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何家弘:上下求索反贪路

2023-05-09 11:23 作者:何家弘说案  | 我要投稿

1996年,我应邀到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那是我第一次来到香港。在我那主要依据影视作品形成的印象中,香港虽然有高楼大厦,但是社会秩序比较混乱,黑恶势力相当猖獗,官员腐败,警匪一家,百姓缺乏安全感。但是到达香港之后,我在街头巷尾看到那些身穿深蓝色或浅橄榄色制服的警察都很文明,都很规矩。通过直接和间接的体验,我发现政府官员大都是遵纪守法的,也是清正廉洁的。后来我得知,香港政府的清廉度在过去20年有很大提升,而成立于1974年的廉政公署功不可没。于是,我访问了廉政公署,对香港地区反腐倡廉进程有了较多的了解,对于腐败和反腐败问题也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2006年,我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的副厅长,对腐败犯罪有了更为深切的认知。我以为,反腐败,严惩不如严查,严查不如严防。多国经验表明,公开透明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之一。然而,这样的制度在我国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究其原因,大概是拥有“不宜申报之财产”的官员数量太多。于是,我就斗胆提出了“大赦贪官”的主张。


2008年1月27日,我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的文章,谈了自己关于中国反腐败路径的思考,引起强烈反响。后来,我又在《法制日报》上连续发表6篇文章,进一步阐释我的主张。为了澄清我的观点并回应读者的质疑,我在2009年4月22日的《东方早报》上发表了“以缓查贪官换取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文章,然后又接受了《南方周末》、《凤凰周刊》、《南方都市报》等记者关于“大赦贪官”的专访。2010年1月16日,我应邀到《南方都市报》在广州主办的 “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作了题为“反腐败:敢问路在何方”的演讲。2010年8月,我又在香港出版的中英文双语期刊《中国法律》(2010年第4期)上发表了“探索中国特色的反腐败之路”的论文。


2010年9月,由我倡议开设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的“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班”开学,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中外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并创造出一个热词——“反贪硕士”。一时间,我也被人戴上了“公知”的高帽。然而,我深知反腐倡廉的制度改革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而学者的言论往往就是“说说而已”。

反腐败任重而道远,我们每年培养的几十名学生,起不了太大作用,只具有一点象征意义。不过,反腐败要从自己做起,要从身边做起。于是,在第一期“反贪硕士班”的开学典礼上,我代表教师与学生们“约法三章”:第一,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能给老师送礼:第二,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能请老师吃饭,如果师生一起吃饭,一定由老师掏钱;第三,本班学生在校园内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社会太大太复杂,我们管不了,只能努力管好学生在学校的行为。


2012年11月,我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反腐败成为国人关注的热点话题。于是,我对反腐败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不断拓展,不断跨界,从腐败犯罪的现状评估到原因分析,从腐败案件的侦查专业化到机构一体化,从反腐败的治标之术到治本之道,从制度反腐的法治保障到民主根基。2014年以来,我在国内外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二十多篇以反腐败为主题的论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我多次应邀就腐败与反腐败的主题给中组部司局级干部选学班以及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干部培训班讲课,还多次到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等院校讲授相关课程。2015年6月27日,我应邀出席在中央党校召开的“中国社会发展问题高端论坛”,我发言的主题是“中国的反腐败立法”。2015年12月26日,我应邀出席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行为研究会举办的“第二届廉政行为理论高端论坛”,我的发言题目是“反腐败与依法治国”。我还应邀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电视广播节目中讨论中国的反腐败问题。2015年5月2日,我在凤凰卫视的《世纪大讲堂》主讲的题目就是“反腐败与依法治国”。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反腐败与法治研究中心”,我担任主任,组织了一些研讨活动。



十多年来,我潜心研究,坚持写作,在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基础上撰写了一部制度反腐的专著,取名为《中和反腐论——探索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道路》。这部堪称“十年磨一剑”的书稿,是教育部科研项目的成果,已经在指定的出版社“躺平”了相当一段时间。大势如此,我也只能以信心支撑耐心。古人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躺平”者不上不下,也算是一种“求索”吧?


何家弘:上下求索反贪路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