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第十一期)
平民主义
(一)在政治学中平民主义或称民粹主义是一个极为含混不清的概念,根据《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对这个概念的含义所作的阐释,Populism可以有几种不同的翻译方法,比如可以译为人民党主义、民粹主义、民众主义以及平民主义等等。但其具体所指主要有两种,一是农业平民主义,二是政治平民主义。民众主义是对近、现代社会兴起的部分思想的总结,与精英主义相对而生,当前没有确切的定义与宗旨。民众主义强调以民众为社会主体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资源分配,缩小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达到共同繁荣的目的。所谓平民主义是指把普通人的世俗生活看做人生真义,并以自身的有限力量来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一种思想。平民主义思想强调个人的创造力,强调个人的价值,肯定人的现实成就和生存快乐,这种思想具有一定的妥协性。平民主义是指一种在政治上刻意迎和普通民众的意识形态,反对精英和拒绝以牺牲普通民众的现实利益来实现历史的进步,是其两个基本的特征。平民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 (书上定义)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平民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里“平民主义”是一个经常被提起的名词,它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现象。社会党国际的声明说:“社会党人的对立面是保守主义、平民主义、民族主义与新法西斯主义。”可以看出平民主义已经和其它几种主义并列为欧洲左派的巨大威胁。的确平民主义的复兴已成为后冷战时代突出的意识形态现象,它的崛起启示我们要从新的高度和新的视野去重新思考历史上的平民主义。有人认为平民主义只不过是一种狭义的曾经在俄国历史上出现过的现象,不能把它泛化,其实就其内涵和外延来说并不是俄国独有的景观,而是一种与现代化进程中自上而下的不公正的转型过程密切相连的大众化运动。因为在上层主导的追赶战略中一部分人享受改革的成果,而大部分民众承担改革的代价,这样一来原来的束缚—保护功能被打破,罩在个人头上的传统法规消失,独立无助的人群又无法在新环境下获得安全感,因此社会情绪中就会涌现出对改革的抵触和对过去非现代化社会的追念之情。在这种状况下如果社会公正缺位、贫富分化严重、中下层上升的道路受阻以及民族的外部条件受到刺激,在民众中孕育的强烈不满便会爆发出来。不管它以什么面目出现,有几点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农民国家在不公正改革中刺激起的平等情怀,打出在崇尚人民口号下的整体主义的旗帜;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把外部世界妖魔化,以此而衬托出一种前体制的“内部和谐化”气氛;反感西方、厌恶资本主义,把传统文化与西方文明对立、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对立、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对立、共同体的内部和谐与阶级社会对立。

(二)在人类历史上三次大的私有化高潮(原始公社解体、中世纪的农村公社解体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解体)过程中都曾经出现过平民主义或类似的浪潮。新法西斯主义是一种政治哲学及政治运动,出现于二战之后并如早期法西斯主义一样,宣扬极端的民族主义和独裁主义。反对启蒙传统的自由个人主义,陷入种族主义之中,并将仇恨发泄于外国人身上,以传统民族文化及宗教的保卫者自居,颂扬暴力,支持民粹式的经济方案。是法西斯主义的现代变种,承接法西斯思想,并试图使其合法化、正义化、公理化的抹杀行为,其罪恶的本性并没有根本的改变。早期法西斯主义仇视犹太人,新法西斯主义主要仇视的是国内的移民。他们并不特意强调通过武力征服他们来获取“生存空间”,而是努力提出具体的计划将自己描绘为民主和“主流”的形象。在欧洲各国的主要政治团体中被认为是新法西斯主义者如下:在意大利有费尼所领导的国家联盟(原名为意大利社会运动);在德国有前武装党卫军成员萧恩伯领导的共和党;在法国有勒庞领导的民族阵线;在俄罗斯有日里诺夫斯基领导的自由民主党;舍舍利领导的塞尔维亚激进党;帕拉加领导的克罗地亚权利党;在欧洲以外的新法西斯主义者则有阿根廷的仳隆政权、南非的白人劳工党等。苏东剧变以后许多前共产党人从左面、新法西斯主义从右面充实它的队伍,冷战后盛行于欧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民族主义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特征,而其共性也是以平民主义为共同内核的。平民主义的崛起打乱以前左中右的政治分野,在诸如私有化与欧洲统一进程这类重要问题上往往是传统的左右翼都表示支持,而极左与极右两翼则都鼓动民族-平民主义情绪来加以反对。平民主义的崛起也打乱原有的“传统的”、“现代的”与“后现代的”这类时代阵营,不仅“传统的”平民主义以其强烈的整体主义倾向对市民社会构成威胁,后现代主义对现代理性文化的“消解”也在文学、艺术以至形而上领域刮起一阵POP式的“新”平民主义旋风,后现代主义的文学、美学以至政治学都由于其强烈的反精英、亲大众色彩而被评论家称为新一代的“民粹美学”、“民粹文学”等等,最后平民主义的崛起也是通常所谓的“保守”与“激进”之类的概念失去意义。当前复兴的平民主义在许多情况下既比欧洲冷战时代一般的保守主义更为保守,也比一般的激进主义更为激进。从西方的保守党人到社会党人,从东欧剧变前的正统共产党到剧变后的自由派政府,乃至黑社会势力都受到它的强烈冲击。
(三)总之平民主义的幽灵对冷战后的“新秩序”、对前苏东国家的转轨、对资本主义世界的稳定都构成新的挑战,对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中国也并非福音。和19世纪不同的是在当代平民主义变成许多国家左右派斗争中相互指责对方的有力武器,与历史上俄国民意党和美国的人民党这类过去的平民主义组织不同,也与当代的共产党、社会党、自由党、保守党等明确揭示其“主义”并借以命名自己的组织情况有异,当代的平民主义势力大都并不自称为民粹派,如此一来现在广义平民主义的内涵也就变得模糊不清了。如此说来平民主义究竟在当代有什么样的内涵?难道它仅仅是一个不同党派吵架双方对骂用的贬损名词吗?当然不是,仔细观察当代各国的社会变革现实就会发现,那种为保守党、自由党、社会党等传统上的左右各派一致视为威胁的倾向,其实是有其明确的内在逻辑的:它是一种与个人本位倾向对抗的整体主义,要求以整体(人民、社会、国家、民族、政党等等)的名义压抑个人(包括法人)的基本权利与个人自由。它是一种与世界主义(国际主义)倾向对抗的国家主义,以外来因素解释国内危机,以对付外来威胁为理由抑制国民自由、把本民族或国家的传统价值与普世性的人文价值相对立,并以弘扬前者为旗号来抵制后者。过去的反犹主义与沙文主义倾向,对“大国光荣”的回忆与民族、国家间关系上的历史旧账重提都成为它凝聚“民众”的手段。它是一种与市民社会的理性主义相对抗的非理性倾向,反映在政治上就是排斥程序化政治,推崇卡里斯马型政治。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和宪政制度对抗的反现代化力量,但与冷战时代的反资本主义阵营相比,它更少理论成分而更多一些原教旨的色彩,更多的“向后看”(即回归本民族传统)而不是“向前看”(即标榜世界大同的人类理想),同时他与冷战时代社会主义阵营内的非理性反对派(如民主主义反对派等)也有继承关系。因此可以说当今的平民主义是一种有破无立的思潮,它促进苏东旧体制的瓦解,却无助于或有害于新体制的转轨。它冲击西方的资本主义,却无助于社会主义的复兴。它在目前的盛行基本上可以视为对现存制度不满,却又苦于传统理想主义破灭后的无奈、浮躁与盲目情绪,但毋庸置疑它的存在与盛行本身也从反面说明以个人主义为基础、以市场经济与宪政民主为内容的全球化浪潮所固有的内在矛盾。

(四)改革过程中忽略公正问题,加剧贫富分化都会导致平民主义情绪的上升。从整体上说当今的平民主义复兴是一种消极现象,但它所包含的一些因素很有可能发展成为冷战时代结束以后的反全球化思潮的新形式。卡里斯马型政治统治是指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的统治,这种类型的政治统治所依赖的权威是最高统治者的特殊魅力和超凡品质。它往往产生于传统秩序发生危机,人们对原有的信仰体系产生动摇之时。其合法性来自于服从者作为信徒的虔诚态度或产生于激情、困顿和希望而致的信仰上的献身精神,因而卡里斯马型政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最不稳固、“非常态的”统治形式,这不仅因为它缺少理性的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它固有的反经济性,而且还因为领袖个人的生命迟早会终结,要选择新的卡里斯马式领袖来接替。这些因素促使卡里斯马型统治向其他形式转化,或者把职位卡里斯马化,造成新的卡里斯马式领袖;或者把权力世袭化,转向传统型统治;或者由追随者荐贤选能,转变为法制型统治。在农业平民主义中又具体包含着两个实质性的内容:一是美国的人民党主义:在19世纪90年代出现的美国农民党是美国西部和南部各州农民迫于经济窘困而发起的一场群众运动,其支持者用“平民主义”一词标榜自己,他们宣称自己的目标是把共和国政府的权力还给普通人民。他们愤怒谴责金融商,要求政府采取行动帮助小生产者,其中特别要允许私铸银币以对付银根紧缩。二是俄国的民粹主义:俄国的民粹主义也是产生于19世纪,在这场运动中激进的知识分子将农民理想化,希望在俄国农村中残存的集体耕种的传统基础上建立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场运动在1874年达到巅峰,年轻的知识分子们走到人民中去,涌向农村宣讲社会主义的教义。在发现农民们无动于衷后一些民粹主义者采取恐怖行动,成功地刺杀沙皇。政治上的平民主义则多少与此不同,政治上的平民主义往往不是与一种特定的社会运动相联系的,而是表现为一种更为含糊的政治意识形态取向。这种平民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立场,归根结底是迎和人民,通常是反对精英分子的,迎和民众的效果可能是含混的。平民主义这个术语也适用于具有神授权力的专权者,他们运用过去传统的政治以及面包加哄骗赢得权力。迎和人民的另一种方式集中表现在模棱两可的表述中,它把国家当做一个整体,强调国家对内部各部分的整合。如果政治家避开意识形态的义务和主张去为全体民众而不是为某个派别和阶级说话,或者他们属于一个不强调原则和在政策上持折衷态度的吸收全民的政党,他们就可能被称之为是平民主义者。
(五)由此可见在已有的政治学文献中对于平民主义一词的使用是极为笼统而含糊的,因而要使对平民主义的讨论和分析富有意义,就必须对这一概念本身加以严格的限定。平民主义是指一种在政治上刻意迎和普通民众的意识形态,反对精英和拒绝以牺牲普通民众的现实利益来实现的历史进步,是其两个基本的特征。在改革前的总体性社会中对平民主义的倡导和实践是与这种总体性社会的两个特点直接有关的,这就是总体性社会的运行机制的特点和其独特的合法性基础。总体性社会的运行机制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它的几乎所有的重要社会活动都是以社会动员的形式进行的,而总体性社会的突出特征之一也是在于它的极强的动员能力,它可以利用自己的全国性的严密的组织系统,将全国的人力物力资源动员起来,以达成某一国家目标。就这一方面而言总体性社会具有一种其他社会所无法比拟的效率,这种高度动员的体制即是实现工业化这一民族主义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对1949年之前中国社会中资源高度分散状况的反应。自晚清起由于国家的衰败,社会资源急剧地分散化,越来越多地掌握在士绅和军阀等地方豪强的手中,而这些地方豪强在壮大自己的力量之后又成为抵制中央政府集中资源的力量。近代史上外强的入侵,工业化的缓慢,频繁的社会动荡可以说都与当时中国社会的资源处于高度的分散状态有关,换言之20世纪前半期中国社会总体性危机的形成与社会资源的这种高度分散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解决1949年之前的由政治解体和社会解组结合在一起的总体性危机,同时迅速实现以工业化为手段的富国强兵的目标,高度的动员能力便成为当时的新政权所不能不关心的首要问题。实际上不仅是在中国,在当时其他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高度的社会动员也都是推动各项社会工作,乃至全部的社会生活运转的重要的甚或是基本的机制。社会动员对平民主义的需求与社会动员的类型有着直接的关系,虽然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动员都是普遍使用的运作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但在不同的国家中社会动员的特点和性质却有明显的区别。按照伯恩斯坦的看法时在两个规模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中国和苏联中社会动员的模式就明显不同,以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为例,苏联的社会动员可以称之为命令式动员。在苏联中其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依靠的是城市工作队在农村所实施的强制性的措施,凡是抗拒农业合作化的农民都受到强力的压制以至专政手段的镇压,而中国的农业合作化的过程则与此不同。

