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发展之路:东湖丽苑的由来
1979年,改革开放在中国的深圳拉开帷幕。当时的深圳只是惠阳县下属的宝安县,仅有2万多人口。与之相邻的香港,人均年收入约为宝安县的100倍。由于贫富差距以及内地各种运动的影响,大量的农民外逃香港,加速了新中国的改革开放步伐。
有意思的是,这些“逃港者”推动了深圳的发展。早在1978年以前,深圳的土地一文不值。直到1980年,当地的房管局局长向省里申请经费用于支援建设干部宿舍。然而,得到的回复是经费不足,只能给政策。面对这种情况,他们想到了土地出租。在几经斗争后,终于在1980年1月1日签订了第一份土地出租协议。这份协议是由港商签订的,约定出租土地用于建房子,再在香港出售。所得利润按深圳85%,港商15%分成。这个小区就是中国第一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第一个合资房地产项目——东湖丽苑。
东湖丽苑一共两期216套房子。在签订土地出租协议之后的第三天,港商就拿着设计图催促开工,并拿着第一期房子的户型设计图在香港叫卖。仅仅三天,第一期108套房子就被一抢而空。东湖丽苑的户型约为50~60平方左右,均价为2730港元/平,一套约10万港元左右。和香港的楼价相比,价格几乎便宜了一半。据传,当时前后有5000多人抢购还是图纸状态的东湖丽苑,最后只好抽签定房。面对狂热的港人,东湖丽苑再次加推二期的108套房子,同样也被一扫而空。
东湖丽苑的成功让深圳人大开眼界。他们很快提出了新的方案,收取土地使用费用于削掉山丘、填平沟壑、开通公路、通电、通水、通邮政。每平方收取土地使用费用4500港元,相当于当时人民币2700元。这一做法使得深圳的土地得到了开发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得以快速推进。
由于深圳的优势政策和低廉的人力成本,许多港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继进入深圳投资兴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深圳政府对外资企业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免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进口税等。这些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港资和外资企业到深圳投资兴业,推动了深圳的经济迅速发展。据统计,1985年深圳的GDP已经达到了12.6亿元,仅仅6年的时间,深圳就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了一个富裕的城市。
深圳的成功经验也引起了其他城市的关注,各地相继推出了类似的经济特区政策,加速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至今,深圳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拥有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际化企业,同时也成为了全球知名的制造业和电子产品出口基地。
总的来说,深圳的发展之路充满了曲折和艰辛,但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深圳才得以充分利用外部的资源和经验,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深圳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