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能离吗?
2023-02-20 17:39 作者:bili_3493119463000340 | 我要投稿
在我国,离婚时候联系不上对方,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满足离婚条件的,依然可以判决离婚。
涉外离婚也一样的,你起诉离婚了,对方就待在国外不回来的,起诉状、判决书等文书也有很多方式可以送达给对方,不参加离婚诉讼的,也可以额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涉外离婚诉讼相关文书如何送达?
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所以,你心中有答案了吗?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法院该怎么办就会怎么办,符合离婚条件的,就能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