(六)中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的社会动员方式可以称之为参与式动员,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虽然也派出大量的工作队,但工作队的主要任务不是强制农民,而是向农民进行宣传和说服工作,使农民认识到现有的土地占有情况和经营方式是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农民的长远利益的,个体的农民只有走社会主义的集体化道路才会有光明的前景。在整个过程中都伴随着工作队对农民的"访贫问苦"和农民的"忆苦思甜",其目的是旨在形成农民的阶级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其结果是农民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自觉参与。从这种比较分析中可以看出作为这种参与式动员基础的就是被动员者对这种过程的自觉的参与,而被动员者对这个过程的自觉参与又是与其现实的利益以及对这种利益的认识直接有关的。只要将这种社会动员的方式与命令式动员的方式做一简单的比较,就不难理解其与平民主义之间的联系。在命令式动员中更加强调的是精英的作用,是精英与民众之间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以苏联为例,在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不久就出现恢复社会中的等级秩序的过程,知识精英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一种优势的地位,并享受着种种的特权。在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管理中更加强调领导人和专家的作用,一长制,专家治厂、教授治校,成为普遍的管理结构。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制度分明。可以说在这样的社会中实行的一种精英统治,或者说是一种由精英实施的科层式统治,而一般的老百姓则处于一种较为被动的地位。与此相反在中国的参与式动员中一般的老百姓要处于一种更为积极的位置上,从群众路线到两参一改三结合,再到文化大革命中广泛的群众动员都贯穿着一种不懈的努力,即利用和发挥群众的能动性和主动性。而在每一次大规模的社会动员的最初阶段中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上都是一种群众能够认识所要从事的运动,与自己的短期或长期利益的关系。而当群众的热情与精英的主张发生冲突,领导层也倾向于精英的主张的时候也特别强调要保护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因此在当时的社会当中群众的自发的创造性处于一种相当神圣的地位,挫伤群众的创造性成为领导者的一种不容小视的失误甚或错误。作为一种体制和意识形态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平民主义的特征,除了与其特有的体制运作方式有关之外另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种平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这种政体的合法性基础。所谓政权的合法性实际上是指一个政权存在的理由,1949年之后建立的新政权是长达几十年的革命战争的产物。
(七)在这漫长的革命战争中人民群众追随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场革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建立一个有利于普通老百姓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许诺,因此可以说无论是革命的本身,还是革命的公开目标,或是革命后建立的新的社会都是以具有浓厚的平民主义色彩的论证逻辑为其基本纲领的。在通过下层革命建立的政权中以平民主义作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因此在革命性的意识形态中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第一位等都是常有的内容。中国的独特之处是在于在革命胜利之后很久并没有出现一般所说的热月反动的过程,在这一点上中国与世界上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形成鲜明的对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将当时的苏联称之为修正主义。在这种平民主义的革命热情中更加强调的是为了普通老百姓的真诚的动机,而对于实际的效果则至多置于第二位的位置上。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整个社会的理性化过程的出现,作为政权合法性基础的平民主义已在处于衰落的过程中,但尽管如此在今天的意识形态中平民主义仍然占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社会面临某种危机的情况下尤其是政权在受到某些精英集团的现实的或想象中的威胁的时候就会出现借用平民主义来反对精英主义的努力。在民主社会中小民百姓也许在经济上属于弱势,但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使他们在政治上具有极大的潜在权力,政治家不时需要调动这种民气,达到自己的政治目标,于是各种平民主义运动自然会不停地出现。最早的平民主义运动是出现在前民主社会,但对塑造民主社会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运动就是前594年雅典的梭伦改革,这一改革是针对雅典贫富分化的社会危机。当时许多雅典平民由于经济破产、负债累累,甚至不惜卖身为奴,丧失公民权。结果社会矛盾激化,穷人想造反,富人人人自危。梭伦在这一局面下被认命为执政官,立法改革,力图创造一个“和谐社会”。他的改革措施实际上是个妥协的折中方案,比如他废除穷人的债务,特别是保证那些已经卖身为奴的穷人的公民权。同时他又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第四等级即劳动等级的公民,只能参加公民大会,不能担任公职,重要的公职全由高等级阶层垄断,进而保证富人的权利。梭伦所创造的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但是这也是雅典迈向民主的第一步,对于这一改革时人们除了上述这些众所周知的事实外很少分析梭伦的战略考虑,梭伦所面临的局面之险峻远远超出现代人的想象。当时的雅典除了穷人和富人外还有大量的奴隶,富人有巨大的经济权利,但在人数上远少于穷人和奴隶,而那时的城邦又是个面对面的社会。当穷人越来越不满,甚至不断坠入奴隶阶层时奴隶和穷人联手夺权,杀掉富人就易如反掌。

