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阅读理解”是最荒谬的考题!它会扼杀下一代的创造力

2023-01-29 11:21 作者:温柔JUNZ  | 我要投稿

这世界上有很多实际存在,又很荒谬的事情,我们会对他们习以为常,仿佛这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但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它的荒谬,以及根本不该存在的本质。


Hello你好啊,我是温柔。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考试时总是对一种题非常头疼,那就是几乎每张语文试卷中都会出现的阅读理解,但那时候还没有到独立思考的年龄,总觉得是自己的问题,老是反思为什么自己这么笨,没有办法理解到作者表达的意思呢。


直到多年后,我看到一些作家,在面对试卷中自己文章的阅读理解时,也考了非常低的分数。


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并不是我的问题,作者自己也不明白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啊。


但再仔细一琢磨,发现了问题的真正所在。


文章都是他自己写的,他自己怎么可能不明白自己在写什么东西,又表达了什么呢?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


我们做的那些阅读理解,都是一群并没有真正理解文章的人,牵强附会上去,又强行让我们像他们一样理解,如果跟他们想的不一样,哪怕是作者本人来,也要扣分?


阅读到底是一件怎样的事情呢?


莎士比亚曾说过一句话,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觉得这句话触碰到了阅读的本质,那就是每个人理解的都不一样,每个人的想法、经历以及掌握的知识都不相同,没有人对一本文学作品的理解会和另一个人完全一样,所感受到的东西也不一样。


这才是人类对阅读真正应该有的态度。


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很多年后,我们长大了,再回头看一些选入课文的文章,例如鲁迅的一些文章,我们会发现这写的也太好了吧,但为什么当时学习的时候完全无法感受到?


原因很简单,我们的课文也是强行让我们用某些人规定好的方式去理解,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阅读的过程,而是一个被驯化的过程,也就自然感受不到阅读带来的快乐。


而阅读理解,会强行给我们设定一个框,理解到某一点他们自己理解的东西,就加一分,没有的话就减分,这不是非常荒谬吗?阅读本来就是一件很个人,很主观的事情,根本就不应该有标准答案,你心中的哈姆雷特又不是我心中的哈姆雷特,干嘛非要让我和你想的一样?


并且这种行为也在刻意训练我们,去模仿他们的思维模式,让自己也变成和他们一样的脑子去思考,这不就是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吗?


我相信,大部分人看完阅读理解里的那篇文章,内心真正想的,和出题人理解的都不太一样,把自己真正想的,理解的表达出来,才是真诚的表现,而被迫想尽办法去揣摩考官的想法,抛开自己的真实想法,为了分数变成一个虚伪的人,这不正是我们的教育所需要摒弃和斥责的吗?


同时,这种训练模式还会扼杀一个人的创新能力。


创新最重要的驱动力,就是每个人都会想到不一样的东西,我们有不一样的想法,把这些不一样的想法付诸实践,就是创新的过程,但这种训练让我们被迫想法统一,步调一致,这可能会看起来整整齐齐,但代价就是,每个人都有一样想法的社会,是几乎不可能存在创新的力量。


而我们国家的体量,已经不再是跟着别人屁股后面模仿,就可以了的程度。


如果中华民族想要真正意义上的崛起,想要引领整个世界的潮流,就一定要开始有自己的创新。


创新不是下个指标就可以的事情,需要整个社会都有一股创新的力量,大多数人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避免那些明显能扼杀下一代创新能力的荒诞事情,继续进行下去。


这世界上有很多实际存在,又很荒谬的事情,我们会对他们习以为常,仿佛这就是世界的一部分,但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它的荒谬,以及根本不该存在的本质。


当然,我相信有很多人的想法,是这东西一直都存在,就算仔细想想很荒诞,但都存在这么久了,想改变它的想法太理想了。


我可以讲一句,对于奴隶来说,奴隶制也是从他出生起就一直存在的东西,但就不应该改变了吗?所有的社会规则都是人来制定的,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改变,形成某种社会共识,这样东西就一定会改变。


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意义所在。


阅读理解可以存在,但所有的评题标准必须完全改变,从原本的按出题人理解评分制,改成“言之有理即可”,我相信能彻底改变目前这种题目对孩子创新力的遏制,也会让他们对自己的想法,更加真诚,更加热爱阅读这件事情。


最后,我明白有标准答案的阅读理解,这种荒谬题目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会长期存在着。


我给那些无法摆脱这种题目的朋友一点建议,就是阅读理解想要拿到高分的关键,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无关,也跟文字本身的意思无关,只和出题人的想法有关,多想想出题人的模式和想法,才是真正拿分的关键。


而在其他时间,请做一个有独立思考的人,相信自己的想法,相信自己的理解,相信心中那个呐喊着的,独一无二的“哈姆雷特”。




“阅读理解”是最荒谬的考题!它会扼杀下一代的创造力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