根源,世界本源,让我成为这世间的主人,道主。”宿命蛊开口说道,这一刻,铺天盖地的白丝浮现而出,缓缓延伸至一块块大道碎片上,将它们紧紧缠住。

数万里外,世界尽头,世界胎壁,它隔绝了蛊界内外,保护着蛊界不被混沌吞没。此时,世界胎壁上也布满了密密麻麻的蛛丝,根根紧绷,仿佛在拉扯着什么。忽然,一束束道痕光芒从中发出,汇聚在衍化,宿命两蛊身旁,形成一个光团。这是,蛊界的世界本源,汇聚着完整的大道。

……

光团中道痕生灭,大道之韵散发而出,吸引着全蛊界生灵的目光,心神。人祖,也赶到了此处,进入了其中。

“人祖,你来晚了,这场衍化已经无法阻止。我已经成为天道道主,我意既天意!”宿命蛊道。

“宿命,我也并没有来晚,也并不会试图打破这场衍化。相反,我会助你一臂之力。”人祖大笑道,拿出两只蛊虫——智慧蛊,愚蠢蛊,并将愚蠢蛊投入衍化蛊之中,仍由他化作大道碎片融入宿命蛊。智慧蛊也飞起,但并未飞入衍化蛊中,而是散发出了智慧光晕,人祖跟着对智慧蛊施展出手段,使智慧光晕发生了某种玄妙的变化。在智慧光晕笼罩下的宿命蛊,乃至世界本源都在这光晕的影响下与愚蠢蛊化作的大道碎片融合。

宿命蛊惊惶,赶忙攻击智慧蛊与人祖,试图破坏他们的参与,却均被人祖化解抵挡。

……

“宿命,你机关算尽,摆布操纵万物的运行,我们的一生。我们又怎能甘心?这一场衍化,我无法破坏,但我可以改变衍化的结果。你意即为天意?不错,可那也只是一个愚蠢的天意!”

……

从此,宿命的意志,成为了天意。天下蛊虫也失去了灵智,就连未曾参与衍化的爱情蛊,智慧蛊也是如此。——他们的大道本源,也在这场衍化受到了影响,为宿命所用,也与宿命一起,受到了愚蠢蛊的影响。



蛊界异闻录·天意现——无限血核短篇同人活动第三期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