(八)梭伦的改革实际上是经济平民主义和政治平民主义的结合体,他废除穷人的债务,重申穷人的公民权,这样就给穷人创造一个新的政治认同:我们是雅典公民。这样一来虽然穷人的经济地位和奴隶非常接近,但是一旦奴隶起来造反,他们就会以雅典公民的身份站在跟他们的经济地位距离甚远的富人的一边。这一政治技巧在日后的民主社会中不断被运用,比如美国殖民地时期和建国前期的南方不仅有黑奴,还有大量白人的契约奴隶,两者经济地位甚为接近,所不同的是白人契约奴隶服务期满后可以成为自由人。而种族主义的一大政治功能就是在这些白人契约奴隶中创造一种新的文化和政治认同:我们是白人公民。这样穷白人就不会跟着黑人一起造反,直到现在在美国南方中穷困的白人几乎是种族主义倾向最强的一个群体,布什主义在政治上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布什主义当初也常常被称为保守主义的反叛运动,为什么叫“反叛运动”?因为它代表政治和经济上的弱势阶层的抗争。布什的支持者中有大量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穷白人,这些人是当今全球化经济竞争的输家。布什老家得州只有78%的成人高中毕业,为全国最低。大学生在总人口比例最低的州,第一是西弗吉尼亚,只有15%。紧随其后的是阿肯色、肯塔基、路易斯安那,这些地方都是绝对的共和党基地。得州有几个教育水平高的地方,比如奥斯汀就是个大学城,而那里也恰恰是个保守州里的民主党“飞地”,大学毕业生在人口比例中最高的州如康涅狄格、马萨诸塞、马里兰、新泽西以及首都华盛顿都是民主党一统天下。布什在两次大选中的胜利在于他巧妙地运用政治和文化平民主义横扫穷州,当穷白人变得一无所有时他们急需一种心理安慰,一种政治和文化认同,使他们感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优越。布什的保守主义反叛运动正是给了他们这些:我们是基督徒,我们是福音派,我们是白人,我们代表这个社会的良知!所以这些阳光带的白人基督徒即使在经济上失败,但这种政治文化认同维持他们的优越感。这也是为什么你有时会发现最穷最无知的美国人也最傲慢,最相信美国优越论。而新英格兰的精英教育良好,富得流油,却谦虚温和,总担心美国说不定哪天就不行了。这次民主党在中期选举中的胜利,可能在美国政治中以经济平民主义替代布什的政治文化平民主义,这一经济平民主义的社会基础就是在全球化竞争中失利的美国中产阶级。他们的口号是:我们是美国人,我们的政府怎么能让我们和世界最廉价的劳工竞争。言下之意美国的劳工比起世界其他地方的劳工来应该有一种特权,而且政府必须保护这种特权,通过捍卫这种特权也就创造或者强化一种美国人的认同。在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平民主义又是经济民族主义,其最终的产品就是一个特权的弱势阶层,这个阶层是中国在全球化竞争中必须面对的。
精英主义
(一)精英主义是从现实主义出发来理解和阐释政治与社会的结构及其发展的一种理论,精英主义认为一些特定阶级的成员或是特定人群由于其在心智、社会地位或是财政资源上的优势,应当被视为精英。这些精英的观点应当被更加重视,这些精英的观点及行为更可能对社会有建设性作用,或这些精英超群的能力或智慧令他们尤其适合于治理。尽管人们可以从柏拉图、马基亚维利等人的著作中找到精英主义的蛛丝马迹,而且苏格拉底有公开的精英主义倾向(其主张唯有“有理性的有知识的人”才能担任雅典陪审员),但是一般观点认为系统而有影响的精英主义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其发展的顶峰。早期的精英主义发源于意大利,莫斯卡、帕累托、米歇尔斯、奥尔特加、古斯塔夫·勒庞等人在批判大众民主的基础上发展早期的精英主义理论,马克斯·韦伯、熊彼特等人则从民主政治出发,论证精英民主的政治合理性,当代的精英主义者如伯纳姆、米尔斯等人则从经济和制度的角度论证精英主义。精英主义的兴起反映西方思想界对大众民主兴起的保守态度,人们试图以精英主义来对抗大众民主的潮流。精英主义受到来自多元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潮的批判和挑战,在当代日趋衰落。晚近崛起的新精英主义则更多关注利益集团,试图在精英决策、精英统治的合法性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人们常常使用“权力精英”、“社会精英”、“寡头”、“统治阶级”等概念来称呼精英。帕累托在区分“精英统治”和“民众”两个概念的基础上从“高度”和“素质”两个方面来定义精英,马克斯·韦伯、熊彼特等人倾向于将精英视为民主政治的获胜者,拉斯维尔则试图以“高度”的概念作为定量地分析精英的标准。但时至今日即使是精英主义者内部,精英的含义亦并不一致。多元主义指事物的发展到了一个很丰富的境界,有多种理想观点和主张,同时也有多种分歧意见的总称,还有分化到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意见分化到多种。多元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相对抗的,它不承认资本主义社会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由多元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所构成。在多元化社会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成员对某些社会价值和规范的共同意向,即所谓“广泛的社会合意”,而大众媒介无非是它的反映和表现。霍尔指出多元主义是虚伪的骗局,它掩盖发达国家经济资本和政治权力的集中垄断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分配的巨大的不平等。“广泛的社会合意”只是一种人为的虚构,是由大众媒介所编织出的一个美丽的童话。大众传播媒介并不是所谓“社会合意”的反映和体现,传播媒介并不止于消极地传达新闻和信息,而是积极地从事着某种有意识的灌输活动,它在意识形态内容的生产和再生产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二)多元主义是20世纪上半叶流行于西方的一种政治思想,它反对西方传统的主权学说,否认国家是唯一具有最高主权的机构,认为教会、工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具有与国家同样的性质和权力,政治权力是多元的。20世纪初期面对大规模的工业化和经济集中的发展以及国家权力的日益膨胀,多元主义者对个人的命运深感忧虑,在他们看来个人日益失落在群体之中,处于异己的国家权力控制之下。他们反对19世纪流行的、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放任主义,认为它把个人从社会联系中分离出来,这样的个人很容易受到专横的国家权力的侵害。他们也反对万能的和一元化的国家观,认为国家权力的扩张是对个人自由和尊严的最主要威胁。他们攻击以博丹、霍布斯、卢梭、黑格尔和奥斯汀为代表的主权学说,认为主权理论是一种虚构,不符合事实。国家不是唯一具有主权的机构,如果赋予国家至高无上的和独占的权力,必然产生极权主义,扼杀个人自由。在反对个人主义和国家至上的同时多元主义者把现代社会中宗教的、职业的和经济的社会团体作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中介,他们极力推崇社会团体的作用,维护社会团体的权利。认为这些自愿组成的小规模的社会团体是真实的人类共同体,它们一方面把分散的个人组织起来,使人们有一种团体感;另一方面它们抵御国家权力的侵犯,保护成员的个人权利。这些团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它们对内部事务享有自主权,国家不能干预。国家的作用在于维护公共利益,调解各团体之间的冲突。它不是凌驾于各种社会团体之上的主权者,而是众多社会团体中的一个。过于集中的国家权力应被分解,尽可能转移给各种社会团体,实现政治权力体系的多元化。多元主义的两位重要思想先驱是吉尔克和梅特兰,他们认为永久性社会团体具有人格的属性、独立的思想和意志。国家是多样性的社会团体之一,并不是法律的唯一来源,其他社会团体也是法律的创制者。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多元主义最为盛行,在英、法两国影响最大。持多元主义观点的思想家大致分3类:①工团主义者、费边社会主义者和基尔特社会主义者,如拉斯基和柯尔。他们从社会主义的立场出发反对国家的绝对权力,维护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会的权力和地位,把政治权力多元化作为他们的社会主义理想蓝图的一部分。②基督教思想家,如菲吉斯和马里旦。他们从基督教信仰出发看待国家权力,主要关心教会的独立地位,反对国家对教会的侵犯。③一些法学家如狄骥和克拉伯,他们从法学角度攻击近代主权学说,否认法律是国家的意志或命令,把法律置于国家之上,推崇工团或公共法人团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三)30年代后在资本主义危机的影响下西方各国普遍加强国家的权力和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多元主义思想开始失去影响,一些原来持有多元主义观点的思想家开始放弃多元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元主义又有所抬头。早期的精英主义有一种贵族倾向,把身份、地位、财产作为衡量精英的标准。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精英主义逐渐接受并融合民主的某些要素,发展成为精英民主。精英主义民主否认古典民主理论中“人民主权”、“公意”、“共同福利”等价值取向,更倾向于将民主视为一种方法或是一种程序,对民主采取工具主义的态度,这种程序民主的概念直接影响到达尔、亨廷顿等人的民主理论。精英主义关注社会的权力结构及其特性,早期的精英主义更多地体现为一种社会理论,它把社会中的人分为精英与大众两种类型,并提供“精英-大众”的两分法。以大众主义者的角度而言常认为精英主义者是蔑视大众的,甚至认为精英主义是一种蔑视、嘲笑,甚至是仇视普通大众,认为大众是一个无知、盲动而又自命不凡的群体的主张,而认为“奴隶”、“野蛮人”、“乌合之众”、“群畜” 等名词是精英主义下的产物(这很可能是一种对精英主义的误会与偏见)。事实上理想的精英主义其实具有一种高道德的自持,关于知识的追求更是无止境的,真、善、美的全面成长应当是身为精英的使命。然而精英主义却常成为既得利益者作为剥削、奴役中、下层阶级的借口,以致使精英主义这个观念后来却成为 “剥削者”、“敌视大众者”的代名词,但这样的认知都是具有阶级偏见的。以人类历史而言高度文明通常为上层精英所开启,因为上层精英通常不需担忧生存问题,而有余力去发展文化活动以致于高度的文化活动——文明。但这样的成果当然是精英阶层与大众阶层合作的结果,若无大众阶层提供生产服务,精英阶层如何能有余力发展文明。由此可知精英阶层与大众阶层的存在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上都是不可缺少的,但这样的明确二分法却是无谓的。毕竟一个人是否为精英(或大众阶层),这种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指标,因为真理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既为无止境,就没有绝对的精英。但大众阶层却是可以明确界定的,若一个人没有永恒性的体认(灵性、良知的体认),没有成长的自觉,不知行合一的去求知、求真,那这样的人就很有可能成为“无知者”。然而缺乏上述体认的人在人类历史中却占多数(相对于精英、知识分子而言),是以这多数人就可称为“大众”。

(四)大众一词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开始被强调,这个词被强调是由于相对于资产阶级(常是一群“非”追求真、善、美,而为追求利益的少数垄断资源的人)的多数人的自觉。他们自觉与“主流文化”(他们认为这是以精英阶层的意志所建构的)、“剥削者”、“有钱人”不同,而提出的一种自我文化的强调。在政治理论上精英主义反对大众民主,主张精英治国。精英主义者几乎普遍对民主政治抱有悲观主义情绪,在他们眼里民主制是骗人的把戏,根本不会成功。由于刻意去迎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民主政治常常发展成为所谓的“暴民政治”,只有政治精英才是民主政治的堡垒,佑护民主免于暴民政治。在政治认知上精英主义贬低理性的作用,推崇政治现实主义。精英主义综合社会学、心理学甚至是数学、经济的方法,主张理论研究的中立、客观。他们常常以科学主义自居,主张从现实出发来理解政治社会的结构与发展,对二战后兴起的政治科学有着重要影响。精英主义的兴起从另一个角度暴露西方民主制度的某些缺陷,精英主义倾向于将民主视为程序的作法在某种程度上推动民主与自由主义的结合,为当代西方宪政民主制的形成奠定基础。在现代政治学理论体系中精英主义理论的影响已经超出其理论本身,在政治科学领域里有着重要地位。然而精英主义蔑视普通大众,反对民主,宣扬个人主义的英雄史观,其理论上的缺陷亦毋庸置疑。政治现实主义是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的重要流派,它与政治理想主义相对应,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末。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后政治理想主义的破产,战后美国取得世界霸主地位使西方学者特别是美国学者改用现实的观点来考察国际关系和对外政策,从而使政治现实主义在40~60年代取代政治理想主义而占据统治地位。该派代表人物有英国的卡尔、法国的阿隆、美国的赖特和摩根索等。政治现实主义认为人性本恶,人有权力欲望,在政治上表现为权力的意志,国家权力便是这种权力意志的扩大。它信奉实证原则,主张研究社会和世界的现状实际如何,而不应把注意力放在社会和世界应该如何上。它强调世界的竞争性和权势的重要性,认为国际政治充斥着权力斗争,各国通过这一斗争寻求自身的利益。摩根索的《国家间的政治——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一书是政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它概括政治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①政治关系由植根于人性的客观规律所决定,人的权力欲使政治体现为权力斗争;②国家利益受权力(含实力或国力)的大小所限定,国际政治表现为不同国家利益相适应的过程;
(五)③一国的外交政策应以权力限定的国家利益为准绳,不能把普遍的道德准则抽象地运用于国家行为,个人和国家遵循的道德原则是不同的;④主权国家既是国际体系不稳定的根源,又是维持国际体系生存的唯一角色,在主权国家长期存在的条件下要想建立世界政府以取消国家权力求得和平是不现实的,争取把国际冲突降到最低限度才是现实的;⑤权力斗争只能由权力本身加以控制,势力均衡能阻止一国权力的无限扩张,是保持国际关系相对稳定的基本原则和手段。上述原则体现利益与权力的结合关系,把权力政治学说推到一个新的高度,被西方学术界视为最重要的国际关系原则,在国际政治学诸流派中政治现实主义的影响比较广泛、持久。宪政民主是指为了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限制政府权力,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而建立的民主制度。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实行分权制衡;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建立宪法审查制度;司法独立;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是文明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在“五四”运动提出要请进“德先生”以来似乎没有太多争议,但也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可否以“威权主义政治”作为通向民主制的过渡,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讨论“新权威主义”时就有论者以新加坡为例论证在发展中国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实行威权政治不但无害,而且有益。在当时人民也觉得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但是根据新加坡近年来的经验时认为现在至少可以认定在知识经济时代按照儒家“三纲六纪”、“尊尊亲亲”等原则实行威权主义政治由于它会压抑创新精神,不利于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已经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以何种方式争取民主?在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中先进人们的政治理念深受卢梭式的理想主义和激进观念的影响,鄙薄经验主义的点滴改良,他们没有意识到激进的理想主义的革命力量在掌握实际权力后很容易蜕变为少数人的专制。

