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道德经》逐章评注:二十二章

曲则全(1),枉则直(2),洼则盈(3),敝则新(4),少则得,多则惑(5)。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6)。不自见(7),故明;不自是,故彰(8);不自伐(9),故有功;不自矜(10),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11)哉!诚全而归之。
【注释】
(1)曲则全:卑身委曲反而能保全自身及所求。反过来,保全自身及所求必然是从卑身委曲开始的。
(2)枉则直:枉,弯曲。弯曲反而能伸展、伸直。反过来,伸展、伸直肯定是从弯曲那里开始演变而来的。
(3)洼则盈:低洼之处反而能充盈。反过来,充盈必然是从低洼之处开始演变而成的。
(4)敝则新:破旧反而能演变出弃旧换新。
(5)少则得,多则惑:一说是指人对于财物,少取反而可以多得,贪多反倒会因被贪欲迷惑而失掉。一说是指人对于知识,知识少而精反而会获益匪浅,知识多反倒会因说法不一而产生困惑。从前后语意看,今从前说。以上六句话,用客观事物论证了老子的客观事物演变必然性的思想。一般人对于事物,常常只能看到表象,却不思考本质;常常只看到事物的现状,却不知道事物的发展演变。老子则善于从事物演变的角度去观察事物。通过对事物原来存在状况、现在存在状况的分析,然后判断事物今后的演变方向,从而做到对现实事物的透彻把握、对现实事物本质的清晰认识。由于客观事物毫无例外的处在发展演变的必然性之中,所以老子认为:在“曲”里面存在着“全”的道理,在“枉”里面存在着“直”的道理,只有“洼”才会导致“盈”,只有“敝”才会导致“新”。一般的人只会去关注“全”、“直”、“盈”、“新”这些客观事物演变的结局一端,而忽略其如何演变而来的一端,因此,求全求盈、急功近利,意味着必然会引起无数纷争。老子在下面的阐述中指出,只有遵循客观事物的演变必然性,才能做到主观上的“不争”,那才是求全之道,“不争”在于主观上不自我显示、不自以为是、不自我夸耀、不自我矜持。
(6)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之前一般解读,一,指“道”,式,即栻,是古代占卜用的一种迷信工具,根据它转动的结果来判断占卜者的凶吉祸福。这里老子用“式”,是说圣人观察天下万事万物的演变也要借助有用的工具,而这个工具就是“一”,即“道”,更准确的说,就是事物演变的客观必然性,把这一点作为方式方法或工具。
(7)自见:自现,自我显示。
(8)彰:明显、显著。
(9)伐:夸耀。
(10)矜:骄傲。
(11)言 :帛书乙本作“语”。
点评:
这一章历来被认为是老子哲学思想中最精华的一章,但由于都不是从老子的哲学体系上去把握和理解,所以对其精华究竟指什么,对此的理解就说法各异了。我个人认为这最精华体现在本章的三个层次上,三个层次分别指向最深刻、最精髓、也最具可操作性。
我们通过对《道德经》第一章的分析,已经明确了老子论述和强调的“道”指的是“客观之道”,其具体意义就是对客观事物本身两种“有无”基本的演变必然性的本质抽象或规定。因此而言,其最深刻之处就是老子哲学把客观事物毫无例外地置于演变发展的必然性之中,老子善于从事物演变的角度去观察事物,通过对事物原来存在状况、现在存在状况的分析,然后判断事物今后的演变方向,从而做到对现实事物的透彻把握、对现实事物本质的清晰认识。历来许多解读者把老子的这种观察分析客观事物演变必然性的方式方法,片面的理解为所谓客观事物的表相与里层、正面与反面等,而把老子哲学体系中强调的最为深刻关键的客观事物演变必然性忽视掉了、也割裂掉了,而这些不足之处正是由于没有完整把握老子的哲学体系所致。这里客观事物本身的“有无”演变是一种高度的抽象,实际情形可以千变万化,这就是所谓的“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等等。这是本章的第一个层次。
最精髓指的是老子把客观事物本身千变万化的演变情形简洁地概括为“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历来一般解读者把“一”理解为“道”,这样理解其实并不准确,更准确到位的理解应该是“一种方式方法”或“一种工具”,这里原来的“客观之道”,即原来所指的客观事物本身演变发展的必然性,现在已经转化为“圣人”的主观性的方式方法或操作工具了,也就是说这里“道”已经是方法了,是“众妙之门”了。这是本章的第二个层次。
最具可操作性指的是遵循客观事物本身演变的必然性而不主观妄为,即“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达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目的。这里“不争”指的是不争主观妄为,其实强调了要争的则是要遵循客观事物本身演变的必然性。最后再加以强调,如此做法,可谓此言不虚自古而然,确实可以把天地万物归结到演变必然性这一点上。这是本章的第三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