槲光杂谈(7):谈名著
说明:1.这是我去年夏天写的时评类作文,文字均为拍照识别,如果有误,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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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初中时曾有过这么一件事: 某同学带一本刘慈欣著《三体》去到学校,却不知为何被老师收走,几日后老师在家长群发文配本书及各类漫画、言情小说的图,说“学生应当多读名者而非此书。”前些日子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也突然在网络上被公开声讨,配文中大有诸如“多读名著”一类的话。刘、沈二人的作品曾经都是以“名著”相称的,却又离奇跌下神坛,这本身就很发人深思了:名著,到底该如何定义?
要想说明这个问题,就必须先要把天下之书分分类,以我的认知来看,书当分为以下几类:其一是有特殊目的的,常见的比如说《普通物理学》《常用生活小妙招300个》等等, 它们是特定研究者的成果或特定人群在特定时间用到的教程, 数目较少;其二是纯粹为的消遣,实则毫无价值,典型的便是一搜就有百部之多而实际上大同小异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这类往往有吓人的数量;其三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或许也只是一时的消遣,可这些书却在其消遣背后带着对世界的思考或对现实的批判等等,刘、沈等人的作品,及多数平常所谓的这个模糊不清的“名著”概念,当都是在这一范畴。
这样一个简单的分类,就可以大致地把界定名著的第一个要素总结出来了,就是要受众于尽可能多的人,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即上文所述的第三类书,但若是仅仅这样的话,似乎还是能有一些不该称为名著的书“蒙混过关”吧,于是有人就说:内容还应当积极向上,不该以斗争杀伐为主。
明显,剑指刘慈欣、沈石溪等等,但是细细一想,这样粗略地定义,岂不与第一条直接相悖?“现实意义”,所谓社会现实,定然既有它的光明面,也有它的阴暗面。任何的社会阴暗面都是为了让人更加乐意向上向善而存在的,一个完全光明的世界,没有了刺激人向善的动力,又怎么可能存在得下去?再者,如果真的名著“当积极向上,不该有斗争杀伐”,那么最公认的那些个“名著”,像是讲王子复仇的《哈姆雷特》,像是讲君子侠义武打战争的《倚天屠龙记》,亦或是直接影射向死亡与腐化的《雪国》《千只鹤》,拼击政府失德的《古拉格群岛》,不皆该被踢下神坛?纯粹胡扯!
的确,一条标准是不足够的,但朴充的条款也一定不是这幼稚天真的“向上”、“不该有斗争”。而是一定程度的时间积淀。其实也不用长,5~10年足矣。一部小说,可以在长期以来被人所铭记,能从之前的时代流传下来而未被历史的长河遗忘,就说明那一定是因为它们有留传下来的意义。而如果这部作品它自身庸俗低端,不配与名著为伍的,不消多少时日,甚至个把月过去,就已经被人遗忘了。当然很多其他的流行文化也可收以此来评判,这些都是一脉相承。打个比方,同为言情小说,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一、二年前看过的《总裁的小娇妻》之类?可是《红楼梦》、琼瑶的一系列著作,即便时至今日已十余年未开卷,总是还能把一些桥段倒背如流吧!这就是有温度的书籍和干巴冰冷的文字堆砌间的根本性差异。
其三者,最好是来源于现实的,或是有文化的底蕴。可能这里就会让人有了误解,诸如《哈利·波特》一类那就不该算名著了。殊不知, 七部《哈利波特》最核心的内容,是英国古典传说里的炼金术与魔术师梅林,这种本身已符合了前二者,又把价值观建立在了传统文化上的著作,其定然是“名著”二字的标准范例。相比之下,某些修仙类的网络小说,大叫着自己有来源于传统道家神话的价值观,却让人看上去就知道是作者的信口开河。句句看着真实,实则不单于道的思想相悖甚至于都不合乎于常理了,这种作品,当然也就不在“名著”之列了。
当然,网络小说是否有成为名著的,或是有成为名著的可能呢?我认为当然是有的,毕竟抛开了那些为了利益的评论,还是有很大量的网络小说符合着或仅差第二条还欠些许火候了,比如《龙族》、《魔道祖师》等等。或许我们一定程度上,也该放弃“网络小说没一个好东西”这样的看法了。但是,对于一些不配的、就连一、三项都符合不了的,是要严厉地重拳出击的。
那么既然如此,回到开头,刘慈欣、沈石溪的作品是不是名著呢?答案是:是。刘慈欣老师的作品基于现代科学理论,沈石溪老师的作品基于自然界的天然法则;两位老师的作品大都在15~20年前创作;他们的著作都受绝大多数人的好评,刘慈欣的作品是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沈石溪的作品是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全都符合,为何不可呢?不过是个别有话语权者把自己的某些喜好强加于外人身上罢了,对于此类事件,人间自有公理,又何必费人评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