(六)英国人从17世纪40年代革命后国会军将领克伦威尔以暴易暴、实行军事独裁中汲取教训,摈弃暴力革命的方式,选择用和平的渐进改革推进社会进步。在中国只是经历“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巨大社会灾祸,像顾准这样的杰出思想家才敏锐地意识到设定某种终极目的的理想主义很容易由于其领袖人物自认为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包括专制和杀戮来实现这一终极目的而蜕变为专制主义。在认识到这一点以后顾准大义凛然地宣称:“我自己也是这样相信过来的,然而当今天人们以烈士的名义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的时候我坚决走上彻底经验主义、多元主义的立场,要为反对这种专制主义而奋斗到底。”在确定实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还需要进一步追问,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民主的真正实现。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看民主政治制度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类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雅各宾专政时期(1792—1794年)实行的“激进的人民民主”或“直接民主”体制;另一类则是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宪政民主制度。前一种体制由于对最高权力缺乏制约,往往使作为社会主人的“人民”徒具虚名,沦为少数具有个人魅力的领袖专政的牺牲品。雅各宾专政后法国陷于社会动乱之中将近一个世纪,当它在19世纪70年代重新建立宪政秩序时英国已经开始第二次产业革命,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都遥遥领先于法国。后一种体制不承认任何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权力,而是用一整套制衡机制保证公共权力不会被滥用和确保个人自由和宪法权利不受侵犯。民粹主义与寡头主义看似相反而实相生,因此顺利的转型就当是:不要民粹主义,但不能不顾人民;不要寡头主义,但不能扼杀精英。“大众”与“精英”在个人尊严与公民基本权利上应当平等,近年来国内一些论著开始重视反对民粹主义的问题。实际上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改革中,民粹主义也成了“全球”性的话题,“社会转型与民粹主义”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一种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民粹主义作为一种主张“革命”的激进思潮实为害群之马,应当大力清除之,而代之以权威主义;民粹主义会带来灾难性的“大民主”,远不如明君加顺民的“传统”制度好。另一种较缓和的意见则认为:民粹主义重视“人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却流为“拜民主义”的极端,应当以精英主义来纠正它或至少是调和它,实现大众与精英兼顾、下层与上层妥协的主张。
(七)这些看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把民粹主义理解为对“人民利益”、“人民立场”的强调,因而主张精英至上、权贵本位的人倾向于全盘否定它,而主张上下兼顾的人则倾向于否定其极端并调和之,这一共同点恐怕是从“民粹主义”这一名词给人的印象而来。民粹主义这一译名其实有欠准确,它的英、俄原词都以“人民”为词根,应译为“人民主义”或 “平民主义”,从这一字面上看它似乎是很排斥精英倾向与权威倾向的。但考诸史实则大不然,历史上的民粹派其实不但不反对权威,而且甚至可以说是极端的权威崇拜者。他们不仅容不得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民粹派最著名的领袖特卡乔夫曾说过大意如此的一段话:“什么叫革命?革命就是少数人强迫大多数人接受前者所赐予的幸福。”当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与民粹派的第一场论战就是围绕“政治问题”展开的。民粹派反对西方式的民主,认为西方的“统治机关是选举的,选出来的都是富人。富人管事情很不公道,他们欺压穷人” ,因此对人民来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专制的沙皇还比立宪的沙皇好些。而马克思主义者则严厉抨击这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只能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分子的观点,并坚持认为议会民主决不只是资产阶级的工具,它也是无产阶级组织的工具。另一方面民粹主义者也决不反对精英主义,而且甚至还是极端的精英主义者,俄国民粹派当年的“英雄驾驭群氓”的著名理论就是典型,这种理论主张英雄创造历史、英雄主持正义,而人民则是无关紧要的“背景”和无知或只知“模仿”的群氓。当然从民粹派主张中更能找到无数尊崇“人民”、强调“民主”的词句,那么这些话与上面所引的那些精英主义、权威主义言论如何统一呢?是否其中有一方为主而另一方为次、一方为真话而另一方只是说说而已?显然不是。实际上与其说民粹派是平民主义者或精英主义者,不如说他们首先是整体主义者。与其说他们和平民主义或精英主义构成对立,不如说他们首先与各种“个体主义”构成对立,而他们的平民倾向与精英倾向、“民主”倾向与专制倾向正是在这一点上得到统一的。

(八)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这不假,但他们崇拜的是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人民”,而对组成“人民”的一个个具体的“人”却持一种极为蔑视的态度,无论这个“人”是劳动者即所谓“平民”,还是知识分子即所谓“精英”。民粹主义中最缺乏的就是公民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的观念,在民粹派看来一个个的“人”只是作为整体的“人民”的工具,前者在后者面前微不足道,只要后者的“利益”需要,就应当毫不犹豫地拿前者作牺牲,而不必考虑他的意志。俄国民粹派崇尚农奴制时代的传统农村公社(米尔),主张“在米尔的集体中消解自我”就是基于这种整体主义观念。民粹主义者崇拜“人民”,尤其崇拜当时占俄国人口大多数且生活在米尔公社中的农民,他们因此常被认为具有重农主义倾向、轻视城市工人等等。然而这种“重农”与崇尚自由经济的法国重农学派截然相反,民粹派所崇拜的农民只是农村公社精神的化身,而对于现实中个体农民摆脱米尔束缚的要求十分敌视。在民粹派著作中这些独立农民被骂为“守财奴”(这个词后来被汉译为“富农”,其实它最初只是俄语中一个骂人的词,既无“富”也无“农”的词义),于是就出现这样的现象:俄国民粹派一方面极言知识分子的虚伪、猥琐与农民的朴实、崇高,甚至提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但另一方面又强调要束缚农民,据说农民一旦“脱离土地,忘记“务农”,那么俄国人民、人民的世界观、人民发出的光和热便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空虚的灵魂、完全的自由自在、可怕的“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于是说出知识分子应当“拜倒在农民脚下”的同一个民粹派思想家在另一个场合又严厉地宣称:“公社最凶恶的敌人就是‘当家的’,‘当家作主’和‘有产有业’的农民。”同样民粹主义者崇拜“英雄”,但与像卡莱尔、胡克这类西方市民社会的“英雄”论者截然不同,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只是共同体的人格化身、整体意志的代言人。民粹派一方面要求一个个的农民都要听命于代农村公社立言的“英雄”,另一方面强调“个人主义”的小知识分子要拜倒在整体“人民”脚下,“平民主义”与“精英主义”、“人民崇拜”与救世主意识、个人对“大众”的负罪感与英雄对“群氓”的优越感在他们那里是完全融合为一体的。
(九)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以“精英主义”或权威主义来反对(或平衡)“平民主义”或民主主义并不能跳出民粹主义的陷阱,这就正如在民主问题上“多数决定”机制的缺陷不能用“少数决定”或个人独裁来弥补一样。为避免“多数决定”侵犯“少数”或个人的公民基本权利而形成多数暴政,必须确立每个公民(无论其属于多数还是少数,甚或只是独立的一个人)都享有基本权利的原则,这些权利既不能被“多数”(甚至是“整体”)剥夺,当然更不能被少数人剥夺。通俗地说民粹主义的特征是:它认为五个人只要一致决定就能剥夺第六个人的财产 (或生命,或个人意志),这种想法的害处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了纠正它决不能倒过来,让一个人有权决定剥夺那五个人的财产。实际上这样的“颠倒”恰恰可以从民粹主义本身的逻辑中推出来:既然五个人的决定就有权剥夺第六个人,那末作为“五人共同意志”之化身的这个人便可以剥夺这第六个人,同时也可以以同样理由剥夺那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人有权剥夺五个人。显然,要避免这样的危险,既不能强调“多数特权”也不能强调“少数特权”,而只能强调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实际含义是承认每个公民都有在市场竞争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权利,尽管竞争结果实际上只能有一部分人作为赢家得到更多的利益,但只要他们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就不能以“整体”的名义(例如以“共同富裕”的名义)剥夺他们。然而这决不意味着只给少数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特权,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不能理解为只给这部分人(哪怕他们是“精英”)“富起来”的权利或机会,恰恰相反“富起来”的权利与机会应当是给予每个公民的,至于他们怎样利用这种权利与机会并且取得怎样的结果则是另一个问题。农村大包干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的实践,但作为致富机会的土地并不是只给“一部分人”,而是基本平均地分给全体社员,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改革的“人民性”,这个“人民性”是决不能以“精英主义”来取消或调和的。然而的确有一种可虑的观点,即以反对民粹主义为由损害改革的人 民性,把允许部分人先富变成只给部分人以致富的机会与权利,这是必须反对的。改革的确应当破除民粹主义观念,即破除那种以整体主义侵犯公民个人尊严与基本权利(不仅仅是侵犯“精英”的尊严与权利)的想法与行为。

(十)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这个任务与破除“寡头主义”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只有制止那种以“第一级火箭”、“原始积累”之类理由损害改革公正性的寡头主义倾向才能有效地排除那种以整体利益为理由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民粹主义危险。同样政治观念上的“拜民主义”与“拜官主义”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正如历史上的民粹派既鼓吹“人民专制”又鼓吹英雄救世 一样。以“拜官主义”反对“拜民主义”,也正如以寡头主义反对民粹主义、以不公正的 “竞争”反对“反竞争的公平”一样只能造成恶性循环。如今不少论著强调民粹主义危险主要产生于社会转型期,这大致不错。但人们往往忘记指出: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产生这种危险的主要土壤,而寡头主义则是转型期不公正的主要表现。俄国民粹主义在19世纪只是一种知识界思潮,使其“到民间去”的种种努力当时均未奏效,而到世纪末它在知识界也已失去影响。正是以“国家是为强者而存在的”这一寡头主义设想为标帜的斯托雷平改革,使民粹主义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很快发展为一股社会大潮,最终冲垮斯托雷平体制,并使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成了这一体制的殉葬品。而伊朗巴列维王朝大搞“权贵资本主义”的“白色革命”也激起以伊斯兰教为符号的又一次民粹主义狂潮,并使公民权利成了巴列维王朝的陪葬。相反公正的转型方式是民粹主义的最佳免疫剂,美国历史上民粹主义一直不成气候,这既不是因为美国的“文化”与欧洲有多大不同,也不是因为美国缺少据说是民粹派土壤的“公社”(美国最早的殖民拓荒者也多经历过公社生活,而且从欧文、卡贝直到摩门教徒,各种“公社”的实验在美国从未停止过),而是因为美国没有欧洲那种封建等级制遗产,在向工业社会迈进时少有寡头主义的扭曲,因此人们更相信公平竞争而不相信民粹主义的“反竞争的平均”。当代的“捷克模式”也是个例子,在东欧诸国中最富于左派传统的这个国家对激进转轨的阻力反面最小,转轨过程的公正防止民粹主义情绪的产生是个重要原因。总之民粹主义与寡头主义看似相反而实相生,因此顺利的转型就当是:不要民粹主义,但不能不顾人民;不要寡头主义,但不能扼杀精英。“大众”与“精英”在个人尊严与公民基本权利上应当平等,至于他们在竞争的社会中形成的差别则应当在起点平等、规则平等的公正原则下得到承认,当然在这一原则下上述差别只能是动态的。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精英”,正如谁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恒的“大众”代言人一样。
凯末尔主义
(一)土耳其获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之后凯末尔政府立即制定新宪法,废除政教合一的制度,确立国家的共和体制。但在改革中长期忽视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资产阶级局限性,整个土耳其社会仍然具有浓厚的封建和宗教习俗,土耳其社会进步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从1925年夏开始凯末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深刻的改革运动,目的是将土耳其社会从封建和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国家体制:1922年11月大国民议会宣布废除苏丹制,1923年10月宣告土耳其为共和国,1924年3月废除哈里发制。凯末尔当选为共和国第一任总统,被称为“土耳其之父”,600年之久的奥斯曼帝国寿终正寝,1928年土耳其从宪法中删除“伊斯兰教为土耳其国教”的条文。改革法制:废除伊斯兰教法规,并且以欧洲国家法律为蓝本制定民法、刑法、商法三大法典。改革经济:以国家主义为改革的指导思想,鼓励发展民族经济,建立国营企业,保护关税,控制外汇和外国投资。并且学习苏联,从1933年起执行经济的五年计划,这奠定土耳其现代化的基础。改革文化教育:建立世俗学校,规定学校必须加强非宗教的现代化教育和民族意识教育,必须向受教育者传授西方科学技术文化和思维方式。1928年进行文字改革,用拉丁字母代替阿拉伯字母。改革社会生活习俗:废除一夫多妻制和伊斯兰教的各种陋规,提倡男女同样,妇女不戴面纱,抛弃封建时代装束,采用西装礼貌。1925年夏凯末尔在群众中鼓动放弃传统的服饰,推广西服。在凯末尔的努力下,1925年11月3日议会通过法令,号召全国采用礼帽和便帽,废除男士戴费兹帽、妇女戴面纱和头巾的旧习。其次政府还关闭一些伊斯兰宗教设施,废除宗教称号,废除希克拉历而采用公历。在1924年废除哈里发制度的同时也废除伊斯兰宗教法,但当时并没有制定新法以代替宗教法。1926年大国民议会颁布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商法、律师法等,不久又宣布废除各级宗教法官,从此土耳其才逐步摆脱宗教法的羁绊,建立起现代司法制度。在封建和宗教制度的束缚下土耳其妇女的地位极为低下,没有任何权利,外出时要用长袍罩着全身。于是土耳其颁布新法,废除许多歧视妇女的法律,妇女在政治上的权利也得到承认。1928年8月9日土耳其宣布采用拉丁字母,以取代阿拉伯字母。改革后的土耳其新文字,克服旧文字的许多缺点,具有易学易用等特点,它有助于发展和推广民族文化,消弱封建政权、大大加快世俗化进程,并增强土耳其民族自尊心。

(二)凯末尔推动和引导的改革运动是一场意义深远的社会革命,它在很大程度上清除封建思想,尤其是宗教神权思想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和控制,在土耳其树立起现代生活观念。从而巩固新生的共和国,为土耳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凯末尔主义形成于1919—1931年,是土耳其的政治经济理论体系,由土耳其共和人民党和土耳其共和国的创建者凯末尔所倡导。共和人民党是土耳其历史最悠久的政党,该党在锡瓦斯会议时以“人民党”的名义成立,土耳其独立战争时期人民党呼吁人民联合起来站在前线。1923年9月9日人民党正式宣称它是政治组织,1923年10月29日人民党宣布国家由无党派民主过渡到共和体制。1924年11月10日人民党重新命名为共和人民党,使土耳其进入一党执政时期。现时共和人民党的架构配合土耳其变到多党执政时期,在多党执政时期共和人民党特别注意社会民主主义(共和人民党是社会党国际的成员)、公民民族主义及世俗主义。共和人民党成立于1923年9月,创党领袖为土耳其国父凯末尔,是土耳其历史最为悠久的政党,在土耳其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重要作用。1924年11月10日人民党重新命名为共和人民党,使土耳其进入一党执政时期。在那个时期共和人民党是一党执政的主要政治团体,不过共和人民党须面对另外两个敌对政党,第一个是1930年阿里·法特希·奥卡亚成立的自由共和党,自由共和党很快就消失了,接着还有1945年努里·狄麦尔格创立的国家发展党。共和人民党的党旗内含六支箭矢,代表凯末尔主义的元素:共和主义、民族主义、中央集权主义、民粹主义、世俗主义及革命。中央集权主义是一个很松散且经常是贬义的词,用来形容国家对个人、社会和或经济问题进行干预的特定事例。国家对个人、社会和或经济问题有严重干预的政治体制或经济体系要多严重的国家干预才能算是中央集权主义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在其中一个极端的情况,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单单只要有政府存在就足以让一个国家成为中央集权主义。另一个极端的情况是认为只有最严厉的极权主义体制才是真正的中央集权主义,不过通常中央集权主义是以负面或贬义的意涵在使用,用来形容发言者认为国家干预太多的例子。此名词较常使用在经济政策面向,如美国韦氏出版公司对中央集权主义的定义就是“将控制和计划经济的权限集中掌握在手里的高度中央集权政府”,经济自由主义拥护者典型的用法是泛指任何不符合自由放任资本主义标准的经济体。
(三)共和人民党现时是政治中间偏左的政党,传统上争取中高产阶级人士的支持,如白领、退休公务员、知识分子、官僚、大学生及企业家,不过共和人民党与工会、商会及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较疏离,党内政党中枢与左翼基层分子的政见差异特别是库尔德族人及什叶派教徒使共和人民党由左翼党派渐渐向中间靠拢。土耳其国父凯末尔逝世后伊斯麦特·伊诺努获选为第二任总统,并且是共和人民党的领导人。在1938年12月26日召开的共和人民党全国会议,伊诺努被选为终身共和人民党首领,并追赠阿塔土克为“终身主席”,又将“国家首领”的称号赠予伊诺努。在1940年代共和人民党成立村会,用以收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各式各样的科学家、作家、教师、医生从村会毕业后为土耳其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在1946年国会大选中共和人民党获得396个席位,成为第一大党。不过在大选前共和人民党通过反民主选举法,引入胜者全得制,即一党获得一省的多数票,该党就可获得该省的所有议席。至1950年国会大选前共和人民党终作法自毙,民主党以53.3%的票数赢得408席。在1950年9月的区域选举中共和人民党再遭挫败,民主党在560个区域胜出,共和人民党仅在40个区域胜出。真正的多党民主自共和人民党将权力和平移交至民主党才开始,自此共和人民党成为在野党。1951年11月26日共和人民党举行第九届全国会议,正式成立青年及妇女支部。1953年6月22日工会及商会建立被提案,而工人罢工的权利亦提上党的议程里。1954年5月2日共和人民党在胜者全得制下的国会大选再次不敌民主党,只获得35.4%的选票,得31席;民主党得票率为57.6%,得505 席。此后共和人民党的得票率开始回升,在1957年10月27日的国会大选,共和人民党的得票率是41%,得178席;民主党的得票率是47.9%,得424席。民主党开始感到压力,于是取缔共和人民党,没收共和人民党的财产,包括国父凯末尔的在内。民主党还打压其他的政党、封锁传媒、侵害民主,在民主党统领下的独裁政府都受到贪污和因货币贬值和外债所导致的通胀问题困扰。在共和人民党的一党时代发展铁路系统,而民主党却支持使用公路及高速公路,使土耳其对石油的需求增加,造成严重的经济问题,1960年5月27日在传媒、大学讲师及在野党的支持下军队成功推翻民主党政府。

(四)在1960年的军事政变中高级军官组成国家众合委员会,以取缔民主党及对民主党首领作出惩处。结果在1961年16-17日中总理阿德南·曼德列斯、外长法廷·罗士图·梭罗及财政部部长哈桑·普拉特简在伊拉里岛监狱被处以绞刑,总统杰拉勒·拜亚尔因年老而免死罪,改判无期徒刑。1961年声称继承民主党的正义党成立,同时国家众合委员会成立临时国会,取代土耳其大国民议会,为土耳其修订新宪法。还成立宪法法院,以防止政府违宪。1961年的宪法是被公认为最自由民主的土耳其宪法,胜者全得制的选举制度被废止,以比例代表制取代。新宪法引入两院制,以元老院为上议院、大国民议会为下议院,国家众合委员会主席塞马尔·古尔塞勒将军当选为第四任土耳其总统。1961年10月15日共和人民党在国会大选得胜,得票率是36.7%,得173席;正义党得票率是34.8%,得158席。共和人民党主席伊斯麦特·伊诺努成为总理,与正义党筹组联合政府,这是土耳其史上的首个联合政府,至1965年伊诺努另两次筹组政府。1960年代末正义党主席苏莱曼·德米雷尔成为总理,支持者主要是宗教人士及民主主义者。1971年军队结束苏莱曼·德米雷尔的正义党政府,经历多个过渡政府后比伦特·埃杰维特带领共和人民党再次执政,在政治上埃杰维特的共和人民党开始走向左翼。1975年共和人民党不敌正义党,德米雷尔再次成为总理。1979年至1979年共和人民党卷土重来(与一些小型政党如具伊斯兰教色彩的国家救助党合作),1980年德米雷尔的民主党重掌政权,其后军队发动政变,封禁所有政党。1980年军事政变以后军权政府封禁共和人民党,至1998年土耳其由被认为是民主党继承者的中间偏右党派祖国党及正途党统治。巴伊卡尔时期(1992年-至今)在1987年的公民投票及1993年的立法后允许旧政党重新建立,共和人民党亦再度被建立。1991年土耳其的选举有两个当选的门槛(10%全国得票率及15%地区得票率),加上中间偏左的党派分为社会民主人民党及民主左翼党,使社会民主及民主左翼派系在国会的权力甚为弱小,1991年至1995年间土耳其由中间偏右的正途党及中间偏左的社会民主人民党联合统治。1995年具伊斯兰色彩的幸福党进入国会,共和人民党似乎已被人民抛弃,共和人民党只能获得10%的全国性选票,在550个议席中只能分得49席,作为主要左翼党派的共和人民党有被取代的倾向。
(五)1998年幸福党被封禁,在1990年代前共和人民党主席比伦特·埃杰维特率领的民主左翼党得到广泛的支持。1998年在一次软性军事政变以后在共和人民党的支持下中间偏右的祖国党与民主左翼党及中间偏右的小政党土耳其民主党合组联合政府,不过由于联合政府一连串的丑闻、贪污及违法行为,共和人民党不再支持政府,并投下“不信任票”。1999年国会大选前夕民主左翼党在祖国党及正途党的支持下筹组过渡政府,同年恐怖组织库尔德工人党领袖阿卜杜拉·奥贾兰在肯尼亚落网。在1999年的国会大选中民族主义者及左翼的选票都转移到民主左翼党那里,共和人民党未能获得10%的当选门槛,无法在国会里取得议席。2001年温和的伊斯兰保守派正义与发展党成立,共和人民党的前景更不容乐观。正途党与祖国党的联合政府将权力转交到民主左派,为土耳其政治产生不稳定的变量。幸福党解散使该党的支持者转向支持极右民族主义党派民族行动党,而伊斯兰教徒亦以回教美德党卷土重来,结果民主左翼党、祖国党及民族行动党组成联合政府。埃杰维特与总统阿赫迈特·内吉代特·塞泽尔的纷争使土耳其股市大挫,联合政府也倒台了。巴伊卡尔在1999年辞去共和人民党党主席后阿勒坦·奥尔曼成为党主席,但在两年后巴伊卡尔又重新成为党主席。2002年国会大选中共和人民党得178席,这次选举只有共和人民党和正义与发展党得以进入议会,共和人民党成为议会里的反对党及土耳其第二大的政党。共和人民党在争取支持时面对很大的困难,前民主左翼党的支持者对经济危机及埃杰维特时期的政府相当不满,许多民主左翼党及祖国党的支持者也转而支持正义与发展党。许多左翼人士也对共和人民党的领导,特别是巴伊卡尔作出批评,他们认为共和人民党扼杀年轻新血,使新血变得冷淡,甚至輚向正义与发展党。正义与发展党则提拔青年,共和人民党犹如“古老守卫”,不能代表现代土耳其。左翼分子亦批评共和人民党反对取消301法案,301法案使人们可被控以“侮辱土耳其人”,包括诺贝尔奖得主奥罕·帕慕克、艾丽芙·沙法克及被定罪的土耳其藉阿美尼亚作家赫兰特·丁克。2002年国会大选中共和人民党饱受内部权力斗争困扰,得票率被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的正义与发展党远远抛离。2004年的地区选举中共和人民党的得票来源主要是反埃尔多安的,如前左翼党派及右翼世俗主义党派的支持者,但仍大败予正义与发展党,还失去一些传统的根据地,如安塔利亚。

(六)许多人要求巴伊卡尔负上责任,多名已退党的党员表示,党内缺乏民主的架构,而巴伊卡尔管治共和人民党的方式亦越趋独裁。一些支持巴伊卡尔的都坦承,如果由另一人领导,共和人民党会更成功。2004年10月新土耳其党并入共和人民党,最近巴伊卡尔提倡民主左翼党与共和人民党合并。1919凯末尔主义可于阿塔土克改革运动里找到其意义,即寻求缔造一个现代、民主及世俗的国度。凯末尔主义是基于实证主义、理性主义及启蒙时代的科学及教育进程所引导的,凯末尔主义的历史可追溯至奥斯曼帝国的二次立宪时期,奥斯曼帝国时期的政治经验包括鄂图曼帝国一次立宪时期及坦志麦特改革运动都被凯末尔主义吸纳。1923年9月9日阿塔土克创立共和人民党,距共和国立国的10月29日不远,凯末尔主义正是该党的象征。1931年年7月23日凯末尔在东部各省护权协会代表大会上最初阐述凯末尔主义的原则,共和人民党三大通过的新党纲将其思想概括为六项原则,共和人民党党徽上以六个箭头标志这六项原则的基本内容。阿塔土克的现实主义及实用主义是凯末尔主义最根本的元素,凯末尔主义共有六个基本的理论,世俗主义及改良主义是最后两个被写入宪法的理论。凯末尔主义被认为是神圣及不可改变的,但凯末尔主义并非阿塔土克的处世原则,有人批评凯末尔主义与实用主义有所偏差。凯末尔主义的共和主义取代君主政体的专制主义,以人民主权和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点,实行自由公民。凯末尔主义认为所有的法律应该要基于地球上国民生活所需而定,凯末尔主义相信只有共和体制才可以代表人民的希望。在众多的共和体制里凯末尔式的共和政体是代议民主制,选举产生的国家领导人及政府首领任期有限。总统没有行政权,但有否决权,并有权在公民投票中角逐。总理及各部长负责营运政府,政府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产生。行政、立法及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行使,没有任何个人及团体有绝对的权力。民粹主义被定义为一种社会变革,由某些精英代表人民的普遍共识来引导变革。凯末尔主义使土耳其采用西方式的法律,特别是瑞士民法典,改变妇女的地位,1934年妇女有权投票。阿塔土克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声明人民是土耳其的真正统治者,事实上这不能完全反映事实,是一个目的。凯末尔主义代表土耳其人民的最高利益。有自尊心的人民需要心灵上的鼓励,使他们更努力工作,以达到统一意识及对国家的认同。
(七)凯末尔主义所说的世俗主义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不受宗教力量影响的政治环境,整固公众教育、政府补贴及法律事务。世俗主义并没有引伸到不可知论或虚无主义,即从宗教思想及宗教体制独立出来,凯末尔主义的世俗主义并没有鼓吹无神论,这是理性、反教权主义的世俗主义。凯末尔主义变革亦即是世俗主义变革,凯末尔主义的世俗主义可追溯至奥斯曼帝国,特别是坦志麦特统治时期及二次立宪时期。在二次立宪时期奥斯曼帝国不欢迎阿拉伯人民,导致政治局势紧张。当时的国会提出一种政策,使国家对宗教的仇视意识在反政变时期更强烈,国会世俗政策成功“去伊斯兰”后阿拉伯人民便以之为政治把柄,这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阿拉伯暴动的一个因素。凯末尔主义不想再重韬覆辙,不想再将伊斯兰教推向对立面,开始容纳伊斯兰教。阿塔土克曾经就革命社会主义作出解释,意思是指国家应该以现代的体制和意识取缔传统的体制和意识,这原则主张社会变化需要革命来达致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在凯末尔主义的角度上革命的核心是一个既成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说被认为是落后的古旧制度是不可能再次出现的。在阿塔土克的在世时期革命社会主义比起改革更受到欢迎,阿塔土克不认为革命的实施会有停顿的机会,在现代中这理论可以被解释作主动修正。根据凯末尔主义时土耳其社会仿效西方的体制必须加入土耳其特色,使之融入土耳其文化,土耳其特色的变革是经历过多个世代的社会及文化经验累积(由土耳其国民的集体记忆所得)。革命社会主义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以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得里希·恩格斯的理论为基础,主张民主的无产阶级革命。革命社会主义算是在马克思主义里较晚出现的流派,混合民主社会主义和其他19及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如列宁、列夫·托洛茨基、切·格瓦拉、罗伯特·欧文等人的理论。革命社会主义是对于斯大林主义、毛泽东主义和民族布尔什维克主义感到挫折而诞生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仍然相信必须进行一场革命,但却不愿因此产生所谓的“革命领导者”或者民主集中制而丧失民主的权利。革命社会主义主张只有透过共同的民主和革命程序才能彻底的解放无产阶级,也因此与其他流派的理念产生分歧。至今仍未有经过政府登记的革命社会主义团体产生,但革命社会主义在美国发展的相当广泛。革命社会主义结合许多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论,但并没有完全接受任何一派的理论。

(八)民族布尔什维克主义发源于德国,声称遵循“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民族主义思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左派”共产党人劳芬堡、沃尔弗海姆、亨利希等人鼓吹民族主义,反对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主张本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他们主张把德国一切民族主义分子包括资产阶级在内都吸引到共产党方面来,在“民族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旗帜下同协约国作战。由于在基本意识形态上的不同,革命社会主义反对民族布尔什维克主义、斯大林主义和毛泽东主义,他们相信社会主义若是走上独裁的道路便是对卡尔·马克思的解放理论的背叛。革命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是融合革命与民主两种概念,他们主张在革命部队掌权后将会先维持2-4年时间,之后便会举行开放的选举来选出国家的政府部门。而如果革命社会主义在选举中没有获胜,那他们会承认这是多数人民所反映出的民意。就如弗里得里希·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的目标便是以这样的方法来动员整个社会,在不侵害这个社会的基础状况下使每一个成员都能自由的运用其能力和权力。”革命社会主义的目标也是相同的,他们主张消除私人财产和阶级,但视之为一种在革命后进行的改革,而不是以革命本身来达成。如同其他大多数的马克思主义团体,革命社会主义支持政府控制财产、生产工具、交通运输(但不该控制媒体)和资本,革命社会主义并不会妨碍或反对宗教的仪式,但他们也相信无神论是改革人类思想的下一个阶段如同社会主义是改革人类经济的阶段一般,许多革命社会主义者将美国1920年总统大选中劳工领袖尤金·德布兹所获得的近百万张选票视为是美国社会渴望改变的信号。革命社会主义反对恐怖主义的行动,相信只有联合进行的行动才能达到他们的目标。革命社会主义努力在全美国的基层人民中组织社会运动,认为如此将能帮助他们获取权力。革命社会主义支持世界革命的概念,支持世界各地的马克思主义游击队。革命社会主义的主要理念是:只要世界上还有人感觉痛苦或饥饿,那他们的斗争将永远不会结束。凯末尔民族主义源自社会契约论,特别是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凯末尔主义对社会契约的认知是受奥斯曼帝国崩解的影响,那是奥斯曼帝国模式及奥斯曼主义的失败,经历奥斯曼帝国的崩解后凯末尔民族主义视社会契约为“最高理想”。凯末尔民族主义的社会内容不接纳任何先于民族的事物,谴责基于种族、宗教、极权及法西斯主义的民族统一,就领土扩张方面凯末尔民族主义反对帝国主义,致力推动国内及世界和平。
(九)“无条件、无限制的主权属于国民”雕刻在大国民议会的讲台后,凯末尔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要由奥斯曼帝国遗留下来的土耳其人缔造一个民族国家。土耳其语Türküm经常被误解为形容一个种族,意思其实是指在国民在民族宪章里的义务,Turkishness(土耳其国民)就是土耳其共和国的奠基石。凯末尔主义将土耳其人定义为那些保护及促进土耳其民族道德、精神、文化及人道价值的人,凯末尔主义又将“土耳其民族”定义为爱护和提升家庭、国家及民族,理解法律、人权及列入土耳其宪法条文里有关国民对民主、世俗、社会的义务责任的民族。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土克说:“构成土耳其共和国的民族即是土耳其民族。”这一说法清楚地显示Turkishness是指土耳其国民更加适合于指一个种族。凯末尔民族主义是凯末尔西洋化运动的延续,以对抗酋长、部落领袖及伊斯兰教的政治控制。最初共和国的宣言理解为“回到先哈里发时代”,不过凯末尔民族主义想将政治正统由独裁(奥斯曼帝国)、神权政治(回教国王)及封建制度(部落领袖)转移至公民的主动参与。“人民的意愿”得以在共和国政府及土耳其国民上体现,而不是以往的任何形式,凯末尔民族主义认为土耳其人享有共同语言、共同的历史价值、对将来共同的意识。凯末尔民族主义并不仇外,出生在国内及有血统关系都可被认为土耳其人的一份子,国籍受土耳其国籍法保护,只有不忠行为才会被褫夺国籍。任何国内的国民都被认为是土耳其人,不论种族(突厥族、库尔德族)、宗教(伊斯兰教、基督教)、性别、学派等。凯末尔民族主义认为由领土及人民构成的土耳其是不可分割的,即“国民统一”,尊重其他国家的独立主权。凯末尔主义取缔“泛突厥主义”成为官方的国家意识,注目于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再关注“外突厥”。泛突厥主义是种族中心主义而凯末尔主义是多中心的,凯末尔主义想与主流世界文明接轨。泛突厥则强高突厥人的优越性,欲联合所有突厥人。凯末尔主义追求平等,目的不是要联合其他突厥国家里的土耳其人。凯末尔主义对泛突厥对不感兴趣,并在1923年至1950年间作出强硬的反应。凯末尔主不但取缔泛突厥主义成为官方国家意识,它还着眼于在现存及历史的文化以及安那托利亚内的土耳其人。泛突厥主义将民族置于中心,作为突厥人民(蒙古族、通古斯民族、马扎尔人、芬兰人、爱沙尼亚人及琉球人)的联合体,由东亚的阿尔泰山脉伸延至博斯普鲁斯海峡。

(十)凯末尔主义对语言有较狭窄的定义,它想移除安那托利亚内使用的波斯语、阿拉伯语、希腊语、拉丁语等。泛突厥的领袖如伊斯梅尔·恩维尔则想一种所有突厥人民都通用的语言,以减少差异及同化,阿塔土克提到土耳其的完全现代化要取决于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凯末尔国家社会主义理论解释,国家会调节经济活动,会从事一些私人企业不愿意进行的活动,或认为私人企业不适合从事,又或国家利益所需。国家社会主义的应用不仅限于经济活动,还适用于国家主要行业的拥有者。迪特里希·容及禾芬哥·皮寇利叙述:“凯末尔主义结合泛突厥主义的一些元素,以构建一个全新、具凝聚力的民族主义。”另一方面据当·贝瑞兹所说,土耳其民族主义已从种族主义脱离出来,至1999年库尔德人一直受土耳其化影响。土耳其的学生必须朗诵“称自己是土耳其人的时候是多么愉快”,近来土耳其参谋部表达一些尝试破坏土耳其世俗社会的关注,声明任何反对这意识的都会成为土耳其共和国的敌人。在1920及1930年代土耳其政府尝试推广土耳其语作为伊斯兰教使用的语言,甚至强使伊玛目用土耳其语宣礼。传统的宣礼是使用阿拉伯语的,这对土耳其的穆斯林社会带来莫大的冲击。宗教被视为凯末尔民族国家的潜在威胁,所以国家会尽量减少在宗教上的角色。土耳其基于西方模式构想的意识,向国民灌输世俗主义观念,穆斯林女性在公众场合穿戴头巾的禁令在世俗主义得到开释。欧洲议会成员及土耳其综合议会委员会主席朱斯特·拉亨代克曾经公开批评那些对穆斯林女性的衣着限制,然而欧洲人权法庭却裁定在公众建筑物及学院里的衣着限制并不构成侵犯人权。凯末尔革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土耳其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瓜分、捍卫着民族独立主权和建立民族国家为目的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1919~1923),主要领导人为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故名。奥斯曼帝国是以兴起于小亚细亚地区的安纳托利亚半岛的土耳其为中心的地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封建神权大帝国,奥斯曼帝国的苏丹兼哈里发是奥斯曼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护教者和神法的执行者,又是全世界伊斯兰教的大教主,奥斯曼帝国在极盛时期曾拥有前拜占庭和阿拉伯帝国的大部分领土。从17世纪下半叶后奥斯曼帝国开始走向衰落,其欧洲的属国纷纷独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这个帝国在欧洲仅剩下欧洲东南部地区的巴尔干半岛尖端一小块领地了,北非的属地早在19世纪也已经全部失去,但在亚洲西部地区中广大阿拉伯地区(叙利亚、黎巴嫩、伊拉克、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岛)仍处于帝国的范围之内。
(十一)从19世纪初叶起英法等国家的势力已侵入西亚地区,同时北方的沙皇俄国一直觊觎奥斯曼帝国的东北部与沙俄毗邻的土地,并与英法争夺黑海海峡地区,企图为其南下寻找一个出海口。后起的德国则利用奥斯曼苏丹政权对英、法、俄的夙怨,通过经济、技术援助,帮助修建铁路,派遣军事顾问,打入奥斯曼帝国。一战前德国势力上升,取代英法,1914年8月德国与土耳其签订同盟条约,奥斯曼土耳其被绑到德国的战车之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土耳其政府追随德奥同盟参战,为了打败土耳其和瓜分土耳其的领土及属地,大战期间协约国进行一系列秘密外交活动。1915年4月英法俄与意大利在伦敦签订秘密协议,承认意大利在土耳其沿地中海地区拥有特殊的“权利和利益”,同年秋英法秘密制定瓜分土耳其的计划。1916年初英法与沙俄交换意见,9月达成分割奥斯曼帝国阿拉伯各省的秘密协议,即《赛克斯-皮柯协定》。英、法为换取沙俄对战争的支持,还允诺战后沙俄可兼并黑海海峡地区,并可占领土耳其都城伊斯坦布尔,沙俄则需将波斯(伊朗)的“中立地带”让给英国,并在这个地区支持和保障英法的特殊利益。1917年4月至9月英法意在伦敦谈判并进一步缔结瓜分奥斯曼帝国的秘密协议,并拟征求沙俄同意。战争使奥斯曼统治下的西亚阿拉伯地区人民的生活状况急剧恶化,1915~1916年冬叙利亚、黎巴嫩约有40%的人死于饥饿和流行性疾病。从1916年开始阿拉伯人掀起反对奥斯曼土耳其统治的民族起义,斗争遍及巴勒斯坦、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等地区,英国打着支持阿拉伯人独立的旗号与阿拉伯人领袖达成共同对土耳其作战的协议,允诺战后建立独立的阿拉伯国家。1916年在英国支援下亲英的沙里夫·侯赛因为埃米尔的阿拉伯汉志王国成立,阿拉伯人民的反抗运动加速奥斯曼帝国的瓦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土耳其战败投降,奥斯曼帝国彻底瓦解,协约国集团英、法、意等战胜国将奥斯曼土耳其的西亚属地几乎全部瓜分。早在1916年11月英国强迫卡塔尔接受奴役性的条约,把卡塔尔变为其“保护国”。1920年国际联盟的圣勒摩会议规定英国获得对伊拉克外约旦和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权,法国则获得对叙利亚、黎巴嫩的委任统治权。1925年英国还宣布塞浦路斯为它的直辖殖民地,此时海湾地区的科威特和阿拉伯诸酋长国已先后沦为英国的“保护国”。西亚特别是海湾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一战前英国几乎垄断这里的石油。

(十二)20世纪初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和英伊石油公司相继成立,一战后英伊石油公司成为一个巨大的石油垄断公司,它的资本由1913年的200万英镑上升到1939年的3000多万英镑,石油产量由年产25万吨增加到1000多万吨,年利润率由5%增加到20%。在石油租借地内英伊石油公司拥有自己的军队、警察和法庭,所在国政府无权干涉,成为“国中之国”。一战后美国也向西亚渗透,要求重新分配石油产地,从1927年以后美国石油财团先后获得伊拉克(摩苏尔)石油公司股份的23.75%以及科威特、巴林群岛、沙特阿拉伯等地的石油开采权。到1937年西亚和北非(埃及)的石油总产量为1565.5万吨,其中英国占76.9%、美国占13.1%、法国占6.2%、荷兰占3.8%。20世纪初叶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西亚各国处于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奴役之下,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它们是外国垄断资本的农业和原料附庸、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它们的石油资源被外国垄断公司控制。西亚诸国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国家,85%~90%的居民居住在农村和牧场,70%~80%的耕地、牧场属于封建地主、王公、寺院,大片土地变成外国石油公司的租让地,贫苦农民在对分制(地租占收成的50%)或更残酷的剥削条件下承租土地。进入现代史时期的许多西亚国家不仅保持着浓厚的封建宗法制,还存在着奴隶制甚至氏族部落制的残余,阿拉伯贝都因人依然生活在沙漠地带过着游牧生活。一战期间和战后西亚各国民族资本虽有一定的发展,但民族工业还十分微弱,主要是中小手工业企业。民族资产阶级主要是商业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已经诞生,但力量薄弱。第一次世界大战把西亚大部分地区卷进去,有的地区成为战场。由于战争需要,帝国主义国家不仅加倍掠夺西亚国家的资源,而且利用西亚国家的人力为战争服务。战争给人民带来灾难,也加剧西亚各国人民与帝国主义的矛盾。1917年毗邻西亚的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这促进西亚各国民族解放斗争的兴起。一战后西亚一些国家产生民族主义政党和组织,有的国家建立共产党,西亚各国反帝斗争出现新的形势。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原奥斯曼帝国境内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建立土耳其共和国,接着开始现代化改革,现代土耳其的兴起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西亚的重大历史事件,同时阿富汗、伊朗和西亚阿拉伯国家也兴起民族民主运动的高潮。
(十三)土耳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投降,签订摩德洛斯停战协定(1918.10.30)后面临着亡国的民族危机,英法意等国利用战胜国地位开始实施大战期间缔结的瓜分奥斯曼帝国的密约。1919年5月15日希腊占领伊兹密尔,使民族灾难空前严重。1919年5月19日凯末尔·阿塔图尔克来到安纳托利亚,着手组织全民族的抵抗运动。1919年9月4~12日在锡瓦斯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参加的大会,正式成立全国性的民族主义组织安纳托利亚和卢梅利亚保护权利协会,并选出以凯末尔为主席的16人代表委员会。同年底代表委员会驻地由锡瓦斯迁往安卡拉,从此安卡拉成为民族解放运动的中心。1920年初奥斯曼帝国最后一届议会开幕,由于凯末尔及其支持者取得议会中的多数,议会于1月28日通过《国民公约》,重申埃尔祖鲁姆大会和锡瓦斯大会提出的领土完整、民族自由等精神,声明土耳其领土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求废除特权条约。1920年3月16日英国军队占领伊斯坦布尔,驱散议会,接着又指使希腊侵占布尔萨、色雷斯等地。苏丹政府于同年4月宣布民族抵抗运动为非法,继而于8月10日签署亡国的《色佛尔条约》。1920年4月23日凯末尔在安卡拉召开大国民议会,组成以他为首的政府,同时确认“主权在民”的原则,宣布苏丹政府3月16日以后与外国签订的一切条约法令无效。在1921年1月10日和3月31日~4月1日两次伊诺努战役中新建的土耳其军队击退希腊军队进攻,同年8~9月在萨卡里亚河战役中土军粉碎希军占领安卡拉的企图。1922年8月26日土军对希军发动全面反攻,9月9日收复伊兹密尔,9月18日在安纳托利亚的希腊军队完全被肃清。1923年7月24日协约国被迫与土耳其签订《洛桑条约》,承认土耳其的领土完整和国家主权。1922年11月1日大国民议会决定废除苏丹制,从此结束奥斯曼皇室长达600年的封建统治。1923年2月伊兹密尔经济大会通过《经济公约》,制定发展民族经济的基本原则,同年10月29日土耳其共和国宣告成立。此后土耳其政府进一步废除哈里发制,在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领域实行一系列资产阶级改革,一个新的资产阶级民族国家在封建奥斯曼帝国的废墟上迅速兴起。1919—1922年土耳其发生革命,史称“凯末尔革命”,这是以它的领导人凯末尔命名的革命。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1880—1938年)的祖先原是迁居到奥斯曼帝国欧洲部分萨洛尼卡的犹太人,他早年参加1908—1909年青年土耳其革命。

(十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指挥保卫海峡战役,曾击败英法联军。凯末尔是集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于一身的人物,在1919—1931年的革命和改革过程中他综合民族民主运动的实践和理论,系统完成东方的“世俗改革型”的民族主义——凯末尔主义。1931年土耳其人民共和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新党纲中凯末尔主义被概括为六项原则,后来还写进1937年宪法,从而成为土耳其民族国家的主要政治意识形态。这六项原则是:(1)共和主义或民主共和主义,它体现反对君主专制主义,坚持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体原则;(2)民族主义,它体现保卫土耳其的领土完整、民族独立和国际上应有的地位的原则;(3)平民主义,它体现公民主权,即国家权力属于全体公民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4)国家主义,它体现以国营经济为基础、同时鼓励私人工商业和坚持经济独立自主的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原则;(5)世俗主义或反对教权主义,它体现反对伊斯兰封建神权势力干预国家政权、法律、教育和社会生活的原则;(6)改革主义,它体现反对满足现状、盲目保守和听天由命的思想,体现坚持不懈进行社会经济改革的原则。六项原则首先表现凯末尔主义的反对帝国主义、坚持民族独立、建立和巩固一体化的土耳其民族国家的思想,其次它表现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封建神权主义、坚持共和制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突出特点。六项原则中共和主义、平民主义和世俗主义都属于民主主义的内容,最后它坚持发展民族经济、世俗化和现代化改革,洋溢着改变国家落后面貌的进取精神。土耳其民族革命战争/凯末尔革命的深远原因固然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但导致它发生的直接原因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执政的青年土耳其党人在1914年8月2日同德国签订秘密同盟条约,追随德奥集团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中土耳其的300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土耳其的惨败导致严重的民族危机。1918年10月30日协约国迫使土耳其签订瓜分土耳其的《摩德洛斯协定》,1919年5月希腊侵略军继英、法等国军事占领之后侵占伊兹美尔。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提出灭亡土耳其国家的奴役性条约——《色佛尔条约》,严重的经济危机接踵而来,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和对外贸易都陷于破产的境地,土耳其民族处于危亡之秋。
(十五)反对帝国主义瓜分和武装干涉成为土耳其民族最紧急的任务,也是土耳其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以民族革命战争为主要形式的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这次革命共经历三个时期:政治组织(1919年5月至1920年4月):这个时期又经过三个阶段,1919年5月至9月为统一全国政治组织阶段,这阶段中7月成立以凯末尔为首的代表委员会,9月成立安纳托利亚和隆美利亚护权协会,通过坚持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广泛政治纲领;1919年9月至1920年1月为《国民公约》阶段,1920年1月28日通过的《国民公约》宣布土耳其享有同一切主权国家同样的独立和自由,土耳其领土完整,偿还国债不能同独立原则相抵触。对阿拉伯人居住区、西色雷斯和安纳托里亚东部三省(卡尔斯、埃尔达汗、埃尔温特)由当地公民投票,实行民族自决,废除治外法权;1920年1月至4月为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成立阶段,1920年4月23日凯末尔在安卡拉召开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并组成以代表委员会为中心的、对议会负责的国民议会政府,这标志着政治组织时期的结束。民族独立战争(1920年4月至1922年9月):这个时期分为两个阶段,1920年4月至1921年3月为相持阶段,这个阶段中最主要的事件是1921年初建立土耳其国民军。在1月10日的伊涅纽战役中该军以少胜多,打败希腊军,使战局发生变化;1921年3月至1922年9月为反攻阶段,1921年8月23日至9月13日的萨卡里亚战役中土耳其国民军战胜希腊军,促使法国承认大国民议会政府和意大利停止对土耳其的干涉。1922年8月30日在多鲁-佩纳尔的决战中希腊军总司令特里库皮斯被俘,9月18日土耳其国民军肃清安纳托利亚的希腊侵略军。外交谈判和共和国建立(1922年9月至1924年4月):1922年10月11日协约国与土耳其签订停战协定,1923年7月24日英、法、意、日、希、罗、南七国与土耳其签定《洛桑条约》。条约确定土耳其的边界,东色雷斯和伊兹密尔地区归还土耳其,亚美尼亚和库尔德斯坦少数民族地区仍归属土耳其,废除外国在土耳其的领事裁判权和财政监督权。同日英、法、意、日、希、罗、南、保、土九国签订《海峡公约》,规定黑海海峡无论在和平时期还是在战争时期海上和空中都通航自由的原则,海峡地区非军事化,由签字国组成的“海峡委员会”实行监督。

(十六)《洛桑条约》为土耳其赢得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独立,是土耳其人民反帝斗争的重大胜利,但是海峡地区的非军事化和国际监督仍然损害土耳其的主权。1923年10月29日大国民议会宣布土耳其为共和国,凯末尔被选为总统,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凯末尔革命的胜利结束奥斯曼帝国600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和神权统治,建立土耳其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民主共和国。1908至1909年青年土耳其革命后建立君主立宪制,凯末尔革命后把君主立宪制变为共和政体,废黜封建社会的总头目素丹及他代表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这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凯末尔革命的胜利使土耳其摆脱民族危机,为发展民族经济、文化和社会进步创造前提条件。建立民族国家体系是20世纪亚洲非洲民族民主运动发展的趋势,土耳其共和国的建立开创这一趋势的先声。建立民族国家后进行现代化改革成为落后国家的当务之急,也是以后独立民族国家走向富强的道路,土耳其共和国成立以后所进行的、以世俗化为特征的现代化改革具有深远意义。凯末尔进行破除封建、宗教旧习俗,实行现代新风尚的改革。如封闭修道院,废除旧的历法,采用公历;将每周假日由星期五改为星期日;在服装方面推行西服和便服,并废除妇女戴面纱、头巾的旧习俗。1934年6月议会通过采用姓氏的决定,取消象征封建等级的旧称号与旧头衔。凯末尔实行教育与宗教分离,发展民族文化和现代教育的方针。土耳其政府停办旧宗教院校,取消大学神学系,整顿外国人和基督教会办的学校,普及五年制小学义务教育,发展工、农、矿、师范及成人夜校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改建和扩建高等学校。凯末尔提倡文字改革,于1928年废除旧文字,改为拉丁字母。凯末尔亲自教人民读写新文字,获得“首席教师”的称号。凯末尔提出复兴国家经济,重建金融机构和国家控制经济命脉的思想,大会通过经济方面的当前任务是:促进小生产向大型轻、重工业企业的过渡;迅速发展国内有原料供应的部门,特别是纺织和食品等部门;实行关税自主;创办国家银行,以支持私人企业的发展等。土耳其政府采取限制外国资本的政策,它用赎买的方式将一些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外国企业,如铁路和公用事业部门收归国有,在此基础上建立第一批国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